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選擇常人工作中走正路

大法弟子


【正見網2015年12月31日】

今年我本來在一個單位上班,雖然這個單位賺錢不是很多,但是屬於年薪,按月開工資的那種。每年可以分兩次有三個月的休假。即便是在那裡上班也幾乎沒啥事。可以專心的做證實法的事情。唯一的缺點就是那裡遠離市區,接觸人比較少。但在休假的時候就可以找點別的工作,來接觸常人和同修。基本上處於這種情況。

而冬天這三個月的休假在同修的幫助下找了一份機械安裝的活。因為我對機械安裝可以說是一竅不通。所以得現學。需要三個月左右吧,才能學會。

但這樣問題就出現了:原來單位的老闆,因為我說能長干,才是年薪。冬夏各有三個月左右,不用上班也有工資。而且2016年1月和2月份工資都已經給我了。如果我不回去,作為修煉人就不應該要這兩個月的工資。5千塊錢就必須給人家退回去。

如果要回原單位,那麼在三個月學徒就沒啥意義。也不該要新單位一分錢。因為是新單位讓我長干,將來為廠子出效益,才培養我。這樣一來,無論選那邊,都涉及到錢的方面必須走正的問題。

後來我根據在老家自己家裡還有八旬的姥姥,和姥姥一起住的老舅已離開人世的實際情況,決定還是回原單位。這樣我就果斷的把同修幫我找的新單位的工作辭了。我對其他同修說,既然我要回原單位,我就不能糊弄新單位(以學徒為名,套人家的錢),雖然新單位作為一個成手一般能賺4千元/月以上。

作為一般的常人,的確是哪裡能賺到錢,就在哪裡干,甚至可以說為了賺錢不擇手段。而大法弟子是不能那樣做的。無論做什麼都得為別人負責,為自己負責才行。

其實很多時候,就看我們站在什麼基點上去看待問題。怎麼做對自己的修煉和證實法更有利才是我們應該考慮的。而且要根據自己家庭的實際情況考慮。

所以我個人覺得都說自己是真修的大法弟子,但在實際遇到涉及到名利情的問題時,我們內心是否把名利情等人間的東西放下了?這就十分的關鍵。為什麼有的時候我們講真相的時候人家不聽不信?是不是我們的心性沒有到位?是不是我在日常生活中的言行沒有符合法?

修煉不能在自己內心真正的符合大法弟子的標準,那任何外在的表現都是做給別人看的,都是在欺騙別人,那更是在欺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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