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7年07月04日】
共產黨員移民 為甚麼 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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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您好,下面與您分享一則和辦理海外移民有關的消息。
據英國《衛報》報導,近期解密的澳洲安全情報局(ASIO)檔案顯示,數百名戰後歐洲老移民因為與共產黨有聯繫而被視為澳洲國家安全的威脅,且被長期監視。其中有些人幾十年來申請加入澳洲籍一直被拒絕,即使他們沒有犯罪記錄。只要曾是共產黨員或與共產黨組織關係密切,就被視為威脅國家安全的危險人物。
西方國家對共產黨員移民有哪些限制?
多數中國民眾可能不知道:在西方文明社會裡,「共產黨」是個帶有高度貶抑成分的負面名詞,澳洲對共產黨員的移民政策並非特例。美國的移民法規定,凡是曾經參加過共產黨相關組織者,如果申請移民時退出共產黨不超過5年,則不允許移民。美國歸化申請(N-400)表格上面有一欄是黨員史,詢問是否加入過納粹和共產黨組織。申請人一旦承認自己的共產黨員身份,又不能提供合法的退黨證據,就很有可能被拒絕申請。
在申請美國籍時隱瞞自己的黨員身份,靠欺騙手法入境、入籍的人,一旦遭到舉報,隨時可能被吊銷綠卡,並會被遣返中國大陸。2016年1月,美國伊利諾州瑞柏市(Naperville)華裔男子林路(音譯,Lu Lin)因申請美國籍時隱瞞自己的共產黨員身份及與中共情報部門的關係,被美國聯邦政府控罪。
美國移民官為甚麼提及法輪功問題?
美國關注共產黨員移民與入籍的問題,並非始自今日。2009年4月,一位美國賓州的華人安(Ann)女士在費城移民局接受申請綠卡身份的面試時,移民官員向她提出以下兩個問題:一、你有沒有加入中共?二、你是否參與過迫害法輪功?美國政府官員直接就迫害法輪功問題向申請移民的中國人詢問,並把是否參與迫害法輪功作為衡量、批准申請的標準。
安女士當時反問移民官員,為甚麼問她這兩個問題。官員回答說,這兩個問題就是針對來自中國大陸的民眾,因為中共迫害法輪功屬於群體滅絕(genocide)罪,如同當年納粹迫害猶太人一樣。安女士表示,她起初對移民官提出的這兩個問題感到吃驚,接下來她意識到中共迫害法輪功是對人權的殘害,她意識到國際社會已在實質關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罪行。
費城一家移民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強調,在申請綠卡和成為美國公民的表格上,除了詢問申請人是否加入過共產黨的問題之外,還問及申請人是否曾經「參與群體滅絕的活動,或者命令、鼓動、協助以及參與了任何因為人們的種族、宗教信仰、國籍、種族來源、或政治觀點的原因而進行殺人的舉動。」
美國移民官為甚麼提及強摘器官問題?
兩年後,此類移民詢問更具體化了。2011年6月,美國國務院更新了非移民簽證申請表DS-160,變更的內容包括新增加了6個關於「安全和背景信息」的問題,其中之一是:「你是否曾經直接參與強制移植人體器官或身體組織?」該問題屬於核查不得入境的理由類問題,即如果答案是肯定的,申請人通常不能獲得簽證。美國政府在非移民簽證申請表上增加相關問題,被認為是對活摘器官罪行的關注和採取相應措施。
2016年6月13日,美國國會眾議院一致通過343號決議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強摘包括法輪功學員在內的良心犯器官,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
隱瞞身份移民後也會被追究
如果是共產黨員、曾經參與迫害法輪功,甚至涉及活摘器官,移民時恐將面臨「天下之大,竟無容身之地」的窘境。即使成功移民後,他日也有可能被追訴罪責。最近就有類似案例:2016年5月16日,瑞典斯德哥爾摩地方法院以曾參與1994年盧安達種族大屠殺為由,將原籍盧安達的61歲瑞典公民貝林金蒂(Claver Berinkindi)判處終生監禁,罪名包括種族滅絕,以及在盧安達進行謀殺、謀殺未遂與綁架等國際法認定的嚴重罪行。貝林金蒂是參與種族屠殺的罪犯,是殺人機器的一分子,雖然他隱瞞身份加入瑞典籍,雖然瑞典和盧安達遠隔萬裡又時隔22年,他還是逃不過正義的審判。
共產黨員如何給自己留一條生路?
2004年底,《九評共產黨》一書問世後,引發了全球範圍的退黨熱潮。通過閱讀《九評》,從而認清中共本質的人越來越多,迄今在大紀元退黨網站公開聲明「三退」(即退出中國共產黨、共青團和少先隊)的人數已超過2.6億。中共就像一艘沉船一樣,滅亡之日已指日可待。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想為自己尋找退路,紛紛將家人和資產轉移到國外,妄圖在中共垮台之日能全身而退,但這是徒勞的。中共黨員的唯一自救之道,就是退黨。退黨才能自救,退黨才能順利移民。
辦理「三退」的方法是:登錄大紀元網站或全球退黨服務中心,發表「三退」聲明(小名、化名均可,神佛只見人心),獲得退黨證書,以證明聲明者脫離共產黨及其相關組織。給自己留下廣闊的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