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4年08月05日】
坦尚尼亞法官為起訴陳至立案開綠燈
鄭岩
起訴中國前教育部長、現任國務委員陳至立的案件又有新進展。2004年8月3日,坦尚尼亞首都Dar Es Salaam的法官作出了對法輪功學員有利的決定。
在此項2004年7月19日提交到坦尚尼亞法庭的訴案中,陳至立被指控在中國教育系統對法輪功實施酷刑和虐殺。隨著法官今天做出的決定,為刑事訴訟確認資格的民事訴訟已告結束,等待啟動的刑事訴訟得到了綠燈放行。據法輪功學員的委託律師介紹,接下來刑事訴訟所需的多名控方證人已經到位。
陳至立1998年到2003年擔任中國的教育部長。現為分管文教工作的國務委員。她利用與江澤民的特殊關係和獲得的特權,強行在中國教育系統推行江氏的迫害政策,使得中國教育系統鎮壓法輪功尤為兇殘。據不完全統計,2003年1年,至少有210所中國大專院校的435名法輪功學員被強迫送進勞教所或者精神病院;1999年以來教育系統至少有61人被迫害致死。
此外,陳至立還多次召開各種會議,親自部署對法輪功的迫害;她以教育部名義發文,在全國所有大、中、小學的教師和學生中,大搞「文革」式的人人表態過關;強迫教師學生觀看誹謗、攻擊法輪功的電影;在大、中、小學強制推行反法輪功的「百萬簽名」運動,脅迫學生簽名參與這場由少數人發動的迫害;通過教育系統將攻擊和誣衊法輪功的內容編進中小學教材及各級考題,甚至大學和研究生的招生試題中;將中央電視台等媒體陷害法輪功的節目作為師範院校學習內容,在未來的教師隊伍中進行煽動仇恨的灌輸。
陳至立以中國國務委員的身份在訪問了南非、辛巴威之後,於2004年7月17日到達坦尚尼亞作為期四天的訪問。她在離開坦尚尼亞之前被法庭傳喚,接受了庭訊,成為目前被法輪功學員起訴的江氏親信中第一個被喚入法庭應訴的被告,此訴案也因此具有了特殊的歷史意義。
受理陳至立訴訟案的國家坦尚尼亞共和國,地處非洲東部,實行民主國家的司法獨立制度。早在陳至立之前,已有至少10名積極推動殘酷迫害法輪功的中國政府官員被法輪功學員在美國、加拿大、台灣和歐洲起訴,其中包括一手導致這場鎮壓的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對修煉真善忍的大法弟子施以迫害,天理難容。世界各地大法弟子目前普遍對通過法律途徑追究施害者的責任非常重視,並隨時以正念對待。
迫害幫凶陳至立在非洲被起訴併到法庭應訴
蘇晶
2004年7月30日,一群國際人權律師正式宣布了他們在非洲國家坦尚尼亞(Tanzania)起訴中國前教育部長、現任國務委員陳至立的消息。該起訴已於7月19日提交,陳至立被指控「在中國教育系統『對法輪功實施酷刑和虐殺』」。在該起訴中尤為令人矚目的是,陳至立7月19日在坦尚尼亞被傳喚親自到庭應訴。這是一連串法輪功學員起訴中國官員迫害法輪功案例中,首次有被告親自出庭。
陳至立是7月17日在坦尚尼亞展開為期四天的外交訪問的。在此之前,她曾訪問南非和辛巴威。她抵達南非的時間距中國國家副主席曾慶紅內到訪南非並發生法輪功學員遭槍擊事件不到2周。
* 江氏迫害法輪功的主要幫凶
在江氏發起和推動的迫害法輪功中,主管教育系統的國務委員、原教育部部長(1998年3月――2003年3月)陳至立,利用與江澤民的特殊關係和獲得的特權,操縱、指揮、推行、實施整個中國教育系統迫害法輪功,覆蓋之廣(研究生院、大、中、小學包括幼兒園),受害者人數之巨,程度之深,手段之惡劣,中外教育史罕見。
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報告,陳至立多次召開各種會議親自部署對法輪功的迫害,如以教育部名義,強迫教師學生觀看誹謗、攻擊法輪功的電影;在大、中、小學強制推行反法輪功的『百萬簽名』運動;通過教育系統將攻擊法輪功的內容編進中小學教材及各級考題等。陳至立任教育部長期間,教育系統有至少61人因修煉法輪功被迫害致死。教育系統官員以剝奪教師工作權利,剝奪學生升學權利為要挾,實施系統的迫害。自1999年,僅清華大學就有300多名教授、教師、博士、碩士、大學生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關押,開除工職,學業,或被直接送入勞教所。據不完全統計,僅2003年一年至少有210所中國大專院校的435名法輪功學員被強迫送各類『轉化班』、勞教所和精神病院。
