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該我得的錢我不要

中國大陸 雲修


【正見網2020年07月15日】

我今年五十八歲,是一個農村婦女,一九九六年三月得法。得法前有很多病,腰痛、乳腺炎、頭痛、神經衰弱,成天睡覺也睡不著,吃了很多藥也不見好。

九六年春天,大姑姐回娘家給我丈夫洪法,因為我丈夫吃煙喝酒不愛幹活,非常懶惰。為此,我和丈夫也不知拌了多少嘴,打了多少仗,成天把我氣得肚子鼓鼔的。

大姑姐想讓我的丈夫學好,就送給我丈夫一本《轉法輪》,讓他學法。可是我丈夫不當回事,看了一頁書就放那不管了,不看了。

後來我卻拿起這本書看起來,越看越愛看,越看越覺得師父說的太好了,知道了我身體為甚麼這樣糟糕的原因,更明白了我和丈夫的怨緣關係,知道怎樣做一個好人了,再也不罵丈夫了,事事讓著他,家庭和和睦睦。人的觀念在不知不覺中轉變了,身體也好了,一身病全沒了。從此,我幹活不累,走路生風,每天沐浴在大法中,樂哈哈的真幸福。

學法後我發願一定要做一個好人,做一個更好的人。絕不做損人利己的壞事。要處處事事為別人著想。譬如:去年冬天,我想冬天沒事,編點簍子掙點錢補貼家用。一段時間後,一天發貨的老大姐打電話讓我去結算編簍子的錢。

去了後老大姐對我說:「這是你編簍子的錢,你算算對不對,看看有沒有給你算少了?」我看她正忙著,就笑著對她說:「沒事,錯不了的。」我也沒看拿著錢就走了。

回家後到了晚上,我拿出錢來一合計,這才發現老大姐還真算錯了,本來我應該只有三百元錢。而老大姐卻算給了我一千四百元。我想老大姐肯定弄錯了,老大姐弄錯了錢該多著急啊!

我想自己是個學大法的人,應該為別人著想,我必須將多的錢馬上退回給老大姐。

第二天我就到她家退給她多餘的錢,可是她沒在家。第三天,我又去她家,終於找到了她。我說:「老大姐,你的帳確實算錯了,還真的不對。」老大姐一驚說:「怎麼了?給你算少了嗎?」其實大姐還沒發現多給我錢了。我說:「你再算算,你應該給我多少錢?」她馬上一算說:「應該是三百元。」我說:「對啊!這回你算對了,可你卻給了我一千四百元,我今天是專門來給你退錢的,不該我得的錢我不會要的。」

老大姐那張緊繃的臉露出了笑容,又激動又高興的說:「怪不得人家都說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呢,你們煉法輪功的就和別人不一樣,別人偷還來不及呢,哪有得到了再給送回來的,你太好了!她握著我的手一口一個謝謝!」看到她感激得就像個孩子一般樣子。我也甜甜的笑了。

朋友:只要學大法的人,就會變成這樣的好人;只要學大法的人才能成為真正為別人著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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