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9年06月27日】
一、拒絕騷擾的過程
2019年4 月25日,我到另一市辦理一個家庭財產遺留問題。我丈夫有病在家,據說,這天上午街道辦及社區來了一大幫人到我家來找我。我丈夫說:她不在家。他們又問:到哪裡去了?回答:到X市辦理一個家庭財產遺留問題去了。又問:我們什麼時候能見到她?回答:明天上午午飯前吧。
第二天 (4 月26日)上午十一點半左右,門鈴響了。我去開門,只開了夠我站下的一小半門,看見一個大約三十歲左右的高個男子在前面,後面還有兩個中年女士(沒讓他們進門)。我問:你們是哪裡的?高個男士說:我是街道辦的,她們是社區的。我問:你叫什麼名字?他說了他的名字。我說:你工作證呢?我要登記一下。他給了我,我用紙筆記下了他的姓名,職務是:副調研員。我又問他後面的那二位女士的單位、姓名?其中一個說:我們是社區的,我叫XX,她叫XX?上次登記過的。我一看這張紙上確實有登記。
我說:你們又是街道辦的,又是社區的,你們來做啥子?找我有什麼事?那位街道辦的男士說:她們是給我帶路的。我說:你找我有什麼事?他說:就是來認識認識一下。我問,你認識我的目的是啥子(什麼)?答:我就是來看看你身體好不好?我說:我身體好不好與你有什麼關係嗎?我以前身體不好時,沒見哪個街道辦、社區來管過我。你說這個沒有用,你主要的目的是做啥子?他們都說:就是認識你一下。我問,認識我做啥?他說,以後有什麼事找你……,我說,以後有什麼事找我?你這回(次)來做啥子事?答:就來認識一下。問:認識我幹啥?你們這個街道辦也好,社區也好,叫做公務員吧,他們馬上回答:對!對!我說,都是納稅人的錢把你們供養起的,你們應為納稅人辦事。我有事要去辦你們來騷擾我讓我去不了。我犯了哪一條?你來騷擾我。昨天我去辦事,我丈夫說:你們來了一大幫人。他身體不好,有多種疾病在身,這不是在騷擾他嗎?你們有什麼事?我犯了哪一條法?你直接給我說。
街道辦的男士說,我來給你打個照面,認識一下,以後就不打擾你了。我說:(不打擾你了)那就對!他又問,你能不能給我一個電話,有事電話聯繫?我就不來找你了。我說:我沒有電話。實在要聯繫,你就用你們打過的我先生的電話(以前社區找我不修煉的先生登記過)。我今天本來還要去辦事的,你們一來我就去不成了,這不是騷擾嗎?街道辦的男士說,以後沒事我就不來找你,不影響你,行不?今天我就是來認識一下。我說,我本來今天還要去繼續辦事的,你來認識一下,現在去不成了,你們這不是騷擾嗎?!
一個社區女的問:你們年輕人呢?我說:年輕人要上班,他們有他們的事嘛!你們有什麼事直說,不要繞來繞去的。街道辦的男士說:沒繞。一個是我們打個照面認識,認識;第二個,沒事多保重身體,還在去做哪些事嗎?我馬上:做啥子事?我們在救人、做好人,做的最正的事。街道辦的男士阻止我說:行了!行了!沒事鍛鍊鍛鍊身體,就行了。我說:我這不是在鍛鍊身體嗎?街道辦的男士說,不要去參加不該參加的事情,我說:哪個事不該參加?你說那些我懂得起。我們做的最正的事,在救人,你曉不曉得(知不知道)?街道辦的男士說,希望你正常的鍛鍊身體,我說:咋個不正常呢?正常得很!癌症治不好的都治好了,我跟你說,我是高級職稱醫生 ,是省衛生廳給我批下來的。我的病治不好,我煉功煉好了。在事實面前親身體會到的。我的病在醫院從夏天住到冬天都治不好,我這個病是世界上五種治不好的病的一種,但我煉功都好了。你沒吃梨子你不知道梨子的滋味,所以你不要隨便亂說。
街道辦的男士說,從我這,我說你保養好、心放寬點,平時鍛鍊鍛鍊身體,我不希望你煉,但你非要煉……,我馬上打斷他的話說:你不能干涉我煉,這是憲法規定我有信仰自由,你干涉我是違法的,你曉不曉得?街道辦的男士說,行了,不打擾你了。今天我是打擾你了,哈!哈!。我說:我本來要去辦事的……男士說,以後不打擾你了,對吧。我說:好,你承諾以後不打擾我了哈!他說:我說沒事不來找你。我說:有什麼事你把法律條文拿出來,不論哪條,把傳喚證給我拿來,你來找我,沒有傳喚證我沒違法你不要來打擾我。他說:我來看你身體好不好?我說:你看一下,我不認識的人,我曉得你有啥子意圖,社區一女士插話說:一回生二回熟,二天都是熟人了。我說:熟人也不能打擾。你說你不打擾了哈!有什麼事你把傳喚證拿來,我違反了哪一條,你來找我,要不然我沒請你我不歡迎 。他說:我來串門你不歡迎呀!我說:是呀!我違法,你拿傳喚證來,我不違法你憑啥子來騷擾我嘛?你說嘛!他說,我不是傳喚,我是串門。我說:我認都不認識你,串啥子門?你就是來騷擾!使我要辦的事情辦不成。昨天你們來了一大幫人,我想問你上頭是哪個派你們來的?男士說:好,行了!我說:江澤民我都敢告,你們違法我就要告你們。他很難堪的邊走邊說:好!謝謝啊!謝謝啊!他們就悻悻的離開了我的家門。
二、反思
1、由於自己法律知識匱乏,不自覺的配合了邪惡。街道辦的向我要電話(號碼),雖然我沒給,但我說,可用你們打過的我先生的電話。此時並沒有認識到他們索要個人信息也是違法的,「法無授權即禁止」是濫用職權。這就是不自覺的配合了邪惡。
2、應學會運用法律,進一步從法律角度講清真相,救度那些在中共的脅迫下還在違法上門騷擾者。在拒絕騷擾的過程中,也講了一些真相,如我們在救人、做好人,做的最正的事;及大法祛病健身有奇效等。還應站在法律的角度指出,沒有違法事實的「騷擾」本身就是違法的。就可以告他們濫用職權罪!同時以一顆慈悲救人的心告訴他們:不要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了,不要做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替罪羊,免得自己和家人遭到報應。希望他們堅守自己的良知善念,清醒智慧地作出自己正確的選擇: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甚至智慧的利用職務之便保護法輪功學員,才能為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此次拒絕騷擾,得到身邊一位法理清晰,法律意識強,自學了不少法律知識的同修的幫助和正念加持,在此表示感謝!
由於層次有限,不足之處,望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