* 教育系統惡性迫害案例層出不窮
在江澤民親信陳至立的直接操控下,全國各地大批修煉法輪功的師生橫遭不同程度的迫害。惡性迫害案例也層出不窮,在此,僅列舉幾例。
寧夏靈武市一小副校長兼教務主任,高級教師陸紅楓被迫害致死
陸紅楓,女,37歲,原寧夏靈武市一小副校長兼教務主任,教學優異而獲得過全區優秀教師光榮稱號、全區模範教師光榮稱號,以及許多市級的先進榮譽和桂冠。2000年3月兩會期間,由於在上書人大呼籲停止對法輪功迫害的公開信上簽字,受到當地政府不法官員的迫害,市教育局進一步作出了撤銷陸紅楓副校長職務的決定。2003年6月7日,陸紅楓被強行綁架至靈武精神病院,受到了長達50多天滅絕人性的迫害,被注射和灌食大劑量損壞人的中樞神經的藥物。非人摧殘使陸紅楓神智失常,身體極度虛弱。精神摧殘和肉體折磨,致使陸紅楓生命衰竭,於2000年9月6日離開人間。
2003年5月13日「世界法輪大法日」來臨之際,重慶大學的法輪功學員在校園內放汽球掛條幅,重慶大學當即封了全部校門進行清查,並將所有懷疑對像非法抓捕。其中有魏星艷、女、28歲,重慶大學高壓輸變電專業三年級碩士研究生。5月13日晚上,警察把她抓到沙坪壩區白鶴林看守所的一個房間,叫來了兩個女犯人強行扒光了她的衣服,警察當眾強姦了她。魏星艷絕食抗議迫害,被強制灌食並插傷了她的氣管和食管,造成她不能講話,處於生命垂危之中,現下落不明。此案在國際網際網路上被披露後,重慶大學校方否認魏是該大學的學生,並聲稱該大學沒有魏的專業。同時校方把在重慶大學的網頁上關於此專業的信息刪除,試圖掩蓋罪行。
1999年8月30日,大連理工大學人文社科系副教授朱航因為在公園裡煉法輪功而遭抓捕並關押在位於南關嶺的大連姚家看守所。她的手腳被用鐵鏈子拴在一個高20英尺,15英尺寬的沉重的鋼架上(一種「地牢」刑具)。在她7天的絕食後,看守所命令獄警對她執行強行灌食,這造成她口腔嚴重受傷。獄警插入一個管子給她強行灌流食,這種方式使她失去知覺並被送去第二人民醫院搶救。後來,政府官員把她關進精神病院以掩蓋她在看守所的經歷。在大連精神病醫院,她被迫接受麻醉治療,被強迫吃麻醉神經的藥。如果她不吃,所謂的醫生就把手腳綁起來強行打麻醉針。她被折磨得與三年前判若兩人,如今不僅不能重返課堂講課,就連起碼的生活都不能自理。
* 煽動仇恨,利用青少年搞群眾運動
陳至立利用國家教育資源對幾億青少年灌輸謊言和仇恨宣傳,煽動不明真象的青少年學生參與反法輪功的群眾運動。
例如,「天安們自焚」騙局後,2001年2月1日,國家教育部黨組、共青團中央聯合下發通知(教黨[2001]1號)「關於在各級各類學校廣泛開展『校園拒絕×教』活動的通知」。通知要求「要通過組織講座、報告會、座談會,組織收看有關專題教育片」「要大力組織和支持學校各級共青團、少先隊組織和學生會、研究生會、學生社團等開展多種形式的活動」「要結合大、中、小學的有關課程,……,也可安排兼職法制教育副校長或輔導員講授有關內容」「還可組織學生開展『寫一封家書』等活動,幫助親友中的『法輪功』練習者早日轉化」「各地教育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各級共青團組織,要根據本通知精神,在當地黨委的統一領導下,結合本地、本校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校園拒絕×教』活動的具體方案,並精心組織實施。工作情況請及時報告。」
正是江澤民、陳至立一夥用這種在學校開展政治運動的方式來迫害法輪功,才造成了很多在校的法輪功學員被關押、被判刑、被迫退學;才造成了眾多還沒有完全獨立思考能力的學生被欺騙,被煽動起對法輪功的誤解,甚至仇恨。
