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0年05月12日】
在中國大陸生活過的人,很多已經習慣了有法不依,不按規章制度做事,這種習慣是體制下造成的從上至下的普及,當然不法政府制定的法規那是為了集權統治服務的,不是為解決民生制定的,但是這種不良習慣如果帶到法制民主國家,就會給個人修煉與大法帶來負面影響。
由於受中共迫害,我們幾位同修被某個民主國家接收,暫住在政府機構的臨時住所內。按照地方政府的程序在沒有居住一定的時間期限內,本人暫時不能出國。在常人看來,這本是一個國家制定的法規,任何人都需要遵守,無論過境時免簽證,還是過境後有無檢查都要遵守制度。
這幾天周圍出現了一個事情,給我們在修煉上提個醒。鄰國將舉辦神韻晚會,有本地同修邀請我們去觀看,第一次邀請時,我們給本地同修解釋了政府人員的告誡,法律不准許,暫時還不能出國。在我們這個小集體中有位同修想看晚會的願望很強烈,也許是這個強烈的人心促使,剛過了幾天又有當地同修打來電話邀請她一起去觀看,此同修按奈不住喜悅跟我們說了別人邀請她一起去看晚會,還說這是人家第三次邀請,也許時機到了,又把此事冠以神聖之事,云云。我們跟她交流了我們對此事的看法,當時她的表現就像興奮之中被潑了一盆涼水似的,很失望。
這件事看似小事,但引申的問題不小。兩種心態會造成兩種結果,如果我們做事時堂堂正正的去政府申請,得到批准,說明這件事情條件具備,不可以,也無可厚非。如果認為不用打招呼,也會順利的返回,心存僥倖心理,做出違反當地法規的事情時,問題就會嚴重。
首先自己是個大法弟子,時時處處要求自己做個好人,最基本的要求就是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由於同修想看晚會的心很強烈,又找出很多「合法」的外衣來包裝,這種有違當地法規的做法一旦成行,首先就違背了大法對我們的要求,大法弟子的一言一行全宇宙都在看著呢,自己做的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要求,不但神不佩服,舊勢力因素也會搗亂,因為舊勢力因素只對常人起作用,自己所做的事情不符合大法時,就等於常人在做事,它調理常人得心應手:也許自己心存僥倖到了鄰國,於是它會安排當地警察很「偶然」的查其身份。如果在境外檢查出自己這種違法行為,就會給自己所在國政府聯繫,也許自己會如期返回,但自己所在國的政府部門是不是會認為你剛到這個國家就違反兩個國家的法律規定,那麼他們會認為你是一個不遵守當地法律的公民,信譽度隨之下降。可是你又是法輪功的一員,他們是不是會對我們法輪功有看法,下次再接收受迫害的外來民眾時,那麼是不是就要考慮其它的選擇了。說嚴重點,由於自己沒有做好,給他人造成對法輪功產生不好的想法時,這對世人這個生命是不利的。
其實這裡不是強調出境時我們如何用好的心態順利返回,而是指出我們做事時必須遵守當地的法規。向常人洪法時經常首先說我們在修煉真、善、忍,在做好人,可自己連常人最基本的守法意識都沒有,那常人從哪方面能看出自己在做好人呢?當然不是責怪同修,只是在大陸形成的不好習慣一定要修去,因為我們在救度世人時,做不好,不顧及自己所做的事情對大法、對整體的影響,造成的損失將是無法彌補的。
我們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是以救度眾生為己任的,在觸及到個人利益、個人情感時,在這關鍵時刻是要忍痛割捨的。如果我們符合大法的要求做事,阻力就會減小,大法的威力也會展現出來。
以上是對大法弟子圓容常人表面形式的一點認識,淺顯之見,望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