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助公差破案的奇特經過

秦自省


【正見網2008年10月05日】

曹州有個劉老闆,以典當為業。虞城人小張,在劉記當鋪,幹了兩年,略有積蓄,到年底想回老家去。劉老闆與他約定:請小張在元宵節返回店裡,小張同意了。他騎上一頭青騾,帶著財禮和年貨走了。到了元宵夜,小張還沒回店,劉老闆派人去虞城催小張,沒想到去人到張家一問,他壓根沒回家來過。於是劉、張兩家互相指控,官司打到巡撫那裡,巡撫嚴令曹縣限期捕拿。眼看已延至六月,還無眉目。公差急得走投無路。

一天夜裡,公差在城南察訪,看見有個老者對一個少年說:「今夜月色真好,為何不到涼亭去賞月?」在曹州城南門外十幾裡,是有一個涼亭。公差暗想:「這兩人此時去涼亭賞月,徜若城門關閉,他們怎麼回得了家?!」他對這兩人的舉動感到奇怪,便決定跟蹤。

公差先趕到涼亭等候,不久,這老少二人也到了。聽他們所談,也不過是鄰裡間的瑣碎事。過了一會兒,少年忽然說道:「城裡劉記當鋪的官司,至今未了,我心中暗猜:是西門外賣餅的孫某,圖財害死了小張。」老頭問有何根據?少年說:「孫記餅店,在那兒開了幾年,生意不錯。今春突然關閉,所以很可疑!」老頭訓斥那後生說:「人命關天,非同小可,你可別胡猜亂說呀!」臉上顯出怒色,隨後又說:「夜已很深,該回家去了。」

公差尾隨其後,這二人走得很快,從城外走到南門時,城門已經緊閉。只見他倆從門縫裡鑽進城去。公差趕緊招呼守門人,啟鎖開城門而入。

見他兩人還在前頭走,到一條小胡同,少年同老者告別,不開門,又從門縫進入。公差再暗跟老頭,走過二十多家,老頭也是不開門,從門縫進去了。公差大吃一驚,連忙敲那門,老半天,那老頭才出來,開門一看,他手拿點火用的紙捻,披著衣服,滿臉倦容。公差問:「你剛才跟那個少年涼亭賞月歸來,這麼快就睡熟了?」老頭莫名其妙,說:「賞月是去了,不過那是剛才做夢時的事,我可一直在家睡覺呢!」公差逼著老頭去叫那少年。少年開門出來,跟老頭一樣疲勞,也說賞月是夢中的事。

公差把他倆帶到縣衙,讓他們講賞月夢中的對話。第二天,又讓他們兩人領著,到西門外孫記餅店,一看:小張騎走的那匹青騾,還系在門口呢。便把孫某鎖拿到縣,略一審訊,孫某便供認不諱。就是孫某殺害了小張,貪得了財物,還牽回來一頭青騾。公差立即從孫家取出贓物,將其定罪抵命。後來,人們議論說:那位公差,平時為人正直;是神佛佑其破案的。

正是:

天理昭昭,
善惡有報。
神設夢境,
巧為引導,
步步深入,
罪犯擒到。
神兮靈哉,
邪惡難逃!

(事據清代袁枚《子不語》卷十二)

添加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