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一儆百的公審大會

高峰一


【正見網2014年03月27日】

在《九評共產黨》的第七評“中國共產黨的殺人歷史”中有這麼一段話:一天,中共要求所有的人都到村子的廣場上去,小孩子們則由他們的老師領著,目的是讓他們觀看十三個愛國青年是如何被砍頭的。在宣讀了一些莫須有的罪狀後,中共命令已經嚇得臉色發白的教師領著小孩子們高唱愛國歌曲。在歌聲中出場的不是舞蹈演員,而是一個手持鋼刀的劊子手。“劊子手是一個兇狠結實的年輕共兵,膂力很足。那共兵來到第一個犧牲者後面,雙手舉起寬大銳利的大刀快如閃電般的砍下,第一顆頭應聲落地,在地下滾滾轉,鮮血像湧泉般噴出。孩子們近於歇斯底裡的歌聲,變成了不協調雜亂的啼叫聲。教員們想打著拍子將喧囂的音調領上秩序,雜亂中我又聽到鐘聲。”這是雷震遠神父的著作《內在的敵人》中的一段話。很多人可能不會相信在當今文明時代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吧,但是,我相信這是事實,因為我經歷過類似的事情。 在文化大革命的年代,到處可以看到把所謂的犯人們載在大卡車上進行遊街,然後找個地方進行公審大會的事情。不只是在城市搞,農村也有,用大卡車把犯人拉到農村,把所有的村民都集中起來進行公審大會,誰要拒絕參加,那就是政治覺悟有問題,那人也得受到批判。

在我的大腦中記憶猶新的是,文革結束後的一九八零年和一九八三年的兩次公審大會, 專為學生舉行的公審大會。這是一九八零年春天,我在通遼市讀高中一年級的時候發生的事情。有一天,在第二中學校園內的操場上進行公審大會,要求每個中學都派兩個班參加。我所在的班被選中了,所以我能夠有機會親眼目睹了那場公審大會。 公審大會是上午進行的,大約在兩個小時之內審判了二十多人。說是公審,其實事先已經做好了審判,當天只是把判決書在大家面前宣讀一遍而已。犯人們裝在幾輛大卡車上,兩手在背後捆綁著,胸前掛著白紙黑字寫的姓名及罪名的牌子。被審判的犯人,由兩名警察左右押著拉到前邊,面向公眾,但不允許抬頭。犯人的罪名由小偷到強姦犯、政治犯、殺人犯等等很多。審判的結果是,有當場釋放、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也有立即執行死刑的。 被判處死刑的是一個外地來的中年男子。這個人是裝扮成電工,進入一個只有主婦一人的家裡,用螺絲刀殺掉主婦後,偷東西逃走時被抓的。死刑是立即執行的。審判長告訴刑場的位置後,要求學生們都到現場去看處死的場面。 刑場是郊區河岸的沙灘,離第二中學有幾公裡遠。在狹窄的道路上,幾百人前後左右擁著拉犯人的卡車跑。那景象就像電視裡看到的西班牙鬥牛的場面,很多人圍著一群牛在大街上跑。 刑場是半徑大約三十多米的圓形,有很多警察在刑場邊上把守,不讓任何人進入。當天去的人不只是學生,還有很多其他人,我到那裡的時候已經圍幾圈了,在後邊看不清槍決的場面,所以我就爬到一棵樹上看的。犯人已經嚇得魂飛魄散,不能站立,更不能行走。所以,由兩名警察在左右兩旁提著犯人的肩膀,使犯人跪在地上。由一名戴著口罩的軍人,在犯人背後一米遠的地方,用衝鋒鎗對著心臟部位開槍的。槍聲一響犯人應聲倒地,隨著心臟跳動的節奏,血從胸前噴射出來。好像犯人還沒完全死呢,幾個人上來用大塑膠袋從頭和腳兩端把犯人的屍體套上,然後裝在麵包車裡就拉走了。

就這樣,公審大會就算結束了。由於下午沒有課,也沒有什麼事情,我就跟一位同學晃晃悠悠地往學校走。途中經過衛生學校大門的時候,看到一男二女在那裡哭著說些什麼,有一群人圍著聽。我和同學想湊個熱鬧,停下來聽他們說話。一聽,原來他們是今天被槍斃的那個犯人的家屬,他們想要回親人的屍體,但是警察不給,把屍體拉到這所衛生學校來了。過去聽說過,因為死刑犯沒有病,他們的屍體當作醫療實驗標本用。沒想到今天真的碰到這個事情了。

中共動不動就來個嚴打。“嚴打”就是嚴重打擊刑事犯。中共對犯人的處理不是根據法律,而是根據自己的需要。自己想嚴打就嚴打,想輕打就輕打,想不打就不打。所以,同樣的犯罪事實,根據不同時期,受到的判決是不同的。 這是一九八三年六月份,我在延吉市讀大學的時候發生的事情。有一天,在人民體育場進行公審大會,要求全市每個單位都派人參加。不知怎的,我所在的班級又被選中了。能容納六萬多觀眾的足球場,大約來了三萬多人。上午三個多小時內審判了好幾十人。這次也是跟幾年前一樣,只是宣讀判決書而已。但這次都是刑事犯,審判結果沒有一個是當場釋放的,卻有十多個立即執行死刑的。 赴刑場的車隊非常龐大,從體育場開出來,穿過市中心,沿路幾公裡道路兩旁站滿了看熱鬧的人。一輛大卡車只裝一個死刑犯,其餘都是警察。犯人站在駕駛室的後邊,胸前掛著白紙黑字寫的姓名和罪名的牌子。有的犯人很膽大,站在車上揮著手,向站在道路兩旁看自己的那些人致謝。那樣子很像獨裁者在閱兵式上,站在汽車上向士兵們揮手的樣子。 死刑犯中有兩個人給我的印象特別深。一個是叫小惠的強盜,是二十多歲的小伙子。有一天下午,我的一個姓李的同班同學跟他的朋友一起在飯店喝酒時,到室外上廁所,結果被一幫強盜截住,手錶被搶走了。這個同學記住了在那些強盜中有一個叫小惠的。我們班還有一個姓金的同學,他家就在這座城市,他從小就愛打拳,該市那些愛打仗的小頭頭兒幾乎都認識。當天晚上金同學就拜訪了這個地區的小頭頭兒,求他幫忙把手錶找回來。果然,當晚八點多鐘小惠親自把手錶送來了。小惠的罪名是“強盜”,他沒有殺過人,也沒有放過火,但是,在這場嚴打中被槍斃了。 還有一個是三十多歲的婦女,她是罪名是“亂搞男女關係”,當她的判決書宣讀完畢後,坐在我旁邊的一個三十多歲的男子站起來,揮著手氣憤地說:“要是把她槍斃的話,坐在這裡的人三分之二以上都得槍斃!”當時我還年輕,不理解他的意思,現在回想起來,那個女的確實很可憐,要是現在她可能不會被槍斃了。如果現在按照那個嚴打的標準審判的話,恐怕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高官都得槍斃。

中共搞這種公開審判的目的是為了殺一儆百,想嚇唬百姓。也是中共邪惡的佐證。物極必反,中共已經得到了反效應,現在的中國人已經適應於這種環境了,不僅不動聲色地觀看處死別人的場面,被押上刑場的死刑犯,還向周圍的人揮手致謝,“視死如歸”。這是非常可怕的現象。聖人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此乃大威至也。”(《法輪大法 精進要旨》)。中共早就開始自食其果,現在已經達到崩潰的邊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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