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5年01月24日】
不同層次的修煉者對法理有不同的認識。每一層的法理都不是絕對的真理、不變的真理,但是每一層的法理在那一層是有指導作用的,在那一層看來可以說是那一層的真理。師父說過:「就像過去我講的,理在不同層次是不同的,高層看低層的理是錯的,但理在不同層次本身是理。」(《二○○三年加拿大溫哥華法會講法》)師父還說過:「這個理儘管是昇華的,但是在任何一個空間中,生命能遵守那個空間的理,那就是那個空間的好生命;你能超越那個理,你就超越了那層生命。」(《在二○○四年美國西部法會上的講法》)每個學員所在層次不同,她所證悟到的理或許在高層看來是錯的,但是在她本身那個空間中看是沒有錯的。若把其它層次的理硬性塞給她,不見得適合她。
在交流的過程中,常常出現爭論,最大的原因是每個人都覺得自己對,覺得自己的方法最能達到證實法的作用。事實上都對也都不對,因為在各自層次中看都是對的,但用最高的理來看都是錯的。或許某些方法確實比另一些方法好,如果大家對這個提出來的最好的方法能夠形成共識,互相配合圓容,當然最好。若大家對這個方法無法達成共識,反而絕大多數的人對另一個不是最好的方法表示堅持,那麼只要這個方法也能達到證實法的作用,其他極少數人應該放下自己的堅持,讓整體達成共識,並且在做的過程中默默的無條件的加以補充圓容。
因為方法好壞不是最重要的,其實哪個方法比較好,我們真的能看的透嗎?重要的是大家能否在這個過程中放下自我,把大法擺在第一位。如果能放下自我,在整體中沒有自己,心性就在提高,層次就在提高,整體的力量就能達到最大。師父在《北京國際交流會講法》中說:「那麼這就要說出一個天機來,我剛才講了粒子越微觀它的層次面卻很大,其實一個生命能夠退到更微觀中去的時候已經就在更大更上之處了,就在天上了,因為粒子越微觀,其層次越高。」就是這樣呀!唯有大家心連心,放下自我,互相肯定對方,形成一個真正的整體,證實法的事才會做好。否則就算方法再好,若同修之間貌合神離,對彼此有負面的想法,邪惡會趁機鑽空子。
另外,在證實法的過程中若不是很認同同修的做法,除非真的覺得對方的做法有可能會對大法產生負面的影響,否則應該鬆開手,讓對方走自己的路,發現有任何不足之處,自己也應該主動的圓容對方。有不同看法,可以當場提出但不能堅持,由於每個人所在層次不同,對方不一定能馬上認同,若堅持己見,矛盾就會發生,可以等活動結束之後再進行交流。如同在戰場上,兩兵交戰之時,若發生內鬨,結果可想而知。當然這個比喻還不是太恰當,因為我們並不是在跟邪惡打戰,它根本不配當我們的對手,我們只是在鏟除它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