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挖根的再認識

怡蓮


【正見網2009年02月27日】

昨天學習了《美國西部法會講法》,對我觸動很大,師父說:「如果只改變了你的表面而你的本質不動,那就是假的。到了一定時候,到了關鍵時刻,它還會反應出來,所以不改變人心,只是一種假相的掩蓋。必須從本質上發生變化才能是真正的改變自己。」

怎樣才能從本質上發生變化呢?修煉這麼多年,也知道怎麼去修了,遇到矛盾、魔難,也會向內找,再痛苦也能做到找自己,不去傷害別人。由放不下,到最後完全放的下。那為什麼還總是有怨氣,心裡不平服的狀態反應出來?這只能說明,修了這麼多年,也只是表面的改變,而本質的東西沒有動。那本質的東西是什麼呢?我心裡很難受,也很著急。怎麼辦呢?我在心裡問師父。在下午小息片刻的時候出現了一個夢境:在施捨方面,一個常人很自然的做到了,我卻動了一個自私的念頭,雖然表面上沒動聲色,但我知道,這是私心。

醒來後,我很沮喪。修了那麼多年,還不如那個常人。我突然悟道,這不是師父點出了我想要找到的那個本質的東西―私心嗎?。我馬上想到了《挖根》這篇經文,這個本質的東西不就是那個私嗎。當我不斷挖下去的時候,我越來越清晰、明確。

自從《挖根》這篇經文發表以後,也經常挖自己的根,尤其是在魔難或過關當中,想要把它找到去掉,有時以為找到了,但都沒有這次清晰、明確:就是私這個根。原來只是知道私是舊宇宙的根本屬性,卻沒有更明確的認識到它。知道和認識是有區別的,知道了,只是一個表面的,膚淺的一個印象而已;認識或悟到是對事物本質上的理解,是一個思想提高,昇華的過程。當你從本質上理解了這個私的時候,會發現我們在修煉中,所要去掉的這一切,原來真的就是貫穿在這個私字上。

名是自私的,利是自私的,情也是自私的。以前出現矛盾向內找時,是找到了自己的執著:我有這個執著,那個執著。只是停留在認識到執著這個層面,沒有進一步深挖形成這個執著它背後的東西是什麼,表面上的向內找,放下了這顆心,那顆心,也只是站在自己個人的角度去考慮問題。師父在經文中說:「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精進要旨》〈佛性無漏〉)。怎樣才能達到無私無我呢?在修煉的過程中初期還找不到感覺,逐漸的有時感覺自己在放棄某些執著的時候,都是為我為私的,因為我會用法來衡量。寫到這兒我留下了淚,我看到了我一顆很骯髒的心―在利用大法,要放棄這個骯髒的心,不屬於自己的物質,自己才能夠昇華,才能夠提高。

用修煉初期的想法,別人給我製造矛盾,造成痛苦是在給我德,幫我提高呢。當我認識到這一切背後為私為我的心,挖到了這個根的時候,我知道今後應該怎樣做,才能達到無私無我的更高標準。處處為他人著想,一思一念首先想到的是別人,這件事對別人有沒有傷害,會不會給別人帶來痛苦,這件事對整體有沒有負面影響,如果每件事都能這樣要求自己,就會成為一種習慣,就像向內找一樣成為生命的一部分。如果每個人都能堅持這樣做,那將會避免許多不必要的矛盾,因為我們已經在矛盾的源頭抑制了它,清除了它,舊勢力再猖獗,它沒有落腳點,也沒有了可乘之機。

無私無我,是法對我們的更高要求。怎樣更好去圓容大法,同化大法,在這最後關鍵時刻應該有一個更清醒更明確的認識了。

以上是個人的一點認識,不對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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