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太上,不知有之」的現實啟示

慧心


【正見網2018年11月05日】

老子(約前571~前471),字伯陽,諡號聃。又稱李耳(古時「老」和「李」同音;「聃」和「耳」同義),我國古代偉大的哲學家和思想家、道家學派創始人。被唐皇武后封為太上老君,在道教中老子被尊為道祖。其傳世之作《道德經》,又稱《道德真經》,是中國歷史上首部完整的哲學著作,為其時先秦諸子所共仰。雖然只有短短五千言,但是《道德經》中所闡述的修身、治國、用兵、養生之道博大精深,乃「內聖外王」之學,內涵廣博,文意深奧。在《道德經》第十七章中有一段非常精闢的治國之道,曰:太上,不知有之;其次,親而譽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貴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

在這一章裡,老子把統治者按其在百姓心中的地位分成四種。在老子的筆下,理想的「聖人」是要「處無為之可,行不言之教」,要一如處「太上」之世,體「玄德」之君,能夠「生之畜之」。也就是最好的統治者,人民並不知道他的存在,這種治理狀態是一種潤物細無聲的教化。在《帝王世紀》中,記載了帝堯之世,「天下太和,百姓無事,有五老人擊壤於道,觀者嘆曰:大哉堯之德也!老人曰:『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帝力於我何有哉?』」這種生動的畫面,可以說是對老子的「百姓皆曰我自然」的最好詮釋。

實行儒家奉行的「德治」,老百姓覺得統治者可以親信,而且稱讚他。秦國的五羖大夫(百裡奚)就是最好的例證,五羖大夫擔任秦國的國相,內修國政,教化天下,恩澤施於民眾,勞累了也不坐車,暑熱的時候也不打傘,在國內行走,不要車輛相隨,不要武士防衛,他的功名載於史冊,藏於府庫,他的德教施於後世。五羖大夫死時, 「秦國男女流涕,童子不歌謠,春者不相許。」 這就是五羖大夫的德行啊!在老子眼中,這樣的德行很不錯,但還是次於「無為而治」者。對於「德治」,老子認為這已經是多事的徵兆了。最美好的政治,莫過於統治者「貴言」,從不輕易發號施令,人民和政府相安無事,以至於人民根本不知道統治者是誰。

實行「法治」的統治者,用嚴刑峻法來鎮壓人民,實行殘暴擾民政策,這就是統治者誠信不足的表現,人民只是逃避他,畏懼他。秦朝的商鞅可以說是最好的例證,商鞅(約前390年~前338年),姬姓,衛氏,名衛鞅。應秦孝公求賢令入秦,說服秦孝公變法。

據《史記•商君列傳》,商鞅變法的主要內容有三:一、按軍功受爵;二、強制百姓互相告密,有「奸「不告者腰斬;三、百姓只許務農,從事其他職業者,以及懶惰而致貧困者,全家沒收為奴。

由於商君之法太過刻薄寡恩,鏟除「禮樂、詩書、修善、孝悌、誠信、貞廉、仁義、和平」;設連坐之法,「弱民「、「愚民「,制定嚴厲的法律,尤其是軍功爵制度,鼓勵秦軍在戰場上殺戮,雖然在短時間內使秦軍成為虎狼之師,但造成秦國百姓多怨。秦國公族趙良曾經勸說商君,大意為:你不施行教化就立權威命令百姓,這是違情背理啊。《詩經》說:『得人者興,失人者崩。』你一出門,數以十計的車輛跟從,頂盔貫甲的衛士,身強力壯的人做貼身警衛,持矛操戟的人緊靠您的車子。這些防衛缺少一樣,您必定不敢出門。你的處境已經如朝露,很快就會消失,難道還指望延年益壽嗎?還是把商於十五邑還給秦君吧,到偏僻的荒地去務耕,勸秦君尊重賢才、百姓聽從教化,尊老愛幼,尊崇有德之士,這樣你還可以稍得平安。可惜商鞅不聽。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其子惠文王趙駟即位,即秦惠文王。秦惠文王即位後派人捉拿商鞅。商鞅逃亡至邊關,欲宿客舍,客舍主人見他未帶任何憑證,便告訴他說"商君之法"(即商鞅之法)規定,留宿無憑證的客人是要"連坐"治罪的。商鞅感嘆"制定的新法竟然遺害到了這種地步",留下了成語"作法自斃"的典故。商鞅想到魏國去,但魏國因他曾以欺詐的手段生擒公子卬,拒絕他入境。

