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25年06月05日】
人這個層次有維持人存在的生命與因素,而這些生命與因素往往比人更微觀,人要想自己跳出他們是不可能的,除非修煉,有更高的法理指導下才能擺脫人的存在環境,昇華上來。
師父講:「任何事情都是有因緣關係的,人為甚麼能夠當人呢?就是人中有情,人就是為這個情活著,親情、男女之情、父母之情、感情、友情,做事講情份,處處離不了這個情,想干不想干,高興不高興,愛和恨,整個人類社會的一切,全是出自於這個情。這個情要是不斷,你就修煉不了。人要跳出這個情,誰也動不了你,常人的心就帶動不了你,取而代之的是慈悲,是更高尚的東西。」(《轉法輪》)
我理解,情就像人的生命之水一樣,人是不能沒有情的,「處處離不了這個情,」(《轉法輪》)情是維繫人在這層空間生命的微觀生命,情無處不在,象空氣一樣的存在,人說的每一句話,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情的表現。人要失去了這個情,要麼成神,要麼成鬼。
人如果能不動情,定是有更高的理指導著修煉才能做到。師父說:「一個心不動,能制萬動。」(《精進要旨二》〈去掉最後的執著〉)在大法的指導下修煉,就能跳出人的情,不在其中,不為情所動。否則的話人只能被情所困、所纏、所擾,生生世世。
我們在情中看到的不是真相,在高層次上看才是真相,才是對的。如在人這兒看A與B能結為夫妻,是因他們互相喜歡,在高層次上看是因為他們前世的因緣決定的;在更高層次上看,是神安排的;在更高層次上看是歷史的發展規律,欠債得還,業力輪報,生老病死;在更高層次看是成、住、壞、滅的規律決定的;在更高層次上看,是一個生命為私的必然結果;在更高層次上看是法在衡量一切,法在制約著一切,符合大法的就是好的生命,不符合他的就是敗壞,就註定是要被淘汰的,因為法是有標準的。
我們在大法中修煉能越來越清楚的明白更多更高的宇宙真理,修煉要超越人的情是必然的。在大法中看人不是為了情而活著,而是為法而來,是為返本歸真而來,是為救度眾生而造就,為救度更大的天體宇宙而開創的。人要珍惜這次當人的機緣,大法弟子更要珍惜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稱號,抓緊實修,因為只有大法弟子能證實大法,證悟更多更高的宇宙真相,更好的助師正法、助師救度眾生。
以上是我們在實修中的體悟,寫出來與大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