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正科學

李有甫


【正見網2003年04月23日】

科學證實不了大法,也不可能證實佛、道、神的存在。大法不但可以說出科學的本質,在法正人間之際,大法也在正科學,使科學在一定歷史時期為大法所用,這是法正人間的必然過程。在漫長的歷史中,在科學的發展過程中,舊勢力充分利用科學來變異人類的思想,使人們不信神,使人們迷信科學,認為只有科學才是可以相信的。在科學的影響下,使人們建立了許多變異的觀念,如:只有科學證實的才是對的,科學沒證實的或證實不了的就不承認,如對人的生命、物質、宇宙的認識都是源於科學的變異觀念中。

如今只有大法才能揭示科學的本質與變異的觀念,只有法輪大法這宇宙的法理,才能徹底解決科學對人類思想的控制和變異,大法不但可以做到,而且還可以正科學,使科學為大法,為人的修煉,為法正人間而存在,而演變或取捨。比如持變異觀念的人可以用所謂的科學來說明神的不存在,而真正的科學家,徹底了解了科學之後,達到科學極限的理論之後,他們再思考,或悟出了更深刻的道理,他們開始明白神的存在了。師父說「愛因斯坦為什麼晚年走入了宗教?在科學上那麼有造就的人他發現宗教是對的。人不理解他,是因為沒有愛因斯坦聰明,那些固執的人不理解,沒有愛因斯坦智慧大的人是不理解。最後愛因斯坦發現宗教中談到的是真實的,那才是真正的科學,所以他才走入了正教信仰。」(《在歐洲法會上講法》)因為愛因斯坦是個真正的科學家,他才能夠理解到科學最終是解不開宇宙奧秘的,只有修煉才是超常的科學。

到目前為止,法輪大法中所講宇宙的法理,是自有人類文明以來未曾講到過的,比如,宇宙的爆炸與更新,人類文明的更替……還有更多的對宇宙的敘述。所有這些對人類,物質存在的各個空間,生命及宇宙謎底的揭示,是前所未有的,可謂空前絕後。也許人們認為目前科學的發達是前所未有的,其實法輪大法已揭示了人類有過史前文明,證據依然存在,而史前科學的發達遠遠超出了現在的科技水平。今天的歷史和科學發展只不過是按照安排好了的進程在走,而更大的宇宙空間不同層次的變遷也是按照規律在走,更受宇宙法理的「檢驗」,法輪大法是一切宇宙所有不同層次的法,也包括人類的科學文化。人類科學文化的變異也就使人的思想變異,道德敗壞,也是人類敗壞的根源。法正人間當然也要正人類的科學文化,大法弟子講真相,證實法,救度眾生的同時,掌握了科學知識的大法弟子利用人所能接受的一切手段來證實法,講真相,利用科學來講出部份真相,使人們認識大法,也是一個方面。例如,可以用科學手段來證實思維與物質的同一性,或道德、思想與物質的同一性,來證實科學本身的局限性,來說明大法的圓融和大法中的無窮智慧。當然,科學手段本身是有局限性的,而且是人類走向變異的原因之一,所以說科學不能證實大法,但是大法可以正一切不正的東西,也同樣可以正科學,因為,掌握了科學的大法弟子是可以做這件事的。

法正科學,是得了正法的人去掌握,運用科學和糾正常人科學的觀念。因為說穿了,一切科學的成果都是以「假說」為動力,為依據的,諸如「設計」之類的說明也不能離開「假說」。當它被證實了之後,即被驗證了,所以科學的發展似乎是前人沒有見過的。這是唯物論觀點無法做出合理解釋的。它們也有一些牽強附會的解釋,但沒有用,比如門捷列夫的元素周期表和愛因斯坦的廣義相對論。有些自認為懂得科學,認為別人不可以說科學的人,他自己卻是科學的奴隸,因為他沒有超然的東西,他是科學宗教的信徒,狂妄自大到忘記了科學的來歷和超科學的一切因素,甚是可憐。其實超科學的假說被驗證之後,才知道那只不過是人的本能,或是功能而已。愛因斯坦和牛頓的發明和發現只是由人的觀念轉變引起的認知,何不試試「改變常人的觀念」用「超常的觀念」來認識一下事物呢?比如台大教授所做的一些實驗,可以說明,用人的意念對水起作用,不同的意念會有不同的結果,那麼更微觀,更微觀的變化,按此例推下去,不是更大的變化嗎?這說明掌握了正念的人可以做正義的事情,沒有正念的人就做不了正的事情。科學就像「念頭」,只是一種手段,可以用它做好事,也可以用它做壞事,所以說它本身是不值得人類去迷信的,因為它是人類發展來的。它又必須被更高層次的,超越它的因素所掌握和應用,除此之外,科學就沒有什麼價值了。

如果只迷信科學本身,就是蒙住了自己的眼睛去瞎子摸象,因而陷入無法解開的矛盾中。比如,科學只承認常人用肉眼看得到或探測得到的東西,微觀下的,看不到的或探測不到的就不相信,這本來是常人的錯誤觀念,但卻被科學手段無休止地應用著,如放大鏡和電子顯微鏡這種手段可以使人肉眼看到更微觀更小的東西,從而承認微觀下的物質;也就是更微觀的沒看到的,不可以承認。但「同時同地存在著另外的多層次空間」怎麼證實呢?儀器本身就不是物質的本來面目,人類何時擺脫它呢?這個矛盾無法解開。

宇宙的法理 -- 法輪大法告訴我們,高層次的理,低層次的生命就看不到,要想看到,只有按照宇宙的特性 -- 真、善、忍去修煉,才能提高,看到更高層次的理。

那麼,用高層次的理去指導低層次的科學研究和用科學手段來證實一些正的東西,告訴人們一些真相,讓人們走正自己的路,這是大法正科學的一種形勢。

筆者自己學了大法,明白了一些道理,有了一點認識,僅此訴與同修和常人朋友,未達之處歡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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