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26年04月13日】
二零零零年六月,為證實大法。在去北京的前一天,我去買了兩件T恤衫,其中一件蘭色的,領邊與袖邊由白線壓邊,十公分左右的拉鏈與一枚雞心吊墜搭配,使衣服顯的美觀又大方。當時我推著自行車在街上邊走邊看,在一家門店外一眼就看中了這件衣服,進店問了價,二十元錢。我試都沒試付了錢拿了就走。
幾天後,在北京旅店被警察非法綁架送進當地駐京辦。在駐京辦洗完澡,我穿上了這件衣服,很快家鄉的警察、單位、家人都到了。當晚在對我非法提審時,剛坐下,一個公安副局長驚訝的說,你的衣服上還繡著」洪法「啊!我低頭一看左胸前真的白線繡的「hongfa",上邊還有一個大的黃色」萬「字,又象是一把樂器」號「(個人理解)。我很驚喜,他問我是從哪裡來的,我說在街上買的,他不相信。我家人知道後也說,你騙誰呢,明顯是發的。
回來後,他們直接把我送進看守所,看守所不讓穿帶鐵拉鏈的衣服,要麼把拉鏈剪掉,要麼把衣服收走,出獄後再還給你,我與獄警商量只把吊墜卸掉,這樣我我穿著這件「hongfa"的衣服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十五天後回家。上班後,被強制挖地、背著藥桶給樹木花卉打藥,再入獄,送洗腦班。走過了那個難忘的盛夏。衣服褪色了,但我一直保留到現在。
今天寫出此文,問聲在當時那麼嚴酷的環境下你能智慧的製作出這麼珍貴的衣服的同修,你好嗎?我們」同心來世間「摘自(《洪吟》<了願>),做著同一件事,偉大慈悲的師尊讓我穿著它見證了大法的神奇,讓眾生也看到了大法弟子在哪兒都不忘使命,當然你的付出更沒白做。
謝謝師父!謝謝同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