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7年10月20日】
我今年67歲,修煉法輪大法已經有二十一年了。這短短的二十一年,我經歷了個人修煉與正法修煉的錘鍊,成了一名堅定的大法弟子。而這一切,都離不開師父的慈悲苦度。
一、得法
1996年3月,一次到對面鄰居家借縫衣針,聽鄰居丈夫說他妻子去聽「神的報告」去了,我很納悶,等她回來後我就問她怎麼回事?她說是參加了本地的法輪功義務教功學習班,我便要她帶我參加。於是,她晚上就帶我一起參加了法輪功學習班,從此我走進了法輪功修煉者的行列。
自從修煉法輪功以後,我原來一身的病(扁桃體炎、神經衰弱、胃病、關節炎等等),很快便奇蹟般的徹底康復了,精神狀態也變好了,從此以後,我再也沒有吃過一粒藥,更沒有進過一次醫院,為家庭節省了醫藥費;更重要的是,我按照「真善忍」宇宙最高法理去修煉,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我的心變得真誠、善良、包容,遇事先為別人著想,再也不與人爭名奪利了,整個人就像全面更新了一樣。隨著修煉的深入,我真正體驗到法輪大法是教人修心向善、返本歸真的超常大法,是末法時期「走出三界外」 [1]的唯一天梯,我衷心感謝師父的慈悲救度之恩。
二、一人煉功,全家受益
修煉法輪大法,不但給我個人帶來了身心的巨大改變,也惠及了我的家人,正如師父所講的:「一人得法是全家受益。」[2]我的丈夫也因為師父的幫助而獲得了第二次生命。那是2009年7月的一天,我正準備到同修家去學法,剛出門不遠肚子突然疼得難受,便又回家上廁所,誰知丈夫也正在上廁所,看見我後忙說:「我不行了,快把我扶起來」,說完就向後面一仰。說時遲那時快,我趕緊一把將他抱住。他說:「我頭髮昏、眼發黑,完全看不見任何東西了。」說完,就昏死過去了。
我把丈夫送到市人民醫院搶救了一夜,醫生說治不了;又轉到省會醫院救治,醫生也治不了,還叫我們準備後事。這時,正好有一位同修給我打電話要我發正念請師父救我丈夫,於是我便發正念求師父幫助,發正念時我清楚的聽見耳邊有人問我:「你丈夫在什麼醫院、多少樓、哪個病房?」我睜眼一看身旁一個也沒有,我知道是師父在問我,便從心裡告訴師父醫院的地址及丈夫所在的樓層與病房。半小時後,奇蹟出現了——搶救室的丈夫醒過來了,後來很快就康復了。我的幾個親戚見證了我丈夫被師父拯救的神跡,也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了。
我的兒子也是大法的受益者。沒得法前,我不會教育兒子。兒子不愛讀書,經常玩遊戲,打群架。我當時脾氣很躁,不能忍,經常用簡單粗暴的方式打罵兒子,打罵之後兒子更加變本加厲,不聽我的話。正如師父所說的:「有人管孩子也發火,簡直吵翻了天,你管孩子也用不著那樣,你自己不要真正動氣,你要理智一些教育孩子,才能真正的把孩子教育好。」 [1]得法後,我經常引用師父的話來教育兒子,如:「做了好事得到白色物質——德;做了壞事得到黑色物質——業力。」[1]告訴他罵人、打架、得了不該得的錢都會造業、損德,會有不好的報應; 「我們說在矛盾面前,退一步海闊天空,保證是另一種景象。」[51]告訴他遇到矛盾,不要跟別人去爭去鬥,要學會忍讓。經過一段時間的教育,兒子不怎麼玩遊戲了,也沒再出現過打架的現象。兒子的轉變,是師父的功勞,是大法的威力。
三、反迫害、證實法
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開始迫害法輪功。2000年3月2日,我與三位同修一起到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警察非法抓捕關押在湖北駐京辦事處三天三夜,隨後又被我市公安局政保科警察和商業局局長蔡某與食品公司經理吳某非法劫回,非法關押在我市看守所三個月,期間我市公安局政保科陳姓警察打了我幾耳光,打得我昏頭轉向。我對警察說:「我師父教我『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我都做到了,要是沒學法之前我會跟你拚命。」他說:「你們不該去北京,你們是在反黨。」我回答說:「我們不是反黨,我是個黨員,71年入的黨,當時是按照『為人民服務』做好人;學了法輪大法之後,我覺得我師父教的『真善忍』比這個『為人民服務』還要好,師父教我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使我道德昇華,身體健康,家庭和睦。這個法這麼好,我一定要好好學,一學到底。我師父是被冤枉的,作為弟子的去北京評理,還師父一個清白,不應該嗎?」他理屈詞窮,氣急敗壞的扇我幾個耳光,邊扇邊說:「我把德給你呀,讓你長功啊!」看守所警察還逼迫我手腳伸直面壁趴牆罰站,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還逼迫家屬交納5000元罰金。
2001年6月,我市公安局政保科警察非法闖入我家將我非法抓捕關押在市拘留所十五天,還非法將我家中的大法書籍等物品抄走。警察審問我說:「聽你的某某同修說,你把資料給誰了?」我否定的說:「沒那回事,是他們冤枉我的。」警察盤問了半天,也沒從我口中問出半個字來。他們見來硬的不行,就來軟的——利用我的家人用親情來使我屈服。這些伎倆我一眼看透,根本不動心。丈夫與兒子來看我,丈夫居然跪在地上,求我快說出來,說出來就可以回家;兒子則在一旁哭泣。我正視丈夫,義正詞嚴的說:「他們的話在騙人,你還聽他的!?」他一聽,明白了,轉身帶著兒子就回家了。
2002年,我去同修家拿真相資料出來,剛剛下樓,警察正在抓小偷,旁邊有很多人,因為他們不認識我,警察就把我當作嫌疑人抓住我,發現了我手裡的真相資料,於是把我非法綁架到M派出所。他們打電話叫我市公安局把我接來。在公安局大廳裡,610頭子審問我:「你手裡拿的100份資料,是從哪裡來的?誰給你的?你準備給誰?」我說:「是我檢的,準備發的」。警察說:「別人才幾份,你怎麼搞了100份。」我說:「可能是別人怕,不敢發,丟在地上。」又機智的問他們:「是不是你們丟的?」警察笑了,不再問了。
過了一會兒,他又說:「你們做這種事,是在犯罪啊。」我說:「發真相資料,怎麼是犯罪?可惜我沒讀過書,不認識字,沒文化。我要是會識字,會寫文章,我會寫出來到處去發。這麼好的法,人人都應該去宣傳。」警察說:「你真是看不出啊,說的話蠻厲害。」我說:「你們不要犯罪,我真的為你們傷心,你們好壞不分啊。我師父說了:『正邪不分謗天法 十惡之徒等秋風』。[3]」警察笑了,說:「你不讀書,不認字,還能講出大道理,真看不出來啊。」我說:「這是我師父教的,我替你們傷心啊,你們正邪不分,善惡不明。」警察笑了,要我簽字,我說:「這個不能簽。我要簽字我犯罪,你們簽字你們犯罪。」警察拿我沒辦法,就把我放回去了。
四、跋
大法昇華了我的道德,健康了我的身體,和睦了我的家庭,這一切的改變都來自於師父的浩蕩佛恩。弟子無以為報,唯有勇猛精進,做好三件事,救度更多的眾生,完成好自己的責任與使命,跟師父回家!
註:
[1]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法解》- 濟南講法答疑
[3]李洪志師父著作:《洪吟》- 善惡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