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2年01月19日】
我們知道,作為一個修煉人是要修去名利情的,所以對於名,我是盡力看淡,修去它。
零六年,我在一個新單位工作,作為一個大法弟子,用大法要求自己,方方面面都做得很好,得到領導和同事的認可,什麼評優記功的都選我。我想我是修煉人不執著於名,就找領導往外推,所以年年選我,我年年往外推,一般都推不出去,一零年評優時總算和領導說好把名額讓給了我的搭檔,可是我的搭檔也沒要,領導給了別人了,我心裡有點後悔。二零一一年評優時,我發現牆上貼的公示卻沒有我的名,我心裡很不是滋味,我想,領導也不對勁呀,你別看每年給我不要,那是我的風格高,可是你不給我不就等於對我的工作不認可了嗎?心裡有點不平衡,但我反思自己,你不是不執著名嗎?為甚麼不評你心裡就不高興?原來我的求名心還是沒去徹底,那為甚麼評你時你卻往外推,現在挖挖自己,原來自己是在不為名中求名啊!讓領導更佩服我,不但工作幹得好,給榮譽也不要,風格多高尚啊!師父說:「名是不能圓滿的強大阻礙」(《精進要旨》《大法金剛永純》)「執著於名,乃有為邪法,如名於世間則必口善心魔,惑眾亂法。」(《精進要旨》《修者忌》)所以,作為一個真修大法弟子,這種求名心必須徹底修去。
大法是圓容的,不同層次有不同的法,在後來的學法內找中,我又有新的認識,當初領導給我評優,我往外推不是不對,是我的基點不對,表面看好像為了證實法,實則是借大法揚自己的名,還是為了自己。如果我徹底去掉了為名的心,評我為優,是推是要都正常,但是作為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要證實法,不是證實自己,雖然領導知道我是大法弟子,工作幹得好,但他是常人,不選你為優你也不能和他去爭,所以為了證實法,我想下次再選我我就要。因此我想找領導談談我的想法,因為現在的事業單位,人浮於事現象嚴重,干多干少一個樣,乾和不干一個樣,風氣不正。既然領導認可我了,說明領導有正義感,作為大法弟子要證實法也應「截窒世下流」(《洪吟二》- 普照),樹立正氣,歸正人心,常人社會的理也應是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不得。我們今天的修煉的形式也要給未來留下一個參照。
一次我上領導辦公室辦事,領導問我今年評優你要不要,我說要,我就和領導談了我為甚麼要的想法,原先為甚麼不要現在為甚麼又要。領導對我的觀點也很認可,說評優非我莫屬,於是打電話給主抓領導,問評優是否是我,主抓領導說不是。領導說你搞錯了,把我的名字換上去了,我心裡很平靜,因為我在證實法,不是為了自己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