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課教材(高級):君子之於天下也

正見文化課教材編輯小組


【正見網2007年01月19日】

編者按:為了弘揚中國神傳文化,清除邪黨文化的影響,在教育領域的大法弟子用在大法中修出的正見,開始著手編寫一套中國正統文化教材。因為是剛剛起步,難免有所不足,我們需要世界各地的大法弟子,尤其是教育領域的大法弟子的參與和指正。我們誠摯的希望使用這份教材的同修,能將上課中所遇到的問題,以及教材的優缺點反饋給我們,以便我們不斷的修改提高,使教材更加充實完整。同時,我們也歡迎更多有意願參與教材編輯寫作的同修加入進來,共同完成教材的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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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子曰:「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1)也,無莫(2)也,義(3)之與比(4)。」 (《論語・裡仁第四》)

【注釋】

(1)適:音dí,專主也。
(2)莫:不。
(3)義:適宜、妥當。
(4)比:依照。

【語譯】

孔子說:「君子對於天下的人和事,沒有絕對如此的標準,也沒有絕對不可如此的標準,就是依照義去衡量。」

【研析】

本章談論的是個人的道德修養問題,孔子提出對君子要求的基點:「義之與比。」有高尚人格的君子為人公正、友善,處世嚴肅靈活,不會厚此薄彼。也沒有絕對的條條框框,就是依照是否符合「義」來作取捨的衡量。

【延伸思考】

1、如果你路上撿到一萬元美金,你會怎麼處理,為甚麼?
2、古今中外有許多人,富貴功名當前,仍無法搖其以義為依歸的心志,請您列舉一人說明。

【相關資料】

范滂別母

蘇東坡幼年的時候是由他的母親啟蒙讀書的,九歲時,蘇母教東坡讀《後漢書・范滂傳》時,不禁嘆息起來,於是蘇東坡問其母說:「軾若為滂,母許之乎?」程氏說:「汝能為滂,吾顧不能為滂母邪?」

以後蘇東坡以天下為己任,遇苦厄而不悔的用世之意,是深受范滂影響並以之為典範的,那麼范滂是何許人?蘇氏母子感慨的又是什麼呢?

范 滂,字孟博,汝南征羌人。是後漢時代嫉惡如仇、憂國憂民的氣節之士,有澄清天下之志。時冀州大飢,盜賊四起,可官吏卻置百姓死生於不顧,繼續巧取豪奪。朝廷委派范滂去查處貪官。當時,范滂登車攬轡,「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及至冀州邊境,當地的官吏自知罪責難逃,紛紛望風解印而去。兩年後,范滂因政績卓著,被任命為光祿勛主事。

范滂的官職始終不大,任汝南郡功曹時,抑制豪強,制裁不軌,結交士人,反對宦官。後來,范滂成為太尉黃瓊的屬下。專門 監督官吏的行為。范滂不計個人得失,一連彈劾刺史以及豪權高官二十餘人。有位尚書責備范滂,懷疑他有私怨。范滂說,我所以這麼做,決不是為了私怨,是情況 很嚴重,所以先舉所急,我聽說農夫除雜草,嘉穀必茂,忠臣除奸佞,王道可清。如果發現核查的事實有出入,我甘願受到處罰。尚書無言以對。
 
漢靈帝建寧二年,宦官專權,大誅黨人。作為清流派人物的范滂早已經罷官在家。當時督郵吳導奉詔索拿范滂,來到汝南,竟伏床大哭。范滂知道是為自己而來的,遂投案。汝南縣令郭揖印綬丟棄一旁,要和范滂一起逃亡。范滂道:「滂死則禍塞,何敢以罪累君,又令老母流離乎?」

其 時老母在堂,遂於老母訣別說:仲博(滂弟)孝敬,足以供養,滂從龍舒君歸黃泉,存亡各得其所,惟大人割不可忍之恩,勿增感戚。」滂母道:「汝今得與李、杜 (指李膺、杜密,皆當世名士,亦同時被征身亡)齊名,死亦何恨!既有令名,復求壽考,可兼得乎?」 。范滂跪著接受母親的教誨。爾後,他站起來對兒子說:「我要教你作惡,可是惡是不能做的;我要教你為善,可是我生平並沒有作過惡,卻得到了這樣的下場。」 說著,他身邊的人都哭成了一片。最後范滂從容的跟著督郵一起赴京師,不久,死在監獄裡,當時年僅33歲。李膺、杜密、范滂等人死後,天下的有識之士暗地裡 都議論,大漢的天下恐怕是不能長久不了。

范滂別母,給天下人和中華文化史留下了一段千古絕唱。後人在評論范滂的義舉時,稱其幽深牢破室 族而不顧,至於子伏其死而母歡其義,壯矣哉。而當時的張儉則被世人所不齒。張儉是名士、黨人之一,在遭遇黨錮之禍時倉皇逃跑。在逃亡時,天下人聞其名者,都義不容辭地保護他,以致很多人被滅族屠身。後人將二人相比較時,范滂的捨身取義就更讓人自愧不如了。

這就是范滂別母!無怪蘇母程氏要慨然嘆息並勉勵其子仿效了。雖有攬轡澄清的范滂,然則未必有勉兒就義之滂母。每當我讀此之時都能慷慨激昂,倍增豪氣!范母如此胸襟,范滂如此從容,雖歷萬年,而依然名垂青史,萬古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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