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自己 要怎樣找?

大法弟子


【正見網2013年01月11日】

我們每個人其實都知道找自己。可往往發現,真遇到問題了,發生矛盾了,找自己就真的不是那麼容易了。

怎麼回事呢?往往是,找了,可是,我也沒錯啊。真的是他不對啊。那我怎麼辦?找什麼呢?所以,往往這時候我們也就作罷了,算了吧,好一點的,就告誡自己,無論如何,師父說了,都是我的錯,我就不理他,躲開她,行了吧? 那心裡可還是疙裡疙瘩的。 日久天長, 就造成了間隔。而且,作為修煉人,實際上也還是沒有真正的達到過好這一關的目地。

其實是怎麼回事?就是我們用了常人的標準,常人的是非觀念來看這件事,來找自己了。那當然就找不了了。因為我們這時候完全是個常人了。 怎麼能找到修煉上的問題呢?

舉個例子,有個老阿姨有一次和我說:紫君,那天我們一個單元的室友洗澡弄了一地水,她前腳走了,我正好進來, 我的房東,非說是我把水灑地上了。罵了我一頓。 我怎麼解釋她也不聽。真氣人!

對了,用我們眼前這個空間發生的情況看,用常人這理來分析,那就是這個房東錯了。沒得說。 可是,要用修煉人的理來衡量,那就完全不同了。 修煉人沒有偶然的事。用師父教給我們的法理分析,就完全不同了。師父告訴我們了,沒有那個業,就沒有那個難。那都是我們的業力招來的。也就是說,是我們以前對人家做了不好的事,現在才發生了這樣的事。是要我們還債,還業的。 現在要還。怎麼還?那時你欺負了人,害了人,錯待了人,甚至殺了人,那,欠什麼就得還什麼。也就是說,你也要被人家欺負一次,錯待一回,冤枉一回, 甚至是要還命的。還怎麼能講目前人間的是非道理呢?不這樣,還怎麼能叫還帳,還業呢?如果按人間的理,我們確實就是錯了,那我們修煉人都會服氣低頭認錯,那還叫什麼還帳,消業? 所以,我說阿姨呀,很可能你以前冤枉過別人,那現在也讓別人冤枉你一回,這不就扯平了?債還了,多好啊。咱再找找執著心,遇到不好的事,你動不動心?動了,難受了,不平衡了,為什麼?因為被人冤枉了,就不高興了,還是想求別人的理解,認可,正確對待,求人中的那個溫暖、關愛、理解。這都是人心。是不?你看,我們忍了,但不是人的那個忍,因為我們明白了法理,知道了因果關係,誠心還債,不覺得委屈,是從內心的認可,這是修煉人的忍。常人看著我們是忍,其實不是常人那個概念的忍。 另外,我們還找出了求常人中那個好處的心,去掉這個心,我們就上來了,難道不是好事嗎?這不就是按照師父說的法理去做嗎?好事啊!

所以,我們向內找的時候,還要記住,一定要按照修煉人標準找,不是按常人的那個標準找,這才行。

記得明慧有一篇交流,大陸的一個開悟的同修,被惡警抓起來迫害。她在獄中堅持講真相,對那個獄警慈悲為懷。後來看到,自己前世殺過兩個人,兩條人命最後就判了兩年勞教,就善解了。 而那個警察,有一世她是個將軍,而這個警察是她手下的一個兵士,她曾令手下暴打這個士兵。今世這個警察就踢了她好幾腳, 也算善解了。

也就是說,我們榮為大法弟子,只要我們心性一提高,實際上師父就會給我們大難化小,小難化了。但是我們要提高,要正念,要按法理找自己,才行。

也就是師父在《轉法輪》中說的,:“大家知道,我們這一法門不避開常人社會去修煉,不避開、不逃脫矛盾;在常人這個複雜的環境中,你是清醒的,明明白白的在利益問題上吃虧,被別人竊取利益的時候,你不跟別人一樣去爭去鬥;在各種心性的干擾中,你在吃虧;你在這種艱苦的環境中,魔煉你的意志,提高你的心性,在常人的各種不好的思想影響下,你能夠超脫出來。” 我理解,只有吃虧才能真正還帳,還業。這個吃虧可不只是經濟上,錢財上吃虧。 有時候,就是在心理上、面子上、自尊上、名譽上,吃虧。這是比較難的。同時,還要找出自己的執著心。其實,認為吃虧,就還是常人心,如果真正悟到了師父的法理,是不會有吃虧的想法的。那不是大好事嗎?找還找不來呢,是不?首先要消業呀,消得一身輕, 才能往上走,提高層次。說了半天,這個基礎,是根本。所以,師父一再教導我們:要把自己當作煉功人,按照法來要求自己。是不是這個理兒呢?

善惡有報,不失不得。 你不失,要強迫你失。

在這個空間給我們的現象,好像就是我們對,這就是迷,看我們在這個謎中,能不能超脫出來,這是很關鍵的。師父教導我們只有你自己嚴格要求自己才能長功。能不能嚴格要求自己,那可就看我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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