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公安廳集體舉報迫害貴州法輪功學員的元兇崔亞東



【正見網2013年08月18日】

貴州公安廳公安集體舉報崔亞東

這封題為“對崔亞東的舉報信”,是崔亞東曾任職貴州省公安廳的70名下屬摁上了手印,共列舉了16項崔的貪腐行為。舉報信寫於今年6月15日。貴州省公安廳職工們說,該材料6月已交到中共中央巡視組貴州組手裡。他們此前也曾持續舉報。“崔在時用公特權封殺,現他已無此特權。”

該舉報信中,多條是指與房地產開發商之間的重大利益輸送,借公安廳解決職工住房困難為由,騙取優惠政策,實際是官商勾結,讓利於開發商,從中牟利。這優惠房分給省政法委官員、人大主任、省信訪局長、茅台酒厂部分官員等,讓職工狀告無門。

這是貴州省公安廳職工拍攝的貴陽市睿力上城社區公安廳幹警樓房12棟29層至31層的“空中別墅”。 為處級幹部房。

舉報第7條指,省公安廳接待費每年2,000多萬大部分用於崔亞東的私人接待。

其中第10條稱,省公安廳警衛局每年購茅台酒10餘噸,崔亞東拿走6噸,5年共計30餘噸,數額巨大。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崔亞東曾任安徽省公安廳廳長,中共黨委書記,2006年至2013年3月一直在貴州,曾任貴州政法委書記、貴州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等職。2013年4月調任上海高院代理院長。

貴州省政法委迫害法輪功學員致殘、致死、致瘋

自1999年7月,江澤民公開迫害法輪功後,曾秘密下達“對法輪功學員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滅絕政策,將成千上萬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酷刑致死、致殘,甚至活體摘取器官販賣,其邪惡程度已遠遠超過納粹。

自1999年7月以來,貴陽市公、檢、法、司和“610”系統追隨江xx,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群體滅絕性迫害。貴陽市法制教育培訓中心(又稱貴陽爛泥溝洗腦班),自2002年以來一直劫持迫害法輪功學員。

採取的手段主要有:酷刑、將破壞大腦神經的藥物放入食物、威脅強姦、強制灌食、非法送勞教、強迫洗腦,多人包夾強迫看誣衊法輪功的音像製品和書籍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殘、致死、致瘋。

追查國際組織2010年8月30日發出“追查貴州省貴州市法制教育培訓中心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責任人的通告”,涉案主要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貴州省政法委書記崔亞東;貴陽市政法委書記鄒碧聲、秦如培;南明區政法委書記陳放鳴、副書記蔡威武等等官員。

2013年8月12日《中央政法委:公檢法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一文被大陸各大網站轉載,文中說:“建立健全合議庭、獨任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權責一致的辦案責任制,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明確冤假錯案標準、糾錯啟動主體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錯案的責任追究機制。對於刑訊逼供、暴力取證、隱匿偽造證據等行為,依法嚴肅查處。”中共邪黨好話說盡,壞事做絕,而且慣於拋出替罪羊,替自己頂罪。所以迫害者是逃脫不了被清算的下場的,無論你的身份怎樣變換,你所做的一切你必將為之承擔後果。當然善因必結善緣,惡行定遭天譴,不得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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