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9年05月03日】
1997年5月我正式得法修煉。當日忌了煙、戒了酒,並改變以前的粗暴不羈的劣性,以苦為樂,善於助人。妻子、家人和朋友們都說我變了。
1999年7月.20日,中共動用廣播、電視等一切媒體造謠、誣陷法輪功。出動軍警、特務、流氓大抓捕法輪功學員。為證實大法,討還公道,我與同修進京上訪。我曾多次被拘留,遭受迫害。在拘留所因聲援同修,被惡警誣陷帶頭鬧事而對我非法判刑五年。當時我無可奈何默認了邪惡的迫害。在長達五年黑暗的日日夜夜,我雖未被所謂「轉化」,可在那邪惡的黑窩裡,也有許多時候還是默認了邪惡的安排和指使。雖然自認為堅定,對師父、對大法從未有過動搖,自己覺得放下了名利、放下了生死和親情。出獄後,似乎有功德圓滿的思想狀態,總以為剩下的時間是留給沒走出來和走向反面的同修反醒的機會。回家後每天都煉功,但不刻苦:每天都發正念,可零點幾乎沒起來過;也講真相、發資料、勸三退,而在三年中所做的還不如精進同修一週做的多。儘管我的工作時間充裕、環境寬鬆,可我卻修煉懈怠、貪戀安逸。
前幾天,和同修交流,在談到個人修煉與證實法的問題上,我覺得證實法做的好就能圓滿,而個人修煉差一點無所謂。同修說我談的認識太偏激。次日,又一同修聽我說很少煉動功,直言說我懶惰:而另一同修找我一起發神韻光碟時話裡話外說是帶帶我。我才認識到自己不夠精進,但虛榮使我受不了同修們這麼說,因為我不是那種厚臉皮的人。同修們的話如同重錘敲醒了我,同修直言,催我揚帆。在靜思中,自己為何而來,我回想起得法那天的暗自發誓:「我今後活著就是為了修煉」。可現在呢,雖然努力修心斷欲,但就憑這些,能達到正法對大法弟子的要求嗎?作為一個修煉人,修煉懈怠,貪圖安逸,愧對師父、愧對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稱號,只有做好三件事,沒有任何條件可講。
從那以後,我每天早晨五套功法一步到位,全球四個整點發正念一個不落。為防止睡懶覺,故意把定了時的手機放的離床遠一些,這樣只有起床才能關掉,也就不至於把鬧鈴關掉後再繼續睡了。另外在學好法的基礎上,默默與同修整體配合,抓緊救度有緣眾生,穩健的走好助師正法的每一步。
點滴體會,願與同修交流。感謝同修的直言不諱,感謝師尊的慈悲點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