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身害過命,今身被找到,也得還命!(三文)

慧勉 整理


【正見網2019年06月21日】

一、前身害過命,今身被找到,也得還命!

宦官魯思郾的女兒,年已十七。一天,她正要臨鏡梳妝,鏡子中忽然出現一個婦人,披散著頭髮,光著腳,懷抱一個嬰兒。她回頭一看,那婦人正在身後,於是,她驚恐倒地,很久才甦醒。從此以後,她天天見到這婦人,時間長了,她家的人,也都看到了。

魯思鄙問那婦人是何緣故而來?,那婦人答道:「我原來是揚子縣村民的女兒。有一年建昌縣錄事某人因事到揚子,便聘我作為側室,而正妻就是你現在的女兒。過了一年多,我生下來這孩子(指懷抱中的嬰兒)。後來錄事到旁縣,你女兒就把我扔進井中,連同這孩子,一起用石頭填死,騙她丈夫(建昌縣錄某事)說我逃走了。我正向冥府訴訟,你女兒就死了。現在,你女兒雖然是後身,也應該償還我的命!」魯思郾派人馳馬到建昌縣調查,那錄事雖然老了,但還活著。證明鬼魂講的是真話。

魯思郾的女兒,雖是後身,但其前身害過命,今身被找到,也得還命!

按照鬼魂所說,掘開井,果然發現了骸骨。魯家用各種辦法厭禳,都無效。這女兒後來嫁給了一家姓褚的人,鬼魂鬧得更凶了。她旦夕驚悸,直至死亡。    

二、鄂州小將作惡,「遇異象」而死

鄂州小將某,本是農家子弟,當官以後,想攀結豪門,便與妻子商量省親,和她一起回娘家,而在路上殺死了她,把屍首拋到江邊,還殺死了同行的婢女。然後他奔跑到妻子的娘家,號哭著說妻子被強盜殺死了。人們也沒有懷疑。過了幾年。他到廣陵出差,住在旅店中,見到一個婦人賣花.酷似他殺死的那個婢女。等到走近,果然是那婢女,見了自己便拜。他問:「你是人是鬼?」婢女答道:「是人。當年為賊子所擊,幸而不死。甦醒以後,遇到個商船,借乘船東下,現在就住此地,和娘子賣花為生。」他(鄂州小將)又問:「娘子在哪兒?」道:「在附近。」小將就隨婢女同行,進入一個小胡同,指著一間很簡陋的屋舍道:「這裡就是。」婢女先進去,過了一會兒,他妻子才出來,相見悲泣,備述艱辛,小將也恍惚不知是怎麼回事。俄而擺設酒食。又領他進入內室。女的侍從們,已經給擺下酒食,都喝得爛醉,到了傍晚,鄂州小將還不出來,男侍從們稍稍向前窺視,寂若無人,便徑直進入室內,只見鄂州小將已化成白骨一具,鄂州小將的衣服被撕得稀爛,血流滿地。

男的侍從們問起周圍鄰居,鄰居們都說:「這宅子,已經好久沒有人居住了。偶而會出現異象。」

鄂州小將作惡,「遇異象」而死。鄂州小將妻子和婢女的魂魄而復仇雪恨。這也是弱者向強徒報冤復仇的一種辦法。   

三、金卮死後,現屍報仇

蜀州青石鎮陳洪裕的妻子丁氏,因為妒嫉打死了婢女金卮,將屍身悄悄埋在家中,然後在通衢大道上貼榜文,說婢女金卮逃走了。

過了一年,她家(陳洪裕的妻子丁氏)遷居夾江。因為夏天洪水暴發。沖毀了青石鎮的舊居,被打死的婢女屍首出現,容貌不改。青石鎮的官員將具狀,報告州裡,州裡的法官追審、招伏,依法處死了丁氏。然後,那屍首一夜之間,就腐爛了。
    
(均據宋代《太平廣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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