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向內找的誤區

同真


【正見網2016年11月28日】

大法弟子都知道向內找的法理,但是,在實際修煉中、在過心性關時,並不能真正按照師父對弟子的要求去做,很多時候問題都出在沒有向內找或找的不夠、找的不對或不是無條件的向內找上。

我認為,要走出向內找的誤區,需在以下兩方面提高認識。

一、要真正做到無條件的向內找

師父講:“記住我說的話:不管這件事情怨你還是不怨你,你都找自己,你會發現問題。如果這件事情絕對的與你沒有關係,沒有你應該去的心,那麼這件事情就很少會發生在你身上。如果你沒有這顆心,就不會引起矛盾,得對你修煉負責任的。是凡矛盾發生在你身上,出現在你這兒,出現你們之間,就很可能與你有關係,就有你要去的東西。不管怨不怨你,我的法身在去你的心的時候,可不管這件事情怨他還是怨你。只要你有這個心,他想盡辦法讓你出現矛盾,讓你認識到不足的這顆心,所以你們還在那兒找:這事不怨我呀。或者你們還在想:我在維護法呀。他在想:我也在維護法呀。其實你們可能都有不對的地方才會有矛盾。”(《歐洲法會講法》)

我理解,師父這段法其實明明白白告訴我們要無條件的向內找。而我們在很多時候的向內找都是有條件的。我檢查自己多年來修煉中的向內找都是有條件的,前提是自己真的做錯了才願意向內找,對自己做對的事情從來都是據理力爭,陷入事情本身的對錯中,老強調自己是如何的對。

我以前在一家有九個連鎖店的服裝公司做經理,我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一次,和老闆妹妹關係特別好的一名服務員提出要由全天班改上半天班,並請老闆的妹妹來說情,要求占據最好的位置、並且就上下午班,我不同意。老闆妹妹給我打了近十次電話,我就是不同意,我和她說:“第一、半天班不能光上下午班,必須是一天上午班、一天下午班,因為下午是銷售高峰,上午是低谷,低谷時讓別人頂崗,高峰是她來銷售多拿提成,對別人不公平;第二、半天班員工不能占據公司最好的銷售位置,只能去銷售差的區域。如果你和這個服務員關係好,把自己的東西給她,我沒意見,如果拿工作做交換決對不行。”老闆妹妹聽後氣的不行,很長時間和我不說話。我當時認為自己秉公辦事、為公司的管理負責,做的很對,根本沒有想到向內找。

現在想來,一個大法弟子和一個常人打交道,惹的常人生氣,且很長時間不和我說話,這過程中一定有自己做的不足的地方。師父告訴我們:“我經常講一個人要是完全為了別人好,而沒有一絲自己的目地和認識,講出的話會使對方落淚的。”(《精進要旨》〈清醒〉)我不但沒有使對方落淚,還使對方生氣了,離師父的要求相差太遠。今後必須改變觀念,如果發生矛盾,不管自己這件事做的多麼的對,都要找自己。

二、和常人發生矛盾知道向內找,和大法弟子發生矛盾就不向內找了

很多同修都有這樣的經歷,和常人發生矛盾,能想到師父講的向內找的法理。和大法弟子發生矛盾時,往往是拿大法的法理去要求對方,或者是自己也向內找了,但並不心甘情願,甚至還來一句:“你也是大法弟子,你也要找自己。”

我和A同修都在B同修創辦的公司工作,我擔任經理,A同修擔任財務科長。前一段時間,公司一名現金出納提出辭職,公司規定員工離職必須提前一個月遞交書面辭職報告、做好工作交接才可離崗。該出納以家裡有病人為由要馬上離崗,我不同意,並說,如果不按公司的規定辦,工資不結。結果,A同修未經B同修和我同意,和該出納做了交接,該出納從遞交辭職報告到離崗只用了兩天半。我知道後非常生氣,不聽A同修做任何解釋,和A同修理論了一番,說A同修在破壞公司的規章制度,未經我和B同修同意讓該出納離崗,公司不給結工資,如果該出納來結工資,讓A同修自己處理。A同修說,我講不過你,但我也是在為公司著想。

在這件事上,我讓同修向內找,並拿大法的法理對照同修,問同修放走出納是不是為了討好她、讓她說你好,這裡面有沒有好面子的心、讓別人說你好的心?我總是一味的拿大法的法理要求同修,而沒想想自己的行為符不符合大法的標準。

後來我想,如果對方不是同修、是常人,我也會這麼做嗎?我會要求常人向內找嗎?師父講的向內找的法理是無條件的、只要觸動自己的心就應該向內找,不管自己表面的事是對還是錯、不管對方是同修還是常人,只要動心了就應該向內找。

正法已是最後的最後了,我們在修煉中有很多關還過不好、有很多正法的項目還配合不好、有很多世人還沒得救,很多問題都出在我們不能真正做到向內找上。最後用師父的一段法與同修共勉,讓我們大法弟子人人都能走出向內找的誤區、真正做到向內找,堅實的走好正法路上的最後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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