商鞅回秦後被迫潛回封邑商,發動邑兵攻打鄭縣(今陝西省華縣)。秦惠文君派兵攻打,結果商鞅兵敗,被帶回咸陽,處以車裂後示眾。秦惠文君同時下令誅滅商鞅全家。史料記載,商鞅車裂後,「百姓爭啖其肉,須臾而盡。」、「自商鞅之死,百姓歌舞於道,如釋重負」,印證了趙良提到的「恃德者昌,恃力者亡」 。

最次的統治者,人民輕蔑他,統治者無誠信可言,人民才不相信他。當年,秦孝公打算任用衛鞅變法,在未頒布之前,發生了這麼一件事兒,據《史記•商君列傳》記載: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之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徒。復曰「能徒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徒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也就是說,秦孝公打算任用衛鞅變法,新法準備就緒後,還沒公布, 衛鞅恐怕百姓不相信,就在國都市場的南門豎起一根三丈長的木頭,招募百姓中能把木頭搬到北門的人賞給十金。百姓覺得這件事很奇怪,沒人敢動。於是又宣布「能把木頭搬到北門的人賞五十金」。有一個人把它搬走了,當下就給了他五十金,藉此表明令出必行,絕不欺騙。事後就頒布了新法,這就是徙木立信的典故。雖然刻薄寡恩的商鞅以嚴刑峻法來鎮壓人民,令百姓畏之,留下了「作法自斃」、「作繭自縛」的警示,但是他也知道取信於民、立信於民的重要。而曾任中共總書記的江澤民就是最惡劣的統治者的不二人選。

江澤民以隱瞞日偽時期的漢奸身份,冒充烈士遺孤,在 「六四」學潮中鎮壓學生等種種醜惡作為登上了中共的最高權力頂峰。在其執政和實際掌權期間,任用奸佞、殘害百姓、出賣國土、貪污腐敗、打壓良善、迫害法輪功等等,造成人民信仰缺失、社會道德敗壞,自然環境破壞,貪官酷吏橫行等等,更有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被揭露,犯下了這星球上從未有過的罪惡,踐行了暴君的種種暴行。

在其在任期間盡失民心,老百姓們不信任他、輕蔑他,他出國賣唱、謾罵香港女記者和女歌星淫亂等等糗事更是成為百姓們茶餘飯後調侃的談資,又因其與瘌蛤蟆相似的外貌特徵、行事風格、生活習性,被網民戲稱〝江蛤蟆〞,成為世人取笑的對像。這樣的奸佞、小人一旦得勢自然無法無天,國家的法律、國際的影響和形像被其任意糟蹋和敗壞。僅以其迫害法輪功的事例就可看出。

1999年6月,江澤民下令成立了一個法外機構,稱為「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以及其行動機構,簡稱「610辦公室」,實施對法輪功的迫害。這之後,「610辦公室」幾乎成了江澤民個人親自監督指揮迫害法輪功的工具和平台。2013年12月,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公布了對原「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副主任,以及原「610辦公室」主任李東生的調查報告,同時證實了「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和「610辦公室」的存在。

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不顧所有政治局常委的反對,一意孤行的發動了對法輪功和法輪功信仰者鬥爭式的鎮壓。其同夥曾慶紅、羅幹等已知和未知的共犯積極配合,7月22日,中央電視台播出民政部「關於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決定」、公安部「六禁止」通告、和「中共中央關於共產黨員不准修煉「法輪大法」的通知」。7月23日,中國新聞出版署通知,所有法輪功的出版物一律不得重印、發行。7月29日,公安部發出第0102號通緝令,公開通緝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

