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7年04月12日】
《西遊記》第八十七回:鳳仙郡冒天止雨,孫大聖勸善施霖,說的是唐僧師徒在鳳仙郡求雨的故事。
這一回裡,唐僧四人來到了鳳仙郡,看到那裡三年大旱,五穀絕收,人民困苦不堪。唐僧便讓悟空去求雨解救一郡生靈。悟空上天請旨降雨,到了天宮方知因鳳仙郡郡侯褻瀆天地,因此上天立了米山、面山、黃金大鎖三事,降罪鳳仙郡。悟空下界後讓那郡侯誠心懺悔觸犯上天之事,答天謝地,引罪自責,又滿郡百姓皈依善果,敬神禮佛,一念皈依善果弘。果真是人有善念,天必從之,善念一生可以回天心,解災難也。鳳仙郡立時降雨,解了旱情,禾苗得潤,枯木回生。從此鳳仙郡風調雨順,五穀豐登。
可能現代的很多人就不理解這個故事,也許會問鳳仙郡郡侯冒犯天地,為什麼受懲罰時卻波及整個鳳仙郡民眾呢?現實中也有類似的事情,比如有人說「天滅邪黨我理解,因為邪黨罪大惡極早就是人神共憤了,可是說如果有一天上天解體xx黨時,也一定不會放過那些仍未退出的黨員,我就無法理解了。」其實,從某一方面來說這是不同層次生命觀的問題。今天,我們就來說說這個話題。
人認識到的生命形式是非常有限的。一般的,人們只認為動物、植物或者微生物等是生命體,但其實很多有形式的群體也是有生命的,也是生命體的表現形式之一,比如國家、政黨、企業等;另一方面,一個生命體的組成部分也是生命體的表現形式之一,比如人體細胞、政黨中的成員等它們雖然是人體、政黨的組成份子,但是它們本身也是獨立的生命體。就根本而言,萬事萬物都是一層一層的生命體,只是它們的表現形式和層次不同罷了。
大家都知道,往往是由很多份子才組成一個生命體的,這些份子以及由它們所組成的生命體都是有各自獨立的生命的,只是表現形式不同罷了。而且,這些份子在功能上可能也有區別,一個直接的例子就是,人的手是用來拿東西的、腳是用來走路的、眼睛是用來看東西的,內臟等是用來維繫生命,還有各種保持肌體完整的細胞存在。那麼無論這些份子在形式、功能上有多大的區別,但是有一點是共同的,也就是它們是它們所組成的那個生命體的一部分,那個生命體的所行所為都與它們有關,除非它們脫離了那個生命體。
比如說一個人要做壞事,我們都知道那個做壞事的念頭是腦袋發出來的,動作是手做出來的,他的腳、內臟等等生命份子似乎就沒有參與,真的沒有參與嗎?他做壞事的時候,依靠腳站立,依靠眼睛看、依賴內臟維持生命等等,它們不都是間接的參與了嗎!不都是與這個人做的壞事有關嗎?從人類的角度看,假如某個人做了很大的壞事被判處了極刑,那麼不會有人說他的哪個細胞是無辜的、冤枉的之類的話,因為整體是他,部分也是他。
早就有高人揭示邪黨在另外空間的表現形式是一條紅色惡龍,也就是說這條紅色惡龍在人間的表現形式就是邪黨。這紅色惡龍不也是由器官、組織和細胞等各種份子組成的嗎!如果對應到我們這個空間,不就是邪黨的各級、各種組織、機構,每個黨員不就是它的每個細胞嗎!如果上天要消滅這條禍害宇宙的大紅龍,大紅龍被徹底銷毀了,它的器官、組織和細胞還可能存在嗎?
從另一方面說,如果邪黨沒有成員,那麼它也就不存在了,邪黨行惡的基礎--它本身的存在不就是依靠那些黨員(細胞)維繫的嗎!如果黨員全部都退出了邪黨,那麼它也就根本無法行惡了,可以說所有的黨員都是直接或間接的參與了邪黨行惡,有些是直接幹壞事,有些沒有直接做壞事卻也起到了維繫邪黨存在的作用,天滅邪黨的時候能不包括那些維繫邪黨存在的黨員(細胞)在內嗎?那是邪黨行惡最根本的基礎啊!無論做了壞事還是沒有做壞事,有一點是共同的,就是都屬於邪黨的一員,都是它的一個細胞,都是它生命的一部分。
趨福避禍是人們常見的行為,比如說一個地方有戰亂,人們就會到太平的地方去;窮地方的人總是想遷移到富裕的地方去;效益不好的單位的人總是想調動到效益好的單位去,這是常理。現在人人都知道邪黨壞事做絕、邪惡至極,所以才會有天滅邪黨的事情正在發生,但是這次是不同的,上天慈悲於人給了人們一次自救的機會,就是主動退出邪黨。退出邪黨了,自然也就不是邪黨的組成份子了,那麼最後邪黨被徹底銷毀時自然也就不會被包括在內了,就是這麼簡單的道理!古人說「覆巢之下,焉有完卵」,現在都知道邪黨這個腐朽的邪惡團伙隨時都可能要倒了,您還不離開它嗎!
多一個人退黨,邪黨就虛弱一分;多一個人退黨,邪黨就少一分在華夏大地行惡的能力;多一個人退黨,也就多了一個未來;早一天退黨,也就早一日平安,同胞們不要再猶豫了,立即退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