據中國的官方報導,2001年2月6日一天的時間裡,在中央「610辦公室」主任王茂林、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周強、團中央書記處書記趙勇等直接指揮下,全國100個大中城市的近千個社區的800萬青少年,直接被利用參與反對法輪功的宣傳活動,當天共張貼宣傳畫50多萬幅,發放宣傳資料1000多萬份,舉行集會200多場。
2001年2月,全國100個大中城市的1500多個青年社區,在不明真象且被脅迫利用的青少年學生的帶動下,發動了1200多萬社區居民簽名保證「不信、不傳、抵制」,通過利用青少年,將所謂反「法輪功」聲勢推向社會。
* 陳至立被傳喚出庭引起震動
陳至立在非洲國家坦尚尼亞被傳喚出庭在中國官員內部和中國駐外官員當中引起震動。中國官場上許多人已意識到無論在世界的那個角落,都無法逃脫為自己犯下的迫害罪行負責。近期中國很多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高官在出訪海外期間因害怕被法輪功學員控告而保持低調。
前不久江蘇省經貿代表團訪問舊金山時,把原本大多安排在酒店的招商會改在領館內舉行並且層層設卡,只有持有邀請信函的才被允許進入。領館人員因害怕承擔責任,對外謊稱招商團不是由省長帶領,而是某位廳長。據悉,國內許多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官員正忙於銷毀參與迫害的證據。
律師們稱,陳至立被起訴表明國際社會對法輪功所遭受迫害的關注邁進一大步。他們感謝坦尚尼亞的政府、人民和法律系統,使得該訴訟能夠進行,這是對國際社會令人自豪的歷史貢獻。
一位剛從非洲返回美國的法輪功學員表示:「在坦尚尼亞起訴陳至立,我們都很受鼓舞。這激勵著我們繼續盡我們的一切努力來幫助停止這場迫害。」
從陳至立在坦尚尼亞被迫出庭應訊看司法獨立
海外大法弟子
中國前教育部長、現任國務委員陳至立在坦尚尼亞作外交訪問期間,被一群人權律師組成的國際律師團送上當地法庭,並於7月19日被迫出庭應訊。
這個律師團代表的是在中國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相對那些收到法庭傳票後迅速消失,遁回國內的中國官員,在坦尚尼亞以貴賓身份行外交訪問的陳至立,在被訪國的法庭上沒能找到迴避的藉口,成為來不及隱遁而被迫上庭的第一人。
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調查報告顯示,陳至立在任教育部長期間,利用職位之便有系統的向中國下一代灌輸「仇恨及鎮壓法輪功有理」的思想,並直接導致教育界大量煉法輪功的學生、教職員工被關押,61人被迫害致死。這個案子所涉及到的主流社會民眾被殺、失蹤、強迫失學、非法關押等等,都屬於基本人權的問題。
目前外界尚無陳至立的回應報導,也無中國政府的片言隻語。類似陳至立這樣的案例在世界各地已經如雨後春筍,越立越多。被告的中共高官或手上沾有血債,或有直接迫害法輪功的嫌疑。其中最著名的被告是鎮壓法輪功運動的發起者江澤民,有關他的法律程序仍在美國芝加哥法庭的審理中。
類似江澤民「不惜一切外交手段」彈壓訴訟案的做法,在陳至立事件上,中國政府沒有回應的原因,可能是寄希望於兩國的暗箱操作,期望用外交手段結束此事,並儘量避免聲張。
用「外交手段」擺平訴訟案,說白了,就是利用兩國政治及經濟利益的牽制或交換來影響司法公正。
世界各國司法概念雖不盡相同,但對「司法獨立」的強調早成各國通例,這是保證「司法」能最終達成公正的前提與底線。
但中國的司法因其一個政黨的體制,與世界其它法制國家存在著很多衝突。比如各類高官可在自己的權力範圍內對司法指手畫腳,包括各類文件、指示、或利用高壓手段,令司法機關受政府越權之苦。
從加拿大最近發生的「加法院下令扣押中國外交官財產」事件,可以窺現一般中國官員對待司法的心態。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因言語攻擊當地一法輪功學員被判罰款。但潘倚其外交官員身份,不回應加法庭的傳票、裁決及扣押令,並以先行取消自己銀行帳戶的手段逃避罰款。中國政府方面亦通過被告律師發出了「希望加拿大政府能夠介入」的聲明,稱此事將「影響兩國關係」。
