「糾錯」後的反思

大陸大法弟子


【正見網2024年05月14日】

我走進大法五年多了,心性,境界提高的很慢,也就近兩年才稍微會眼睛向內看自己,好像有個規律,剛進來不久的新學員,知道點法理後,就願拿法衡量別人,眼睛向外看,總找別人毛病,不會找自己,我也不例外,而且我更嚴重,現將我給人「糾錯」,最後自己提高上來的修煉過程,寫出來與同修們分享。

我是退休老教師,當班主任養成的習慣,為改掉學生毛病為己任,經常當面就直來直去指出學生毛病不足,好在那時的孩子還是能接受這簡單粗暴的方式!當然現在的孩子是說不得了。

修煉了,這習慣就自然運用到同修身上了。我們學法小組有位A同修,也是新同修,修煉三年多,發現她優點很多,不怕吃苦,出手大方,遇事有擔當,敬師敬法,學法認真,總提醒我們說:「大法是嚴肅的」。這樣的一個讓我佩服的人卻有個難以讓我接受的缺點:迫不得已時用「撒謊」來應付,而自己意識不到,形成自然,還能理直氣壯的說「從來不撒謊」,我感到驚愕。

忍了一段時間,沒忍住還是負責任的直接了當給她指出:咱們修「真,善,忍」的修煉人就該說真話,怎麼會與「真」背道而馳呢?她的反應是:冤枉她了,很無辜。接著我很生氣的舉了她說謊的幾個事實,她只是不作聲,還是不願承認,對此我很失望! 事後,我一直耿耿於懷,心想,不求你很快改掉毛病,只求你認識到錯誤就行,這麼精進的同修,帶著這個毛病怎麼圓滿呢,太可惜了!如果認識不到,改錯就更談不上了。心裡真為她著急,又怨恨,此事一直讓我悶悶不樂,不知怎麼幫著糾正過來。

一次兩個同修閒聊說:「有的同修就願給人指毛病,那和願給人看病有啥區別。」我一聽真的讓我驚醒了,這說的不就是我嗎?糾錯不就相當於治病嗎!一天,正好看到師父在《濟南講法答疑》中說:「你不是醫生你又是煉大法的,就是想要給人看病,我說你就得放放這個執著心。」(1)看了這段我內心產生了震動,看來愛給人「糾錯」是個執著心,怪不得我總把別人的缺點放在心上,特別是親人的缺點如妒忌心,報復心,顯示心這些別人的心折磨自己,經常與之「吵架」人家也不服,於是就怨恨,瞧不起!

一天和女兒(同修)說起這件事,孩子責怪我說:媽媽,這事處理的太不在法上,把自己擺的高高在上,你不知道在居高臨下的指點人家嗎?這不是把你的「定性」強加給A同修了嗎?再說你定性的「撒謊」是對還是錯還說不定呢!人家怎麼能接受得了啊!再說,你讓人認錯,實際是在證實自己——你是「對」的,不符合你的觀點,就生氣!這就是黨文化中的強加於人。

我聽了覺得女兒批評的有道理,比我有深度,我一點沒反駁,是啊,就算她有這不足,我有啥資格指點A同修呢?再說其他方面我都不如她,都比我修的好,就這點毛病成了我「眼中釘,肉中刺」了!執著她的執著了!我明白了!心裡舒服多了!

很巧在看《廣州講法答疑》時還看到以下對話:

「弟子:有時真和忍衝突,如明知有人說假是依真指出來還是忍?
師:還是我說的那句話,作為一個煉功人守德而不失德。目前的常人已經都是這樣了,變的張口就是假話了,這是常人的事你也管不了。你給他指出來說到他痛處,他可真是恨你,恨你咬牙切齒的。所以我們如何把自己修煉好了這是第一的。」   (2)從法中我懂了,糾錯時生氣是沒守德而失德,再一個是提高自己是第一重要的。A同修不是常人,我善意指出應該是沒錯的,但可以點到為止,不必奢望人家是否接受你的意見,當人家認識不到錯時,不該生氣,長時間耿耿於懷。師父說:  「特別在佛教中,你要向外去求,他就說你走魔道。」(3)我確實認識到改變別人就是向外求,就是走了魔道了。

想通了,第二天我就誠懇的向A同修道了歉,坦誠的把向內心找到的「強加於人的心,把自己擺高的心,愛『糾錯』的心,指導別人的心」這些說給她,她是個大度之人,真沒太生我的氣而是說:你這都是為我好,是好心,理解你!我以後得修口了!

對於她是否認識到錯,改不改錯,我已不再糾結了,我已把重心放到修自己身上了——無條件的修正自己,因為修煉的目的是返本歸真,這就是師父想要的!

我還有個毛病,愛打抱不平。我在常人中認為打抱不平的人都有正義感,是個俠義之士,「遇見不平,該出手時就出手」,令人佩服,一直認為是對的!我愛糾人的錯,也與這觀念有關,可在大法中就不是這樣看了,師父說:「這就是說你看不到因緣關係,容易做壞事,從而失德。」(4)我認識到,實際上「打抱不平」現在看我就是亂管閒事,無為才對。

結語:謝謝同修們給我搭的「梯子」,更感謝扶著我登「梯子」的同修。最感恩的是師父的慈悲苦度,巧妙安排,為去掉我常人中認為「糾錯,打抱不平」是「對」的觀念!  師父在《精進要旨》<為誰而存在>中說:「人最難放下的是觀念,有甚者為假理付出生命而不可改變,然而這觀念本身卻是後天形成的。」(5)

現在我深深的體會到了———我後天的「糾錯,打抱不平」這觀念已深入骨髓半輩子了,想一下修掉真難啊!可是從認識到,再到一層一層去掉真不容易。但有師父和大法引路,我會一步步做好的。謝謝!合十

註:

(1)李洪志師父著作:《濟南講法答疑》
(2)李洪志師父著作:《廣州講法答疑》
(3)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4)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5)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為誰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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