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故事:梁商不以權勢亂法紀

程實


【正見網2008年08月22日】

梁商是東漢順帝時的貴戚、權臣、襲封乘氏侯、官大將軍、聲勢煊赫,權傾朝野。但梁商為人謙虛平和,從不以權勢凌駕法紀,有「賢輔」的美譽。

順帝身邊的不少宦官,忌妒梁商的權勢,經常想陷害他。永和四年,中常侍張逵、蘧政,內者令石光,尚方令傅福,僕射杜永等多人合謀,誣陷梁商和中常侍曹騰、盂賁,意欲圖謀廢立,請求皇帝收捕粱商等治罪。

可是,宦官們的指控,沒有得到順帝的支持,順帝指斥他們說:「大將軍梁商,為人謙卑平和,廉潔奉公,是我親近的輔政大臣。曹騰、孟賁也是我所信得過的人,不會有那些事,一定是你們嫉妒人家吧。」張逵等人,進讒失敗,害怕粱商等人的報復,就迫不及待地假傳聖旨,將曹騰、孟賁先行逮捕。還準備下一步逮捕梁商。但這個消息,立刻就被皇帝知道了,他馬上下令釋放曹、孟,並將張逵等人,立即進行審訊。有人建議梁商:乘此良機,狠狠地整治那幫陰險小人。報此一箭之仇。

張逵等人在受審過程中,他們的供詞,牽連了很多在位的大臣。梁商覺察到:這裡面有很多胡攀亂咬,倘若一一查辦,很多人會無端受到誣枉。他就向皇帝上疏說:「《春秋》的義理指出,功勞主要應歸元帥,罪過也只能懲罰首領。所以,獎賞不能太寬,懲罰也不可泛濫。五帝三王,正由於這樣做,才達到了天下大治。臣發現:審問中常侍張逵等人的供狀,牽連了很多人。倘苦據此興起大獄,無辜受害者一定不少,案子也會久拖不決。本來是細微的小事,也會審出大奸大惡來。臣以為,應當及早結束這一案件,以制止捕治的擴大和苛煩。」順帝採納了粱商的意見,只將幾個真正的有罪者懲辦完事。這是粱商大權在握,報仇雪恨的良機。但他處事謹慎,很有分寸 ,沒有夾雜半點個人恩怨。

梁商也頗能聽取合理意見,避免了不少無辜者受屈。過去有人誣告宋光,說他妄刊文章,圖謀不軌。宋光由此被關到洛陽監獄,刑訊逼供,受盡苦楚。宋光的外甥霍譎,這時才是個十五歲的少年,見此不平之事,就毅然上書大將軍梁商,慷慨陳詞,為舅父申訴冤屈。

別人勸粱商:這是個毛頭小兒,不必理會。梁商卻講:辦法不論對方年令、官位的大小,都應一例對待。梁商調來那個少年所上的文書,見少年在上書中寫道:「《春秋》的義理,推原本意,判斷過失,略過事件,責備誅心。因此許止的父親吃了他進的藥而死,因為他完全是出自一片孝心,人們也能寬恕他;而趙盾儘管沒有直接弒君,但他既然在國內,又沒有討賊,史官仍然以為他有罪。這是孔夫子定下來垂戒萬世的王法,也是我們漢朝所應當遵從的前代典則。我與宋光是骨肉至親,感情上自然有偏向他的地方,為他訴說冤屈,未必能得到諒解。這裡只從常理,來評論一下這事的是非:宋光出身世家大族,為人處世,循規蹈矩,不求奇險之功。論官位,他當了州郡高官,而且朝廷升任有日。可以說,他一身沒有絲毫缺陷或不如意的地方,這樣的人要刊定詔書,他是為了什麼?就算有所疑問,也應當找尋妥當辦法,豈有甘心觸冒死罪大禍,去探討那些細微末節的東西?這不等於飲鴆止渴之類的蠢事嗎?以宋光的才學,地位,他豈能幹這種ff事!宋光所受的罪名,既然情有可原,但卻被押到京城,拷問連年,淚灑血飛,始終得不到一個明白的審理。按國家法令規定,凡是赦令頒布,就不應當再繼續追究。就是那些罪惡明白、已經判刑的犯人,尚且蒙受天恩,豈有無端被冤屈的,反而長久得不到審理、得不到赦免的道理?說是不偏不倚,難道就是這樣的嗎?」梁商看了這封書信後,十分讚賞這位少年的膽量和見識,並且申訴得有理有據。他就專為這個少年的申訴,上奏皇帝,請求寬免了宋光。

正是:

不因對方將我犯,
我就叫他吃槍彈;
不因對方是少年,
我就對他冷眼看。

吃了官糧用良心,
事事處處都認真。
若是真心為百姓,
定然青史永留名!

(資料來源:《後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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