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傳統的婚姻理念約束自己的孩子

大陸大法弟子


【正見網2012年01月01日】

現在的女孩子主動追求男孩子多,我兒子在大學裡就有了主動追求他的女朋友。我發現以後主動要求他們來家裡會面,一來可以順便了解那孩子的人品,二來還可以方便讓她得救。當然女孩子來家時,我就當她是自己的女兒,同時對他們在相互了解期間要「約法三章」:你們還是學生,還要學習,沒有具備獨立生活能力,眼下只能是相互了解階段;不能學現在的世俗:處對像就很快同居,那樣是互相傷害,是有罪的;在相互了解期間要互相尊重,女孩子更要自重,保護好自己,人保持一定距離最好。倆個孩子很聽話,那女孩還很理解我對她象女兒一樣的愛護。後來有時在家住宿,我就在我房間打個地鋪,兒子在我房間地鋪上睡。讓女孩子住我兒子房間。---後來因多種原因,他們在畢業前很理性的和平分手,相互之間沒有任何身心的傷害。用傳統的婚姻理念約束我們自己的孩子,是我們份內的責任啊。

現在的中國大陸世俗很嚴酷,傳統的道德婚姻理念蕩然無存的很可怕。小青年隨便「處對像」,隨便租個房子就同居。有的過幾天就分手,再找一個又同居---簡直就是兒戲!常人也都覺得是正常了。在大學校園裡也很嚴重,甚至有的學生隨便把(男)女「朋友」領到宿舍裡同居。簡直太離譜了!更別說女孩子給人家當二奶了!

我看到周邊有些大法修煉人的家裡也有很多是孩子「未婚同居」。感覺上好像是正常的,沒有什麼。這不是和常人一樣的變異認識嗎?這種變異的婚姻觀念是不是我們對孩子不負責任啊?社會世俗已經變異的那樣了,我們也管不了。可是,我們自家的孩子,我們是可以教育的。我們不應該用大法的法理 ,用傳統的婚姻理念約束、引導自己的孩子走回正統的人的正道上來嗎?

因為我們大法修煉人要給後人留下歷史,留下後人可遵循的人的道德規範。那在這方面,在我們自己做好的同時,是不是也要我們的孩子都做好,這是真正的愛護他們,為他們將來能修大法打下一個好的基礎啊。其實這也沒有啥難的,講清道理孩子是會接受的。可我們要是不管束,還要在家裡給孩子們提供同居的條件,是不是不合適啊?說嚴重點不是在害他們嗎?

在這裡,我們共同重溫師尊在《歐洲法會講法》中的教誨:「大家知道,西方人對中國人男女之間還那麼拘謹不理解。我告訴大家,那才是人哪。性的開放,混亂了人種,混亂了人倫,神是絕對不允許的。所以做一個修煉人,你們絕對不能幹這樣的事情。你可以有你的妻子,有你的丈夫,這是正常的人的生活。如果他不是你的丈夫,不是你的妻子,你和他(她)發生性的行為,就是犯罪。」

「但是子女要是不教育、不教他們怎樣做人,那也是犯罪。兒女因沒有教育好幹壞事時的業力也有大人一份,但從小就無法教育的那是另外一回事,一切都安排好了。為甚麼還要教育?如果教育成好人就不會再造大業,生活的質量會不同,還可能成為修煉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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