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姜仁政事件的一點想法

杜維華


【正見網2005年05月18日】

據明慧網報導:德國維爾茨堡行政法院以姜先生及其妻兒有借法輪功之名以求駐留德國為由,拒絕了姜先及其妻兒以法輪功修煉者的身份提交的避難申請,儘管德國的法輪大法協會曾在遣返決定下達前提醒過德國當局,在中國作為法輪功修煉者會面臨的迫害。

我感到現在邪惡勢力用的這個招數真的太狡猾了,無論我們怎麼講真象,它都可以用統一的藉口來拒絕:「 這個人不是法輪功學員」,也就是說,這個與你講的真象不發生關係。這樣就迫使申請人務必在這個問題上個人修煉達到標準,否則就迫害你。

但是,這裡有一個問題,我們中國人都很清楚,如果一個組織出面來證明這個人是這個組織的成員,那麼誰都不會再懷疑。我覺得現在連這個常人的理都被破壞了。我們修煉者都知道,越高的覺者越不破壞常人的理。那麼,為什麼邪惡能夠破壞呢?我個人覺得是因為這裡的這個三權分立是一種變異所帶來的。我們知道,正的理是兵分天下,王者治國。當然,現在很多都變異了,如果這個變異的東西對我們有利,我們可以利用,如果對我們牴觸了,我覺得我們可以去否定它(只能在極限的情況下) 。

很明顯,判斷一個人是否為法輪功學員,一般情況下聽證官或法官不會比我們大法弟子判斷得更加準確。我想,這是一般人都能夠理解的。但是,這裡卻出現了這個怪現象:法官只根據自己的判斷來做決定,而且非常相信自己的判斷。根本不考慮我們大法學會的意見。我在想,是不是我們有些人都在承認著他們的東西呢?

比如,師父說:「 我這個人我不願意說的話,我可以不說,但是我說出來的就得是真話。」(見《轉法輪》) ,在碰到事情時,我們可以遵照這個原則去做。但是我發現有的法官或一些德國人認為如果你沒有說出他想要的話(當他問你問題時),就說你欺騙。針對這些問題我們只能去否定,不能遷就於他們,不能因為怕心而被對方帶動而強調他們的規則。如果我們被帶動了,真的就被舊勢力控制了。

申請難民的人參差不齊,我們無法保證每個申請人都達到標準,尤其有的是新學員。我們這個整體不可以被舊勢力帶入到個人修煉中去:當遇到哪個申請人被遣返的時候,首先去找申請人哪裡心性有問題,而不是首先看我們是否在整體上對法的理解有偏差的地方。那麼我們是否有意無意的陷到了舊勢力的思維中去?要求每一個申請人都達到標準怎麼可能呢?那麼是不是當這個修煉人達不到標準就應該被遣返呢?雖然我們知道不應該,但是還是在「舊理」面前無能為力了。

「法院不參考大法學會的意見」不應該再進行下去了,這種怪現象應該禁止了。我希望我們大家能夠否定這個奇怪的思維,採取行動。

以上是我的一點個人想法,如有問題,請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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