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風悠悠:「我只顧名節,不計任何後果!」(外二篇)

陸文


【正見網2011年07月02日】

一、元德秀不失信於囚犯

元德秀擔任魯山縣令時,有一個強盜,被關在監獄裡。當時該縣邊界,常有猛虎傷害人的事情發生。

那個強盜,向元德秀縣令,呈述自己有殺虎的本領,請求殺虎贖罪。元德秀聽了他的呈述,當場表示同意了他的請求。

不久,有一個下屬官吏,對縣令表示不滿,說:「這個強盜,是在耍花招,他企圖逃脫刑罪。您擅自釋放官府的囚犯,恐怕會受到連累。」

元德秀說:「我不想失信於那個囚犯,我既然已經答應了他,就要實現承諾。如果那個囚犯,如你所講,他乘機逃跑了,我是會受到連累。那就讓我自己擔當罪過好了。」

於是,元德秀縣令,就打開枷鎖,釋放了強盜。第二天,那個強盜,果然背著他打死了的老虎,回來了。

那個強盜,有感於元德秀縣令對他的信誠和寬大,被釋放後,重新做人,勤勞賣力,成為一個自食其力的、對社會有用之人。

二、 「我只顧名節,不計任何後果!」

李晟的兒子李聽,擔任羽林將軍時,擁有一匹名馬。唐穆宗當時為皇太子,派身邊的人,暗示李聽:讓他把這匹名馬,獻給自己。

李聽考慮到自己現在正任統領禁軍,怕別人講他用不正當的手段去奉迎上官,追求個人的名利,所以堅決不奉獻。有人對他講:「不獻名馬給皇上,你想會有什麼後果?」李聽回答說:「我只顧名節,不計任何後果!」

後來,唐穆宗即位,當了皇帝。他準備挑選河東節度使的人選,宰相進奉上來擬定的人選名單,唐穆宗看後,都不同意,說:「李聽為了保全自己的名節,堅決不向我獻馬!他這種人,一定可以任用!」

於是下達詔書,任命李聽為河東節度史。

三、路隨義不納賄

路隨,唐代人。他在擔任中書舍人、翰林學士時,有些人因他的勞作而得官後,便用金銀絲綢,來感謝他為自己起草任命的詔書,以表示心意。

路隨一概堅決的斥責,拒絕,說:「我難道能因為公事,而接受私人的財禮嗎?」他對任何人送的財物,都沒有接受。

路隨的這種行為,看起來好像是一件小事;但深細思之,其意義確是十分重大的!

(均據宋代孔平仲《續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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