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6年08月21日】
最近參加了台灣北區劍潭學法交流,煉功點有同修在分享經驗時,聽到說尚有部分學員反應因同修的言談舉止不宜,造成常人遲遲不願接近大法或推遲了解大法,覺的非常可惜。其實,何止可惜,若是因此導致眾生所對應的天體無量眾生無法得救,所造的罪過是何其的大。
台灣同修很可愛,既敢於向別人自稱自己是個修煉人,又口口聲聲向人介紹法輪大法好,可是我們的言談舉止常常無法讓人生出敬仰之心,或讓人產生好感,這其中必然有我們再提高的地方,也希望台灣各輔導站或出外洪法帶團的團長、小組長能隨時注意,避免再造成對大法的無形損失。
師父不是告訴我們要「懷大志而拘小節」嗎?(《精進要旨・聖者》)「不聽我的話,不能按著大法要求做的能是我的弟子嗎?這不是在和大法對著幹嗎?這不是破壞是什麼?」(《精進要旨.猛擊一掌》)師父的法早就那麼擺著,請同修莫再對此等閒視之,故特予綜合大家常犯的行為將之列舉出來,以供同修借鑑:
1.在公眾活動場所、機場過境或飯店的電梯間等談話聲音過大。尤其遇到久未謀面的同修時,往往興奮的忘形。不但未能顧慮周遭民眾的權益與感受,也做到修煉人該注意的「修口」。
2.穿著大法衣服毫無秩序的隨地席坐,不論煉功或吃飯,很不雅觀,經常令常人側目,自然難以吸引常人來了解大法,也很容易讓人對大法產生不良的印象或誤解。當時地不宜時,建議我們要多三思後行。
3.用餐取食沒有排隊或適量取食的習慣。後到的學員無視前面已排著隊,仍趨前走到供應處插隊,造成混亂現象,最易引起學員或參雜其中的常人不滿;當發現供應量不足時尤甚。其實,那還是為私的表現。
4. 連常人最基本的交通規則都未遵守:常見同修穿著大法衣服不走斑馬線,堂而皇之從路肩跨越分隔島而過。
5.讀書會或交流會門口擺放混亂的鞋靴:這往往是因後到的學員為趕時間不小心踢到的,但弄亂了也不見學員自動把它擺好。
6.同修常隨手攜帶飲食上學法交流會場,本來已不夠嚴肅,過後累積留下一大堆垃圾讓免費提供場地的主人清理。可能連「德」都守不住。
7.主動到煉功點煉功的人越來越少,說功法再好,常人沒人會相信。這是未尊重師父留給我們最好的修煉形式─集體煉功、學法形成一個修煉環境。
以上所舉,可能很多學員認為多是些芝麻小事,不必小題大作,可師父是這樣告訴我們:「修煉法輪大法的弟子切記,絕不能只把法當做常人或出家人的學問研究,而不實修。我為甚麼叫你們學、念、記《轉法輪》呢?目地是指導你們修煉哪!至於那些只練動作不學法的,根本就不是大法弟子。只有學法修心,加上圓滿的手段――煉功,確實從本質上改變著自己,心性在提高,層次在提高,這才是真正的修煉。」(《精進要旨.何為修煉》)
學員要能落實到日常生活中才算實修,很多行為在常人中本來就都得做好,我們作為大法弟子,只要稍為注意就可做的很好。修煉人心一定要正,隨時想到自己是個修煉人,重視提高心性才是我們長功的關鍵,故若能隨時記起師父以下講過的兩段法就能把行為調整好:「我還要告訴你們,其實你們以前的本性是建立在為我為私的基礎上的,你們今後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別人,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所以你們今後做什麼說什麼也得為別人,以至為後人著想啊!為大法的永世不變著想啊!」(《精進要旨.佛性無漏》)「你老是慈悲的,與人為善的,做什麼事情總是考慮別人,每遇到問題時首先想,這件事情對別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對別人有沒有傷害,這就不會出現問題。所以你煉功要按高標準、更高標準來要求自己。」(《轉法輪》)
修煉人穿著大法的黃衣服或襯衫,就是代表著法輪大法弟子,它應該比起常人穿西裝、套裝還神聖、體面,請問誰會穿著西裝或套裝隨便坐在地上或公眾出入的樓梯階梯上吃東西?在這方面我們的表現是該改一改了。既然今天我們兼負救度眾生的使命,責任是這麼的重大,一切行為的表現是至高無尚的。
師父那麼的慈悲偉大,把大法傳度予人,我們自願助師正法,也得珍惜自己是大法弟子的身份,看重自己。也就是說我們得先尊重自己,別人才會尊重我們。
「大法的任何工作都要為人得法和弟子的提高為目地,除去這兩點都是無意義的。」(《精進要旨.清醒》)重溫師父的法,我們是應該清醒了,凡是一切學員的行為導致眾生沒緣得法的因素我們都得歸正,遵照師父的法去做,不只是表面功夫,而是好好腳踏實地的去修,建立我們美好的修煉環境,增加眾生得法的機緣,我們的心性也會隨之提高,本體也在轉化,方能早日達到「圓滿隨師還」。(《洪吟.緣歸聖果》)
最後以師父的《洪吟.去執》與大家共勉。「雖言修煉事 得去心中執 割捨非自己 都是迷中痴 」以上是個人認識,層次所限,若有不足,尚請同修不吝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