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故事:意在利民的海瑞

正見神傳文化編輯小組


【正見網2010年11月01日】

【原文】

瑞(1)生平為學,以剛為主,因自號剛峰,天下稱剛峰先生。嘗言:「欲天下治安,必行井田。不得已而限田,又不得已而均稅,尚可存古人遺意。」故自為縣以至巡撫,所至力行清丈,頒一條鞭法(2)。意主於利民,而行事不能無偏雲。

(出自《明史・卷二百二十六・列傳第一百十四》)

【注釋】

(1)瑞:海瑞(1515年1月11日-1587年),字汝賢,自號剛峰, 廣東瓊山(今屬海南省海口市)人。明世宗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中選舉人。初任福建南平縣學教諭,後相繼任浙江淳安知縣、嘉興通判、戶部主事、應天巡撫和右都御史等職。因秉公斷案,被百姓稱為「海青天」。
(2)一條鞭法:明朝的一種田畝制度,把賦與役合為一,通計一州稅賦,通派一徭役,官收官解,計畝折納,總為一條,稱一條鞭法。

【語譯參考】

海瑞生平治學,以剛毅為主,因此自起名號叫剛峰,天下人稱剛峰先生。他曾說:「要想天下治理安定,一定要實行井田制度。不得已才限田,又不得已時才均攤賦稅,還可保存古人的原意。」所以他自從任縣令直到做巡撫,所到之處都大力推行詳細丈量土地,頒布一條鞭法。主要是想對百姓有好處,但具體做事不能沒有偏頗。

【研析】

海瑞是明朝中後期著名的清官,他歷經嘉靖、隆慶、萬曆三朝。其時明已政治污濁,風氣敗壞,海瑞卻能嚴於律己,恪守法令與道德規範,敢於為民請命,革弊興利,又潔身自好,故被譽為「海青天」,亦稱「包公再世」。

本短文只是透過他丈田均賦,使民困漸紓的一小項政績而已。但我們已可看出,他為民的那一顆心,所有考量都是為國家長治久安和百姓的富足安康著想,一切都是利他的、無私的,難怪他清貧一世,家無餘財,甚至死後,還賴同僚捐治葬具。他雖逝,但其清名卻歷千載而不衰,形像也永留人心中。不禁讓人感嘆,古代清官是如此的廉潔,品德高尚,對照現代官吏,真是人心不古呀!

【延伸思考】

1.一個國家如果政治清明,相對的反應在民間是怎樣的社會狀態?
2.古代清官,意在利民,今日中共,處處與民爭利,請你比較兩者人民之感受,及引發的後遺症。
3.當一項政策實施之後,發現有缺失,該當如何處理?

【參考資料】

1.《二十六史精粹金譯下》門歸 主編 建宏出版社 1994年8月出版
2.《白話二十五史精選》第四卷 吳樹平主編 1991年9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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