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是製造冤案的罪魁禍首

覓真


【正見網2019年08月21日】

據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八日報導:近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法院對九名法輪功學員做出枉法判決,其中七位老年人:89歲的張新偉,3年;82歲的張明朗,5年;71歲的康尊六,3年6個月;71歲的祝天貴,2年6個月;70歲的岳映聰,女,4年;70歲的代萬義,男,3年;62歲的周麗華,女,4年;都被勒索不同數目的罰款。

被判法輪功學員和家屬全都不服,遞交了上訴狀。在疑問重重、沒有犯罪事實的情況下,二審在省政法委書記鄧勇的干預下,沒再開庭,分別通知家屬到法院領取判決書,也沒遞交律師。當事人家屬不服,詢問法院,被告知「可以不開二庭」,剝奪了當事人及親屬的上訴權。二零一九年六月中旬通知家屬前去看守所探望後,前不久當事人已被非法執行判決。其中孫容刑期已滿回家。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十名法輪功學員在巴中市巴州區法院第十審判庭被非法庭審。律師與家屬辯護人依法一一駁倒公訴人的所謂「指控」,要求無罪釋放。89歲高齡的法輪功學員張新偉白髮蒼蒼,雙手扶著拐杖,走上法庭,用自己的親身經歷,講述了法輪功教人向善、祛病健身有奇效的故事,令很多旁聽人感動。82歲的法輪功學員張明朗是檢察院退休職工,談了自己修法輪功後的變化:過去一身病,修煉後身體變好了,主動做好事,多次捐款扶貧,修煉法輪功既淨化了身體、又淨化了心靈的事實。

有的旁聽者說:「除了手握國家權力的高官有本事可以廢止或者破壞國家的法律,這些平民老人,七、八十歲了,手無縛雞之力,走路都要人攙扶,怎麼可能破壞國家法律實施啊!」

據法院人員透露,這個案子是(四川)省政法委直接督辦的,所以拖了一年多才結案。巴州區檢察院幾次以證據不足把案子退回公安,但是省政法委一再施加壓力,要求巴中公安局千方百計搜集所謂證據,非要把這個案子做成鐵案不可,甚至威脅要對不聽話的檢察官和法官採取組織紀律措施。巴州區法院本想關押多少時間判多少時間,開庭後就下判放人。可是省政法委直接指示巴中市政法委必須判三年以上,年齡再大也要判,而且要罰款,重罰。巴州區法院的「法官」,為了保住飯碗,昧著良心做出枉法冤判。

被枉判的當事人全部遞交了「上訴狀」。當事人親屬、知情人還舉報政法委干預司法;當事人家屬遞交了控告兩高負責人即《對周強、曹建明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舉報信》;及請求上級對此「行政複議申請」。

據明慧網報導:二零一九年上半年中國大陸又有335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2,014人被綁架,1,369人被騷擾,1,008人被抄家,批捕144人,強制送入洗腦班78人。上半年中共公檢法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2,708,341元人民幣,8,000多美元。上半年至少有45名法輪功學員在迫害中含冤離世。

二零一九年七月份,中共至少綁架法輪功學員及家人922人(274人已經回家);抄家481人,18人被迫離家出走,騷擾289人,批捕及構陷66人(其中批捕23人,構陷到法院、檢察院43人)。強制送入洗腦班42人。至少有124名65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和騷擾,年齡最大的90歲。警察非法入室搶劫及勒索現金222098元。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法院對九名老年法輪功學員(其中有七名是老人)做出枉法判決的案例,是中國大陸眾多老年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一個縮影。近兩年來老年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非法判刑、庭審的越來越多。據明慧網近期報導,近期又有許多老年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非法判刑、庭審,從迫害老人我們看到了中共的邪惡本質和喪盡天良。

從四川省的這次枉法冤判案例,我們也看到了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的傀儡角色,它們實際是中共抓捕、冤判無辜上善良民眾的工具,真正操控它們實施犯罪的是幕後的政法委和「610」,它們才是真正的罪魁禍首。政法委和「610」都是凌駕於法律之上的隸屬於惡黨的機構,它們才是真正違反憲法、破壞法律實施的罪犯。

中共迫害法輪功二十年來,政法委作為中共操控、協調部門一直是鎮壓迫害的幕後推手。到周永康任中央政法委書記時,中央政法委已經變成「第二權力中央」,周永康也成為「維穩沙皇」。到中央政法委書記不再是中央政治局常委後,政法委的權力實質並沒有發生多大變化,地方各級政法委仍然是鎮壓迫害的幕後推手,繼續操控、協調著公檢法司及610等相關部門實施迫害,政法委是製造冤案的罪魁禍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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