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大法資源就是珍惜自己

大陸大法弟子


【正見網2016年01月25日】

我在做協調的過程中,接觸同修的機會較多,同修們就習慣把捐給資料點的錢交給我。有時資料點資金充足,一部分資金就由我保管。回首幾年來走過的路,真是怵目驚心,留下了很多教訓,隨著不斷學習師父的有關講法,越來越認識到這一問題的嚴肅性,寫出此文也給管理大法資金的其他同修提個醒。

剛開始本地同修沒有集體學法組,沒有真相資料,我就經常各地走。可是沒有方便的交通工具,自己又沒有經濟能力購買,自己當時很苦惱,心裡想著:有能力就做,沒能力就別做吧。後來又一想:手裡不是有大法的錢嗎?為什麼為了證實法就不能用呢?只要買來車不私用就沒問題啦。於是就買了一輛摩托車跑上了,加油也花大法的錢,修車也花大法的錢。跑的過程中摩托車時不時就出故障,有時漏油漏的嘩嘩的,當時就是悟不到,就認為是邪惡的舊勢力干擾;有的時候坐同修的車出去證實法為同修出的車費、過年了去看望獄中同修的家人、買禮品的錢、給安裝新唐人的同修買安裝工具、甚至上網,也都從這部份錢裡出。心安理得的認為:反正大法的錢閒著也是閒著,這些錢也不是給我個人花了,乾的都是正事,錢在我手裡,我就說了算了。

就像師父說的:“是啊,很多學員哪,你叫他賺錢他不會,可是花錢卻非常順手,(眾笑)多少錢都敢花,花的非常順,不計後果,不考慮這錢是哪來的,也不管你以後怎麼樣,沒有責任心。這樣的做法,神都憤怒的在看著這樣的人。糟蹋大法弟子資源就等於也是在干擾破壞大法。”[1]師父還說:“而且在任何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挪用了資金,或者是當了自己的錢,那可是修煉大忌,可是很嚴肅的問題了。所以有的時候我在想,可千萬別在這上出問題。師父不會去過重去講這些事,我也不把它看重,可是我真擔心誰在這上出問題那麼多年就白修了。舊勢力不管你是老學員還是新學員還是負責人,舊勢力可能毀了你。”[2]

後來學法認識到,錢在我的手裡我就得負責,我個人並沒有獲得隨意支配的權利,因為同修們捐錢時都有明確的意願:把錢交給資料點救度眾生用。是不是另外空間神已經把這筆錢記錄在案:某年某月某日誰誰為資料點捐款多少,通過某某轉交。那我私自做主改變用途,不就是私動大法資金的罪嗎?當我悟到這一點,我就及時的把所有的支出都用自己的錢補上了。向內找發現:自己的自我很大,之前的各種理由都是在打著證實法的名義證實自我,同時還有隱藏很深的利益心。

有一次,外地同修聽說我們這裡資料點少就支援我們一台筆記本,我就留下做大法的事,但上網以後控制不住瀏覽常人網,電腦就壞了,在讓同修修理的過程中,同修被綁架,電腦也被惡警搶去了。我和同修切磋,認識到這也是變相的占用大法資源,公為私用,並且因為自己的人心污染了神聖的法器,被邪惡鑽了空子,悟到後我就及時做了彌補。

對於大法資金的保管上一開始也沒有嚴肅對待,認為只要把大法的錢與我個人的錢分開存放就沒問題了,可是有一段時間同修們頻繁的兌換真相幣,雖然大家點好幾遍,發現總是出錯,後來直到看了師父的講法,才意識到應該有個帳目,收支都有明確記錄(只記數字+、—),覺的這次萬無一失了,三個月後一攏帳,還是差了不到三百元錢,所幸有帳,如數給大法補上了,要是沒有記錄,我不又欠下大法的了嗎?想想就後怕。

還有一位同修保存過大法資金,很長時間以後,無意中從抽屜裡發現上萬元,說是大法的吧,記憶中已經都拿走了。說是自己的貨款吧又無從考證,同修苦惱了很長時間,又請別的同修幫助回憶,也沒結果,也只能把這些錢交給資料點了。師父講法中說:“我要提醒你們,財務上一定要清楚。因為無論你做什麼,表現出來的都是大法弟子人的一面在做。人做就有人心的表現。你自己對自己的放鬆、隨意,在神眼裡可不是這麼看的。如果大法項目財務管理不嚴,如果真的是用心不對,那個罪大的了不得,因為那不只是個人的污點,那是在破壞大法弟子的這條路。”[3]我們在人中還有人心,再加上舊勢力有意淘汰大法弟子,很可能被其鑽空子出岔,所以只能嚴謹有據,不能憑感覺或記憶感情用事,一廂情願的認為我相信同修沒問題或我相信自己不會出錯。

在反思自己,彌補歸正的過程中,越來越意識到這個問題的嚴肅性,我開始關注到當地整體存在的一些積壓與浪費現象。因為本地是由大資料點統一購買,進資料時為了省錢或方便就大量進貨,再統一分配。小資料點的同修因為要依賴別人,有時送來的東西明明不用也不好意思拒絕,由於缺乏溝通,小資料點造成了積壓,有的東西都放了兩年了,過了保質期了。有好幾個資料點同修被綁架時,別的同修幫忙轉移東西都是滿滿一車。我就和同修切磋,大資料點的同修可能因為多年來一直被依賴所以很強勢,我感到溝通太困難,於是就和小資料點的同修溝通,並幫他們處理積壓的物品。雖然他們感到為難,但都認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都表示要站在為法負責的基點上,堂堂正正面對問題。

在處理積壓物品的過程中我感到師父的點化,很多難題迎刃而解,比如:兩大箱雙面光的厚銅版紙,給哪個資料點也不要,都說紙太厚,放到機子裡嘎嘎響,就是不走。我只好留下自己想辦法,我有一台4500的機子,我用下進紙,一試還行,可是這麼厚的紙干什麼用呢?突然靈機一動:馬上過年了,列印從明慧下載的大福字不行嗎?結果效果很好,同修們也歡迎。還有一箱墨水,已經壓了兩年了,是六色印表機用的,本地已經沒有這種機型了,深色的同修們挑著用了,淺色的同修們都說不能用。我想這些墨水得不少錢呢,都不用不就造成大法資金浪費嗎,突然想到把淺色墨水混在一起,然後按2:1的比例摻到黑色墨裡,只往大黑裡加,因為大黑不愛堵頭,結果效果也很好,印出的資料和正常的一樣,現在已經都用完了。

還有一些老年同修有愛物、存物的心,資料點分什麼都私自保留一部分,幾年下來,家裡的存貨也相當可觀;還有許多同修可能沒往深裡想,認為已經給大法捐過錢了,所以自己再拿東西,包括週刊、師父新經文、年曆、對聯、護身符呀等等自己用的東西,就不用再付錢了。其實我們捐錢時是說的給大法的,並沒有說包括我自己用。也就是說,既然已經說出是給大法的,那這錢就已經不屬於你了,你再用就屬於占用大法資源了。和同修們切磋這些問題時,發現遠沒有想像的那麼簡單,很多同修表現出不歡迎我,有的同修甚至懷疑我是變相的集資。我悟到這是師父給我的一次次彌補的機會。所以我很珍惜,不執著結果,耐心、虛心的和同修交流,做好自己該做的。看到同修們都做的那麼辛苦,真的不願誰在這個問題上跌倒。

以上認識,有不足之處,請同修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一零年紐約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一三年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一四年舊金山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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