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24年12月11日】
一些執著看似不大,放下似乎很簡單,可在個人修煉中放下時卻拖泥帶水,鑽牛角,難以自拔。而一旦真正坦然放下,走過之後卻真是一種「柳暗花明」的感覺。
有車後,沒地停車,樓前有一停車之地(公共所有),本來是5樓住戶K經常停車的,他去市裡後,我便在他這兒停車。車在樹下,雨雪、落葉帶來的不便還好說,單是樹上棲鳥落下的糞便就非常頭疼,比鄰的住戶要搭車棚,和我們商議共建。和妻子(同修)商議,她說一定要徵求原來占有戶K的同意。當然也有人說(我也這樣想)公共場所,他停車兩天就成他的啦? 但妻子執意如此,說我們是什麼人,能和常人一樣嗎?結果一問人家,人家說,占用可以,搭棚子不行。那隻好這樣了。我買了鐵絲在兩棚之間搭簡易棚,但風吹雨淋不久就壞了。後來又買來遮陽網掛上。
過了兩年,5樓K找上門,讓挪車,說他一個親戚要占用(其實是房子租了出去,租戶要占),我心裡不爽,彆扭,但還是挪了車。我們和4樓有車棚的住戶L(在市裡居住不常回家)商議,借用他的地方,他同意後便暫時有了停車處。看似壞事卻成了好事,停車地方較原來條件還是好很多。
隨著車的普及,漸漸的車多地少。不便之處又顯現出來,占人家的地方總覺欠人家的,人家一回來得給人家挪地方,有時人家回來晚也不好意思再叫去挪車。冬天放在露天地,前擋風玻璃早晨全是冰,走時還得除冰;放在樹下,玻璃、車頂全是鳥糞,還得清洗。如果我值班回來晚,人家回來當然就占上了,我就得找地方,樓前沒地就得四處找。一天晚上,突然發現人家回來了,車放在了樓前露天地,沒好意思叫我挪車。我一時性起,要搭車棚。因5樓K停車的地方,租戶也不怎麼停車了,又在樹下,也沒什麼人停車。便和妻子商量,不再和5樓K商量,直接搭棚。起初妻子不同意,我說咱占一天算一天,他若占,咱大不了白投資,送他也就算了。妻子勉強同意了。
那天,正在搭棚,5樓K的租客過來打招呼了,說他租房子時,房東說地方是他家的。我說公共的地方不能誰占兩天就是誰的。他說,好吧,別弄的生氣、不愉快。
自打建棚以來心情一直有點壓抑,一如這幾天陰沉的天氣。思想一直轉不過彎來,心想五樓若回來,要是他占我立馬騰地方,車棚一分錢不要送他都行。但是他轉給別人不行,又不是他家的地方。自己糾結此事也知道是執著,就是走不出來。
這天學《轉法輪》<第九講>讀到:「你在常人社會當中,人與人之間的矛盾,為了個人利益、七情六慾、各種慾望的執著,你跟別人去爭去鬥,這些東西你都放不下,不能夠把它看淡,你就想靜的下來,談何容易?」我一下醒悟過來了,哎呀!我這不是在和常人一樣爭鬥嗎?這不就是自己錯了嗎。一理悟,心情頓時釋然,不再揪心了。
和妻子(在外地)敘說事情原委,妻子說:「你呀你,你是啥人?他要就給他,給誰是他的事,你管他幹啥?你不能光捧著自己心口窩說話,說來說去你不就是還想著要得到嗎?講來講去都是常人的理啊!不失不得哪,我們都是六十來歲的人了,回頭看看,彈指一揮間,真如白駒過隙呀!我們應該把心思放在正事上,不要想那麼長遠了,說結束就結束了……」妻子一席話如醍醐灌頂,使我更清醒了,徹底從牛角尖裡鑽了出來。我如釋重負,心情頓覺輕鬆起來。「行,他要,不管他幹啥,立馬奉送!」
細想自己邁過的這一步,爭的目的倒不是錢財利益,但求安逸、求方便,還是為私為我,為了個人的一點利益。而今不爭的心一定,放下的感覺真是難以言表的輕鬆、舒爽。出門拿快遞時,路途上感覺天朗氣清,神清自若。多日心中的陰霾全然盪盡。真是想蹦、想跳、還想唱——我由衷的唱起了「法輪大法好」 ……
這個過程,切實體味到了:放下的感覺——真好!修煉——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