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詮釋君王的治國之道

若琳


【正見網2025年03月02日】

一個人在某個領域有特長,可以在那個領域有所建樹。而君王的領域應該是什麼呢?應該具備什麼樣的能力呢?

李世民因為戴胄忠誠清廉公正,提升他為大理寺卿。貞觀元年正月,「朝廷盛開選舉」,大力選拔人才。一些人趁機對自己的做官資歷造假,李世民知道後,下令他們自首,否則,以後查出來要判處死刑。沒多久,有人偽造自己的做官資料被發現了,李世民想要殺死他。戴胄上奏說:「根據法律應該判這個人流放」。李世民非常憤怒,說道:「你想要遵守法律而令我失去威信嗎?「戴胄回答:「說出的話,只是當時憑喜怒,而法律,是國家用來向天下公布大信用的。陛下發怒於選拔的人才造假,想要殺死他。已經知道不能這樣,交由法律處理,這正是忍耐小的憤怒而保持大的信用。」李世民說:「您能夠秉公執法,我還擔憂什麼呢。」因為戴胄可以秉公執法,於是上下皆效仿,天下冤獄就沒有了。

既然有法律在,就應該按照法律的標準去制裁犯法之人。一個君王能夠放下自己的面子和權威,接受下屬的納諫。這才是君王應該具有的能力和氣度。

我們看看那些亡國之君,往往都是把自己凌駕於法律之上的。不僅僅是君王,一個單位的領導甚至是一家之主,都應該能夠做到聽進不同的意見。放下自己的架子和虛名,才是做好君王(領導)的真正法寶。

原文:
上以兵部郎中戴胄忠清公直,擢為大理少卿。上以選人多詐冒資蔭,赦令自首,不肯者死。未幾,有詐冒事覺者,上欲殺之。胄奏:「據法應流。」上怒曰:「卿欲守法而使朕失信乎?」對曰:「敕者出於一時之喜怒,法者國家所以布大信於天下也。陛下忿選人之多詐,故欲殺之,而既知其不可,復斷之以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也。」上曰:「卿能執法,朕復何憂!」胄前後犯顏執法,言如湧泉,上皆從之,天下無冤獄。(出自《資治通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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