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2年06月23日】
從小到大,我都向別人標榜自己是一個視金錢如糞土的人,努力在別人心目中打造出一個清高和不沾染銅臭的自我。可見,自己從小也是認為利益之心是骯髒的,俗氣的。可是自己的真實心性是什麼樣的呢?是表面上有意做出對物質利益淡然的姿態來取得別人的認可和讚賞還是真正的把物質利益看淡了呢?一件小事就暴露了一切。
那一天,不知是誰把一角錢紙幣擰成一條扔在同事的辦公桌上,我看見了就嚷道,是誰把一毛錢擰成這樣扔在桌上干什麼,不想要就丟進垃圾筒好了。這時隔壁的同事突然說,是不是紙幣,我說是,他說,紙幣一毛錢現在可能要值好幾萬呢?我一聽,心裡一動,這張紙幣不知道是誰扔的,雖然在同事的辦公桌上,但同事請產假已經好幾個月沒來了,這張紙幣是我先發現的,值這麼多錢,按照法律規定,是不是該歸我呢?我的心突然有點興奮和慌亂。同事走過來一看,說這個紙幣不行,得是綠色的那個才值錢,言畢就回去了,整個事件過程不足一分鐘。但這短短的一分鐘已經完全把我的利益之心顯露了出來。
表面上不貪不沾,但內心裡還常常在想,如果不是修煉法輪功,別人送的東西我也要,甚至還要想辦法撈一些錢,當拒收別人的贈予時,內心還戀戀不捨,並沒有真的把物質利益看淡。每當聽到要漲工資,要發錢,發物的時候,內心都很高興、激動,特別是單位要發一些意想不到的福利時,那種歡喜心更是無以言表。認為這些本來就是自己應得的東西,自己比較在意和高興也無妨,反正我又沒有占別人的便宜,就是符合了大法的要求。因為實質東西沒有改變,心裡對物質利益還是蠢蠢欲動,表面上好像不收別人的東西也不吃請,但內心沒有提高。就像在去色慾之心時,有的人認為自己並沒有實質上的行為,只是意識中想一想而已,就認為自己在色慾問題上沒有犯錯。其實物質和精神是一性的,對於一個修煉的人,思想中想了和實際上做了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因為這邊一想,那邊就形成物質上的東西了。師父說:“現在我們搞人體科學的發現,我們人的意念,人的大腦思維可以產生一種物質。”(《轉法輪》)
對錢財利益的執著也是修煉人的死關,所以釋迦牟尼佛傳法的時候讓弟子都斷絕利益上的一切,過去和尚圓寂後燒出來“舍利子”, “舍利”二字,捨去利益。對於我們這些在常人社會中修煉的大法弟子,師尊告訴我們:“那麼我們修煉人就更不應該這樣去做了,我們修煉人講隨其自然,是你的東西不丟,不是你的東西你也爭不來。”(《轉法輪》)當我的心被錢財呀,物質利益呀牽引的忽上忽下,緊張激動的時候,那還是一個修煉的人嗎?神會這樣嗎?
師尊在《瑞士法會講法》中說:“人心不改變,一切都是假的。你說我表面上什麼都沒有了,可是你心裡頭卻放不下,你對這些東西蠢蠢欲動,什麼用都沒有。你說我心裡頭沒有,視這些就是維持人的東西,維持人的狀態,那我說你就做的不錯。”我體悟,修煉就是修人的思想、思維,因為是思想支配人的行為,有什麼樣思想的人就會做出什麼樣的事,表面上沒有做壞事,那只是一時,當時機成熟,所有的思想都會以行為的方式表現出來。如果神是這種狀態,那還得了。再者,如果我們把自己的思維都鋪出來,都展露出來,連細節都披露無遺,這時候看如果都符合大法,那才是真正達到標準。
層次有限,不當之處,請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