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1年04月06日】
一次我在發真相資料的時候被壞人構陷,被非法劫持到看守所。我小妹聽說後馬上把我家中的印表機、耗材、大法書及真相資料轉移到她家。爸爸、弟弟和小妹每天在幹警還沒上班就等候在公安局門口要人,中午吃點飯再去,晚上很晚才回家。公安局局長說:「你們讓她寫保證不修煉,就放人。」小妹說:「就是個信仰,鍛鍊身體,挺好的。」
家人找到國保隊長,他說:「我們還沒吃飯,請我們一頓就放人。」弟弟和爸爸表示:有錢也不給壞人。就對他說:「她哪有錢,她的孩子上學,還得我們給拿錢。」
在家人和同修的配合下,四天後我被無條件釋放。回家後,媽媽、爸爸 、弟弟、妹妹對我沒有一句怨言。爸爸、媽媽得知我做真相資料,做光碟需要錢,經常給我錢。
爸爸七十二歲了,在縣城開了一個診所,本來規定到七十歲就不讓開診所了,可是爸爸的診所還是照常開得紅紅火火,每天純收入幾百元。爸爸的診所離家十幾裡路,無論春夏秋冬,颳風下雨,爸爸每天都騎著自行車去上班,爸爸身體非常好。
白天爸爸去縣城,只有媽媽一個人在家。一些家務就媽媽一人做。一次媽媽往家扛一袋子白菜,不小心摔在水泥地上,半邊臉、眼眶、腿都摔青了。我聽說後去看媽媽,告訴媽媽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媽媽知道我做真相很忙,為了不影響我,媽媽沒讓我護理她。幾天後我再見到媽媽,她說:「我天天念『法輪大法好』,我只打了幾瓶點滴,身體全好了。」媽媽都七十五歲了,摔在水泥地上摔得那麼狠,身體好的那麼快,真是家人學大法,媽媽收益了。
弟弟以前找工作,好單位人家不要,重活自己又不想干,有時干點活還要不來錢。因為掙不到錢,媳婦總是叨叨,夫妻整日爭吵。我從看守所回家後,弟弟找到一份滿意工作,給單位拿鑰匙,每天開一百元錢。
小妹夫以前包點活不是賠就是被人騙,不但掙不來錢,工人開不出工資,還經常有人到家來要帳。妹妹還得從自己手裡往外拿錢替妹夫還帳。現在妹夫工作也順利了,還給小妹捎回家一些錢,小妹臉上洋溢著喜悅。這都是家人支持大法、保護大法弟子,得了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