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5年07月17日】
在寄出訴江狀被高檢簽收之後,我開始分發訴江狀。因為我沒有遭受過大的迫害,所以我分發的主要是明慧網訴江狀的通用部分。並告訴他們,我的狀子已經被最高檢簽收。
一、 發給我的同學,他是市中級法院的法官。在一起聚會吃飯時,我開始與他討論訴江狀的問題。
我:“看了吧。感覺怎麼樣呢?”
同學:“我只能說你是一個很善良的人,很好的人!別的我不能說了。”因為邪黨對法院的工作人員限制自由很嚴重。據我這位同學講,高法規定,法官在業餘時間與同學朋友等在一起吃個飯,如果被查實了,都會被開除公職。
我:“這個狀子寫的如何?”
同學:“寫得太好了。沒有問題。”
我很高興,因為以前與這位同學講真相時,他想聽,但是聽的時間不長,因為受職業的約束,他會轉移話題。現在說明他確實把這個狀子看完了,並且很好的了解了真相。
二、 發給我當校長的同學看。他對我說:“這個狀子我一定拿回家好好看。我知道你做這件事情不是為了自己。純粹是為了社會,為了別人了。已經超越了自己。你能做這件事情,說明你已經放下了自我。放下了一切自己的名利。我很佩服你。我做不到。如果在這件事情上有什麼事情需要我幫助,請一定告訴我,我能幫助你的,我會盡全力幫你。”
訴江狀通用部分詳細列舉了江鬼的罪行,細數了江鬼罪狀。有江鬼的犯罪事實,有法律根據。是不可多得的進一步向世人講清真相的材料。世人的一句正面的話,會進一步擺正他們的位置。在救度眾生方面起著巨大的作用。
我身邊的同修,除了把訴江狀寄到兩高,之後,還寄到或者是送到本地的法院、檢察院、公安局派出所、610等地方,並附上信件告訴這些地方的工作人員,江鬼被起訴了,不要再被江鬼矇騙,不要再為江鬼賣命迫害大法。為自己贖罪,為自己選擇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