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不可褻瀆(新加入錄音)

山行


【正見網2010年11月08日】

清朝河北安邑有個叫宋半塘的人,曾在鄞縣作官。他跟友人說起過這樣一件事,他說,鄞縣有位書生很有文才,但他在仕途上卻屢遭困頓,沒有考上功名,一直抑鬱不樂。後來這位書生得了一場大病,病中迷離恍惚,夢見自己來到了一處官衙門。根據那裡的情形,他覺察這地方似乎便是冥司。

這時候,書生看到對面走來一位官服打扮的人,細看,卻是一位老相識,書生便急忙向冥官打聽,自己得了這場病,是不是很快就會死?

這位冥官說:「你的壽數未盡,但是祿數盡了,恐怕不久就要到這兒來了。」

書生說:「我這輩子,全靠設館教書餬口,沒幹過傷天害理的事,怎麼祿數倒先盡了?」

冥官嘆息說:「正因為你是吃教書這碗飯的,而對孩子們的學業、品德放任不問。冥司認為,無功受祿就等於偷盜或浪費糧食,必須扣除應得的俸祿來補償。所以你壽命未盡而祿數先盡。為人師長者,位居『在三(君、親、師)』之中,享有崇高的榮譽。你收取人家的學費,卻誤人子弟,理應受到最嚴厲的譴責。有官祿的,就要削減官祿。沒有官祿的,就得消減食祿。一絲一毫都計較的很分明。世人往往看到一些飽學之士或通儒大家,有的生活窮困,有的年少夭折,便抱怨天道不公平。可哪裡知道,這些人都是自誤生平,才落得這地步。」

書生聽罷,悵然而醒。從此,他的病日重一日,果然沒有治癒的希望。臨死之前,他把夢見的事講給他的親朋好友們聽,並告誡他們要忠於職守,努力從善。

這個故事也告誡我們,安分守己,恪守職責,這是天定之理。玩忽職守,損公肥私者,雖然能乘一時之快,但其所思所行上天都點點滴滴記錄在案。到時善惡報應是絲毫不差的,所以說職責不可褻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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