問題在於,加拿大的法制制度與中國有根本上的區別,政府沒有權力控制法律程序。在中國司空見慣的「政法介入司法」,在法制國家是莫大的醜聞。
坦尚尼亞作為非洲的一個小國,在經濟與國力建設上曾受到中國政府諸多援助。例如其「交通大動脈」坦贊鐵路的建成,便有中國派遣的數萬名工程技術人員參與;其鐵路、煤礦、農場、紡織廠、糖廠、農具廠等一百多個項目方面皆有中國方面的技術合作、貸款或參與。在這種情況下,政治、經濟因素會否影響到司法公正?這對坦尚尼亞的司法獨立和法庭的誠實性構成了考驗。
不過,在陳至立案件上,坦尚尼亞法庭的迅速反應對於弱勢的受害者是一種鼓舞。對於政府不敢得罪的援助國官員,司法系統敢於出面,對其可能有的罪行進行取證及審理。也就是說,不因為「我是平民就可以輕易被抓,她是政府的贊助者就可以免遭起訴」,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這一點上,中國的司法界境遇是比較特殊和可憐的。非洲小國的司法部門敢挑起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司法部門不敢承當。所以煉法輪功的民眾在中國的言論渠道和合法權益都可以被江澤民封死,沒有律師或法官敢違背江的意志保護受害者,或幫助本國公民履行其合法權益。
也因此在各類海外法輪功學員起訴中共高官的案例中,常見中方政府以「影響兩國關係」為由發出「撤案」的要求和警告。從世界各國風起雲湧的「訴江」案看,這種警告的效用是比較蒼白的。因為世界絕大多數國家的政治體制是建立在多黨執政和民主的基礎上,和中國政府一黨統治的欲求是背道而馳的。這是導致中共高層和世界通認的司法規則產生衝突、發出「政府介入」等不適宜言論的原因;同時中國官員也難以適應這種落差,如誹謗罪名成立但拒受制裁的潘新春。包括陳至立本人,作為受慣尊敬的中國高層官員,在面臨法庭聆訊時,相信其內心是震驚和彷徨的。
法輪功學員運用公正獨立的司法程序,利用受迫害的各類證據,已經在國際上對迫害法輪功的中國官員形成了圍堵之勢。雖然國內的迫害尚未停止,但國際上的譴責和法律制裁,足以引起國內高層的警戒和反思。
陳至立事件仍在進行之中,相對結果更重要的是,法庭、民眾和其它國家政府都將有機會通過此案了解更多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明白真相的人越多,這場迫害就越難維繫,也就是說,這個事件的影響和意義遠遠超出了個案本身。
借法律訴訟講清真象救度眾生
一、我們的訴訟都是人間最好的案子
我們的訴訟案是世界上最好的案子。這是法理上決定了的,也是大法弟子證實大法的修煉實質決定了的。師父《在2003年亞特蘭大法會上的講法》中說, 「你們要清楚,大法弟子的修煉是從人中走出來,是從被這箇舊的宇宙,無盡、數不清的無量眾生所構成的各種因素束縛的舊穹體中走出來,從穹體的成、住、壞、滅的最後的最後的環境中脫胎出來。」歐洲弟子說得好,我們所有做的事情,都是師父早就已經做過去了,我們只是從人中走出來,在人間證實大法。
我們的起訴案直接針對迫害眾生的邪惡之首和它的幫凶,是大法弟子整體講清真象救度眾生,在人間證實法的集中表現之一。沒有人中的案子比這些更好的了。法律條文的採用,案例的援引,辯論的要點都是自如的運用人間現存的東西,是便於向人民講清真象的工具和方法。
二、重申法律的道德原則
1、任何人都不應凌駕於法律之上。
在任或卸任的政府官員個人違反國際法律的行為,法律不給予豁免。江××策劃、命令、貫徹並操縱了一場消滅法輪功的運動,導致了對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有預謀的謀殺、失蹤、廣泛的酷刑和群體滅絕。在1997年美國總統柯林頓和瓊斯(Clinton V. Jones)的案例中,美國人民和最高法院都見證了柯林頓總統都不能說總統能凌駕於法律之上,為甚麼中國的獨裁者江××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呢?
