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古鑒今:孝婦冤死 郡旱三年(二文)

程實


【正見網2017年05月30日】

一、孝婦冤死 郡旱三年

前漢時,於公為縣的獄吏、郡的決曹(官職名),處理獄事,十分公平。

東海有一孝婦,年輕守寡,沒有兒子,奉養婆婆,非常恭謹。婆婆想要她改嫁,她始終不同意。婆婆想不使她受累,就自己上吊而死。

婆婆的女兒,向官府告狀,說是媳婦殺死了婆婆。獄吏逮捕孝婦,孝婦口供:沒有殺死婆婆。獄吏審問時,動用了大刑,孝婦屈打成招。獄案已成,上報於郡的曹府。於公認為:這媳婦,奉養婆婆十餘年,因為孝順而聞名,一定不會殺死婆婆。

但是,那個太守不聽於公之言,於公同他爭論,但是不得太守認同,就抱著獄案,在府裡痛哭。實在沒有辦法,只好託病辭去。

太守最終殺了孝婦。郡中乾旱三年。

後任太守到來,卜筮占卦,求問原因。於公說:「孝婦不應當處死,前任太守蠻橫斷案,罪過或者就在於此吧!」

於是新太守殺牛,自己親到孝婦墳墓祭祀,並題墓誌表彰。天上即時下了大雨,年成豐收。

郡中之人,因此對於公,非常敬重。
(事據《折獄龜鑑》)

【解析】
對於鬼神的敬畏和信仰,始終是古代神傳文化的重要內容。甚至可以成為冤案平反的契機。在古代法律觀念中,司法官員對鬼神常存敬畏之心,鬼神觀念在古代司法中,甚至會影響司法官員的是非認定。一些異常現象的出現,會促成官員對已判案件的重新審視,這些異常現象的出現,使他們相信:案件的判處,存在不當之處,鬼神便會顯靈來干預司法活動,從而使許多冤案,得以平反。

在本文中,那個橫暴太守,竟然處死孝婦,郡中於是大旱三年!從而促使新任太守,卜筮占卦,探知冤情,最終「殺牛自祭孝婦冢,因表其墓」,冤情得雪。而天上立即下大雨,這更給故事充満了深刻的神秘傳奇色彩。

當然,本文也大力歌頌了為東海孝婦平反冤獄的於公的功德。本文措辭準確凝練,簡括有力。結尾「郡中以此,大敬重於公」與文首「前漢於公為縣獄吏、郡決曹,決獄平」遙相呼應。文章結構嚴緊,是宣揚神傳文化的上好教材。

二、寡婦冤死,石榴花長成了樹!

宋代紹興初年,漢陽軍隊裡,有一位寡婦,奉養婆婆,非常勤謹。婆婆無病而亡,鄰舍誣陷是寡婦投毒,向官府告狀。寡婦經受不了拷打,承認了罪名。臨到上刑場時,獄卒用一石榴花,插在她的髮髻上。

到了街上,寡婦回頭對劊子手說:「替我取石榴花,插在坡上的石縫中。」

插好後,她就禱告說:「我確實沒有殺死婆婆,上天如果監察冤獄,希望使此花長成樹。我如果有罪,那麼石榴花,就當日枯死。」

聽到的人,都可憐她。她被處死後。第二天,石榴花已生出了新葉,很快就長成了樹,高三尺左右。至今每年結出果實。
(事據宋代《夷堅志》)

【解析】
《夷堅志》,宋人洪邁撰,原書四百二十卷。洪邁,字景廬,自幼過目成誦,博覽群書。紹興及第,累遷左司員外郎。出使金國,拒不改「陪臣」二字,為金人困辱。還,除知贛州,後以端明殿學士致仕,卒,諡文敏。有《容齋隨筆》等。

本故事是一個類似東海孝婦的冤情故事(事見上文),主人公被鄰居誣陷毒死婆婆,司法官昏聵,獄治黑暗,終被枉殺,可悲可憤。

但令人稱奇的是,臨刑前,主人公的祝禱,竟然在第二天就應驗了,石榴花長出了新葉,後來竟長成了樹(由花變成樹,奇!),證實了該婦女的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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