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經簡介】七、《爾雅》簡介

季黛 整理


【正見網2010年12月30日】

何謂《爾雅》

《論語・述而》 篇云:「子所雅言,詩書執禮,皆雅言也。」孔子所用雅言,是在誦讀或教授詩、書、執禮之時。詩書執禮皆是雅言也。鄭玄注說:「讀先王典法,必正其音,然後義全,故不可有所諱。」這裡所謂「先王典法」,也就是前面「詩書執禮」而已。故所謂雅言,乃是指六經之正義矣。

唐陸德明經典釋文云:「爾,近也,雅,正也,言可近而取其正也。」或以為爾者附也,附於六經,作六經註解之用。故王充《論衡》以爾雅為「五經之訓詁」,揚雄《方言》以《爾雅》為孔門「六經之詮釋」,詮釋六經字義辭旨之用。

晉郭璞云:「夫爾雅者,所以通訓詁之指歸。」唐陸德明云:「實九經之通路,百氏之指南。」宋邢.m則云:「誠傳注之濫觴,為經籍之樞要者也。」先後對照可知「爾雅」實為詮釋六經之工具書,猶今日之詞彙字典耳,本身並無經義內容可言,是故歷無師承及家學派別。

列入經典

先秦諸子似乎並不重《爾雅》,後世也目之為小學。相傳漢武帝郊射,有人獵獻豹文巨鼠一頭,無人能識其名。有孝廉郎終軍以「豹文鼬鼠」相對,武帝問其依據,郎謂出自《爾雅》,為武帝厚貺(厚賜),嘉其博學,於是自此學人紛紛讀注「爾雅」。

漢武帝之後,歷代來註疏《爾雅》的人甚多,除了探究六經之正義外,更非研討爾雅,以其用來校勘不可。先後有劉歆、樊光、李巡、孫炎、沈旋、謝嶠、郭璞諸儒學者為《爾雅》作注。最著名的是東晉郭景純,竟在《爾雅》上,下了廿年工夫。而晉之郭璞、宋之邢.m所作註疏,亦均為後世稱道。有清一代之邵晉涵所作「爾雅正義」,郝懿行之「爾雅義疏」,均為不可多得佳作,於學術上皆有價值。

自漢以來立詩、書、易、禮、春秋五經於學官,並設五經博士(樂經佚失故無六經)。迨唐分禮經為三禮,春秋則三傳並列。遂以三禮(周禮、儀禮、禮記)、三傳(左傳、公羊傳、穀梁傳),加詩、書、易三者,合為九經。及文宗開成年間,國子學增益三者,即為孝經、論語、爾雅,合為十二經。迄宋又增列孟子,始為十三經。故爾雅乃正式列為往聖先賢儒家經典十三經之一矣。

由來

大戴禮記「三朝記」中,即記有哀公欲學小辨,以觀於政其可乎,問於孔子的一段:「子曰:『否,爾雅以觀於古,足以辨言矣。』」由此可見,《爾雅》早於孔子之前已存在了。而魏張揖進廣雅表云:「昔在周公……制禮以導天下,著爾雅一篇,以釋其義。」則已明明倡言「爾雅」為周公所著矣。

其後或有人謂仲尼所增,或雲子夏所益,或曰叔孫通所補,莫衷一是。事實上,《爾雅》內容中,訓詁、名物,與今或有異、同,只為增廣見聞而已。其所引名物之稱,事物之詞,早已在六經之外,並非限於六經。依據四庫提要云:「大抵小學家,綴集舊文,遞相增益,周公孔子,皆依託之詞。」這話比較可靠。如此《爾雅》早已存在於六經之時,當為一事實;而歷世歷代學人有增刪補益,也是一項事實。故而《爾雅》早已成了遞相增益見聞常識之詞彙,而非限於注釋六經文字矣。

沿革

漢書曾載明《爾雅》為三卷二十篇;而唐石刻經本,流傳者為三卷十九篇,宋以後雖仍為十九篇,在篇目上,已有殘缺及異同之處。

第一卷──內容釋詁、言、訓、親等,共計四篇,釋古今異語及宗親人倫之間各種稱謂。

第二卷──內容釋宮、器、樂、天、地、丘、山、水等,共計八篇,釋天地山脈河流宮室用器之名稱。

第三卷──內容釋草、木、蟲、魚、鳥、獸、畜等共計七篇,釋自然生物之各種名稱。

結語

《爾雅》自被列入十二經後,始為儒門子弟看重,但其內容過於淺顯,釋義亦過簡約,並不足以啟發六經之正義閎旨。四庫提要云:「若夫爾雅經文之字,有不與經典合者,轉寫多歧之故也。有不與說文解字合者,說文於形得義,皆本字本義,爾雅釋經,則假借特多,其用本字本義少也。」故《爾雅》於內容上,又不同於《說文解字》,並流於淺顯及歧誤之處亦多。但若以訓詁小學視之,則探究先秦字彙辭義,以博見聞,校勘六經原旨本義,雖不足任闡揚宏旨,但也有其不可缺之參考價值存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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