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風悠悠:清末「虎吏」徐次舟

鄭重 整理


【正見網2011年08月05日】

徐賡陛,字次舟,清末浙江湖州府烏程縣人,自幼即勤學,於同治末年,捐通判小官,分發到廣東候補,先後任遂溪、陸豐、海康等縣知縣。

徐次舟任知縣十幾年,所到之處,一意「鋤強悍,折勢豪」,執法嚴正,不講情面,是頗為耿直的強項吏,被當地百姓稱許為「虎吏」。

同治末年,陸豐縣有一土豪,橫行鄉裡,魚肉百姓,鄉民雖痛恨他,但知道官府不敢對其懲治,「亦遂無控之者」。徐次舟上任後,鄉人知其素有強項令的威名,乃「聯名具呈控告」那個土豪。徐次舟收下鄉民的控訴狀,先未表態,眾人甚為失望。可沒幾天,徐縣令便帶著幾個強健的差役,到土豪家裡,出其不意,將其擒回縣衙。隨即升堂訊審,嚴加盤查,毫不手軟。當時有一巨紳,出面保釋,但為徐縣令所嚴拒。因此,徐縣令力除奸悍之名,「噪於一邑」。而鄉裡的惡棍、土痞,皆「聞風遠避,全邑得以大治」。

徐次舟對於權貴,也是不畏不懼的。同治年間,廣州一帶賭風極盛,官府嚴令「層級檄禁,不可松怠」。但賭棍中,以「借將軍署中官員作護身符」,設局聚賭的大有人在。徐「逐一查實」後,即謁見馳防將軍長善(人名),說:「本縣吏奉上司嚴令禁賭,不敢不遵。大人所統轄軍營中,仍有設局聚賭者,特來報告請示,不知是由大人自行查禁,還是由職縣派人拿辦?」長善聽後,甚為窘迫,謂其不要張揚,被迫派人捉拿了首犯,斥革了包庇他們的佐領各官。同僚們見徐次舟敢於觸迕權要的舉動,皆為其憂心,並勸其珍惜自己的前程,不要執意妄為。徐次舟卻秉執正義,不計私利,照樣「強項」到底。

鴉片戰爭後,外國侵略者妄自尊大,蔑視中國政府,中國人受盡了喪權辱國的恥辱。而個別吃洋飯、作洋事的「無賴」,也狐假虎威的欺凌同胞。當時的清朝官吏,大多對洋人「低眉俯首」,怕影響其「祿位高升」,至於什麼「侵害國權」,「玷辱國體」,他們卻置之不顧。而徐次舟卻與之相反。

廣州沙面的荷蘭領事館職員李鳳崗,與人合夥經營一家玉器鋪,生意尚可。某次「盤貨」時發現:有一批貨件和現金的帳目不符,懷疑店員任阿森(人名)偷竊,便將任阿森開除,並令其賠償。任阿森雖「俯首認賠」,但無力償還,李鳳崗認為他是悔約,便想借洋人勢力,向中國官府施以壓力,「代他索償」。荷蘭駐廣州領事布士兜,聽了李的話,即書一函,致南海縣衙,要求票拘任阿森,追還銀貨。他以為「官怕洋人」,沒有不唯命是從的。但徐次舟見信後,即提筆復函:「查中國定例,官員逢三、八日,當堂放告,人民親身呈遞狀詞,違者不予受理,所以重名分,杜誣冒也。李風崗與任阿森,均系中國人民,如果任阿森確實有竊李風崗貨銀情事,亦系地方尋常失竊之案,並非中外交涉案件,李風崗理應自行赴案控追」。接著又嚴正指出:「中國地方官員辦理案件,但憑兩造之供證,不許他人(此指外國官員)干預;以非己事代為關說的,名目『囑託公事,例禁甚嚴。」 「本縣歷任地方,皆奉公守法」,絕「不違中國定例」,而「有玷官箴」。這封書信,義正辭嚴,不卑不亢,一反清王朝外交之常態,確為廣州商民,出了一口氣!

徐次舟任職多年,「悉心搜求民隱」,事事執法嚴正。他不畏權貴,剛正耿直,為地方士民所擁戴,致使「青天大老爺」的美名「遍於邑域」。

(事據《清史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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