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3年12月16日】
「我們的煉功場比其它任何功法的煉功場都好」(《轉法輪》第三講)「我給大法弟子留下的修煉形式是要弟子們能夠真正提高上來的保障,如我叫你們到公園裡面大家集體煉功形成一個環境,這個環境是改變人表面的最好辦法。」(《精進要旨》「環境」)
由於大家目前講清真相的事都很忙,師尊在這一兩年的解法裡,都有同修提問不太能保證每天的煉功。
近一年多來,台北也有幾次大交流談到對每天煉功的堅持。去年九月下旬在揚升大樓北區學法交流,有同修說,出來煉功也是證實大法。今年初和九月初的學法交流,對堅持煉功也有熱烈的討論,有同修表示要對每天放煉功音樂的同修致敬。
以前我也想過,每天放煉功音樂的同修很了不起,後來想起《在長春輔導員法會上講法》:「你們完全都是憑著自己的熱情和對大法的認識在做,看上去簡簡單單,沒有什麼驚天動地的事。但是我告訴你們,在常人這邊表現得越平常的東西,可能在你們看不見的、在你們所修煉的這個境界中表現得卻是真的轟轟烈烈的,(掌聲)也就是說,你們不要把你們的工作看得那麼太簡單。」
自從有了小蜜蜂,有些煉功點已不再只集中一人放音樂,有的會有兩三位帶小蜜蜂以備不時之需,或是沒電了互相支援之用,這也是一種為他人著想的表現。
談到煉功,鎮壓前,師尊在紐約講法曾經說過:「我現在順便再說幾個小問題。一個是說從現在開始,你們老學員,你只要沒有圓滿,你都得出來煉功。這件事情我再重新提它一遍。」(《在美國東部法會上講法》)
這段美東講法令我腦海浮現一段小插曲。剛開始修煉兩三個月,我們點上負責放音樂的同修要到別的點去教功,就把放音樂的事交待給我。那時正值梅雨季節,有時雨下得好大,從家裡走到點上褲管都濕透了。如果不是要放音樂,我會想偷懶在家煉就好,可是有責任在身,不得不去。從家裡到煉功點要走四段路,第一段路是家裡那條,我住在末端,早晨出門時都覺得那條路好長。
剛好讀了那段美東講法,心想,老學員都得要出來煉功,那新學員就更不用說了,這樣一想,「觀念轉,敗物滅」。第二天清晨出門,不再覺得那一條路漫長了。事後悟到這是師尊的苦心安排,我才能提升得快,很快就衝破雙盤一小時的關。
曾聽同修提起,她早晨去上班經過我們點時,她都會流淚。我有點驚訝問道:「真的嗎?」她回說:「是啊!」想起以前我的上班時間比較早時,到車站途中會經過一個點,看到同修在煉功我也很感動。這才體會出看似平常的煉功,在另外空間也許就是很不尋常的展現。
最後,一起來重溫師尊這段經文:「大法弟子要做好的三件事啊,都必須要做好。功得煉,你只要沒有圓滿那一天,你就得煉,你就得學,大法弟子的三件事情你們就要去做。這是肯定的。」(《在大紐約地區法會的講法和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