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故事:拆婚有過,改過得福(共二文)

慧淳


【正見網2012年05月24日】

一、拆婚有過,改過得福

有一位侍郎(官職名)名字叫孫洪,他在少年時代,與一個同窗學友,同在太學讀書。他們互相約定:有家信到了,都不隱藏。

有一天,那個學友收到家信,隱藏起來,不給孫洪看。孫洪發覺後追問,學友說:“信中有一些話,恐怕會敗你的意興。”孫洪一定要看,學友只好拿出父親的來信,信中說:“我昨夜作夢,到一個官府,很清楚地看見了考生錄取榜,你和孫洪都有名字,但是孫洪的名字下面,有一行紅字說,某年某月某日,孫洪替某人,寫了一個離婚協議書。因為此事,天帝責罰,取消其名籍。”孫洪看完信後,十分驚訝。

學友問他:“真的有這件事嗎?”孫洪回答說:“這就是最近的事啊!我在某州,遇見一對老年夫婦,吵架要離婚。無人寫離婚書,請我代寫,我就幫他們寫了。當初自己並沒有什麼其它想法。”

學友說:“夢境恍惚,不必在意。像你這樣有才學的人,怎麼會考不上呢?”

等到考試結束後,果然學友考中,孫洪落榜。這才相信:信裡面所述的夢,不是假的。孫洪因此心情很難受。

學友說:“請您不必憂慮,等我回去時,替您勸那兩老復婚,怎麼樣?”孫洪很高興的同意了。於是,學友就問清了兩老所住的地方和姓名。

到了那裡後,兩老都還沒有新婚。學友就把孫洪的事,告訴了他們,奉勸他們復婚,並安排酒宴,為那二老的復婚,舉行慶祝。事情辦好以後,就寫信告訴孫洪。孫洪非常感激。

後來,孫洪以太學內捨生的名義,免除了省試,一路青雲直上,當了侍郎。孫洪在任期間,每到一處,凡是遇到離婚的事,就想方設法去調解,保全了很多家庭。
   
周氏按曰:宋朝末年,臨川人王某的妻子,被元兵搶走,她不屈而死。過了幾年,丈夫王某想再娶,但總不成功。一天夜裡,夢見亡妻對他說:“我已出生在某家,今年十七歲了。再過七年後,當嫁為你妻。”王某在第二天,就派人前去打聽,果然那家有女,十七歲。王某遂上門,以禮相聘,一句話就成功了。這樣看來,夫婦的因緣,本是上蒼安排。既是天定,怎麼能夠輕易的去破壞呢?
   
二、孝廉拆婚姻,考場受懲罰

順治戊戌年,科舉考試,點名時,浙江孝廉某某的筆筒中,搜出了一封離婚書,監臨(監考官)大怒,罰處一頓板子,並撤銷他的舉人資格。

查問這個孝亷的緣故,孝亷交代:原來他的同窗,想要奪人之妻為妾,他就出謀劃策。首先造謠中傷那個女人,使她的丈夫發怒,想要休妻;然後又從中替同窗做媒,代女人寫好了離婚書。這個孝廉,不小心把文稿塞進了筆筒中。致使事情敗露,挨了板子,還被撤銷了舉人的資格。
   
周氏按曰:唉!上天最痛恨破壞別人的婚姻。已經結婚的人,不能輕易離婚。沒有結婚以前,如果名義已定,也不能變更。從前我鄉有一個衰落的大戶人家,貧窮沒有兒子,只生下了一個女兒,生活費用全靠一個僕人維持。長年累月,主人被他的義舉深深感動,歸還了契約,非常尊重他。僕人有一個兒子,長得聰明秀氣,主人想要把女兒嫁給他,僕人堅決拒絕,不敢接受,主人強迫訂了婚,兩家的感情更加深厚。沒有多久,主人夫婦都死了,僕人就撫養他們的女兒為童養媳。過了一年,主人的家族,以門第不當為由,敲詐勒索,要拆散他們的婚約。以至於打上了官司,官府判定毀約。僕人因此敗家,族人又不能撫養這個女孩,女孩因窮困飢餓,心情抑鬱而死。女孩死了不久,她的魂,附到了族人身上,訴說自己的痛苦。同謀合辦此事的那些人,都得暴疾,相繼死亡。

(以上均據清代周思仁《安士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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