1999年10月25日,在沒有經過國家任何檢察院、法院判定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議通過的情況之下,中共黨魁、時任國家主席江澤民對法國費加羅報記者說:"法輪功是危害社會和人民的X教",此後輿論界開始大肆效仿和鋪天蓋地的宣傳。這種在沒有任何真實證據的情況下,以江澤民個人意志對法輪功的定論,已經構成了對法輪功創始人和億萬法輪功學員人格尊嚴與名譽的侮辱和誹謗,並嚴重損害了億萬法輪功學員的切身利益,違反了我國憲法第五十一條和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的規定,已構成犯罪。(憲法第五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自由和權利。」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 法人的名譽。」) 。此外,江澤民作為時任國家主席,必須在憲法和法律所容許的範圍內行使權力,中國憲法第八十條、八十一條關於國家主席的權限,並沒有賦予國家主席可以為任何組織、個人及功法定罪的權力。中國憲法第八十條中明文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因此,在未經國家任何檢察院、法院判定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議通過的情況下,江澤民說:"法輪功是危害社會與人民的邪教",並開始啟動全國的宣傳、司法、外交等國家機器,投入大量社會資源和國家財力進行鎮壓法輪功,是嚴重的違法越權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中國刑法」或「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構成了濫用職權罪。

2001年1月,江澤民的指示,曾慶紅出謀,由羅幹實施的旨在煽動全民仇恨法輪功的「天安門廣場自焚」偽案發生了。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直接責任人李東升,已被抓)自編、自演了一場所謂的「自焚」鬧劇,配合江澤民對法輪功的鎮壓,並通過新華社以從未有過的速度向全世界散播,嫁禍法輪功,使迫害進一步升級。這場鬧劇,後被包括服務於聯合國的國際教育發展組織(IED)在內的多個國際組織認定為虛假編造。構成了侮辱和誹謗罪、濫用職權罪和殺人罪。

此外,在江澤民、曾慶紅等人的授權下、時任政法委書記的羅幹等人以權代法,在全國範圍內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抓捕、拘禁、勞教、判刑的行為,違反了我國刑法第三條的規定,不但是極其嚴重的違法行為,而且是對我國憲法和法律法規的嚴重踐踏!(刑法第三條:「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這場鎮壓使用酷刑(包括大範圍的器官摘取),群體滅絕,侮辱和虐待,非法抓捕與拘留/監禁,以及其它的反人類罪行。這些罪行都是在江澤民的命令、策劃、監督和管理下進行的,其目的是在中國徹底消滅法輪功。嚴重敗壞了國家聲譽和社會道德,破壞了國家體制、憲法及法律,給國家、社會和人民群眾帶來的損失和惡劣影響不可估量。

如今,法輪功洪傳至140多個國家和地區,所到之處,受到了各界民眾的歡迎和喜愛,並得到世界範圍內3000多項褒獎。

而江澤民卻被告上了法庭,自二零零年以來,全球已有三十個國家的幾十位律師組成了全球公審江澤民集團的律師團,已在近二十個國家提出了針對江澤民的十八個訴訟案。截至二零一一年底江澤民及其罪惡集團的六十多名中共高官,在聯合國和五大洲三十多個國家和地區被以「反人類罪」、「酷刑罪」及「群體滅絕罪」起訴。加拿大、西班牙、阿根廷等國家已發出逮捕江澤民、羅幹等命令。

當今世界只有中國大陸一地枉顧事實真相,依然在迫害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這足以令中國政府蒙羞,是華夏民族的災難,江澤民在位期間種種違法違憲行為罪惡累累,磬竹難書,如今中國大陸的種種道德敗象、天災人禍、環境破壞等等不一而足,很多都是他在任和實際掌權期間留下的惡果所致,非人力所能解決,頂多是按下了葫蘆浮起了瓢。只有將這個暴君送上人間道義的法庭,徹查江澤民及同夥所犯滔天罪行,繩之以法,匡復人間的正義,維護法律的尊嚴才是我華夏民族的唯一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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