2、普世原則高於法律,更超越暫時的利益和需要
江氏集團就訴江案不斷通過外交途徑與各國交涉,以經濟利益等為藉口施加壓力取消訴訟案。在民主國家而言,這些干擾是不能被接受的,干擾本身就是對民主自由國家立國精神的挑戰和威脅。國際社會是以條約法、國際慣例法及本國法典和案例法為基礎,有些準則是超越這些法律的,被視為普世接受的原則,不因一個國家的外交政策、眼下的政治經濟需求而搖曳或更改。有人違反了這些準則,不管他是國家元首,前元首,他都要負責。服從這些準則,人們才能在一個文明制度下共事合作。人人有生存權、有自由權,並且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他們有權免受無根據的搜查、抓捕,有權免受正發生在中國的那樣的迫害。這些天賦人權是普遍適用的,超越國界的。
3、國際條約的簽署國有責任遵守和執行條約。
「酷刑國際公約」、「群體滅絕國際公約」中均規定,如果有人施以酷刑或群體滅絕,不管他的身份地位如何,都要負責。任何一個國家作為這些條約的簽署國之一,有責任執行公約的規定,制止諸如此類的暴力發生,將施暴者繩之以法。就美國而言,美國的第一批移民正是為了避免宗教迫害而登上這塊自由的土地。信仰自由是美國的立國之本。傑佛遜、阿達姆斯、麥笛遜、福蘭克林,他們每一個人在一生中都不斷強調為人類所接受的共同原則,也就是文明社會所立足的道德理念。獨立宣言和美國憲法所表述的也都是相同的宏觀精神理念,這些理念已經成為文明社會的法律、道德、文明的基石,被人稱為「美國精神」和「美國價值」,更被美國總統布希稱為上帝賦予每個人的普世價值(universal values)。
4、江××發動迫害運動違反中國法律
迫害法輪功修煉群眾在中國是一場違反中國憲法和各種中國法律的浩劫運動,610辦公室的產生和存在本身就完全違反中國的法律。這是一場停止和倒退中國向世界接軌的改革,將中國當時正在興起的法制建設徹底搗毀,把人民拉回迫害運動深淵的罪惡行動。訴訟案不針對中國人民,只針對江××和一小撮追隨它迫害法輪功的人;不僅是為法輪功修煉者的人權,而是更基本的權利,更普遍意義上的權利,做好人的權利,修真善忍的權利。修真善忍的權利不分你的、我的、他的,是共有的,就像海洋、天空、土地、空氣,屬於所有人,是精神上共享的。任何人可以問每一個大法弟子,是不是想到他人,想到世界上每一個被剝奪做好人權利的人。法輪功修煉人起訴江××不是在迫害中尋仇索賠,而是幫助每一個中國人獲得最基本的信仰自由權利,向先天善良本性回歸。
5、訴訟案幫助國際社會了解真象
在利益和道德之間如何選擇,是每一個政府和個人的機會,也是考驗。訴訟案幫助國際社會了解真象,以做出正確的選擇。不是幫法輪功修煉者,而是對自己的良知和上天賦予的道德做出抉擇。正如一位法輪功學員在本次聯合國人權會議美國提議譴責中國人權狀態的討論會上所說,「法輪功教人修煉『真善忍』。按照這種原理真正修煉自己必然帶來個人的誠實、勇氣和普世的善良。我手中的這本報告,是法輪功學員勇氣和慈悲的結果,他們冒著生命危險,把中國正在發生的真實情況告訴世界。有人說,你們選擇了一種對峙的方式。我不能同意這種觀點。我們的方法完全是和平的,是勇氣和慈悲的方式。中國人民追求自由,包括追求信仰和修煉的自由,是對勇氣和慈悲的追求,也是對仇恨和恐懼的抵制。他們的尋求不僅為了他們自己,甚至不僅為了所有的中國人,而是為了整個人類。我以最深摯的真誠,向整個世界發出呼籲,為了你的良知投這一票,為了你自己的人性投這一票吧。」
三、講清真象救度眾生和法律程序運作的關係
師父在《在2003年美中法會上的講法》中說,「其實從另外一個角度講,能夠把這個邪惡送上法庭啊,能夠把它告成啊,我告訴大家,也是因為邪惡已經少到那種程度了。它已經顧及不過來了,叫它除了保命之外干其它的都忙不過來了。大家看到了,陸陸續續的你們告的也都立案了,也都告成了,這說明問題。你們有的還在想:這咋回事呢?不是咋回事,就是邪惡走向沒落了。」
正法的形勢決定了我們各種訴訟案在各國的成功推進。我們整體的修煉狀態帶動著法律項目的操作。學法是跟進的保證。整體學法好,深入理解人間證實法的總體形勢,有力度的大範圍講清真象,局面就容易打開。個人學法好,個人修煉中的問題就不會堆砌,與其他弟子合作時摩擦就少,工作就順利。
我們目前的理解和層次是不是達到了要求?弟子在交流中都感到,用訴訟形式講清真象是一個無止境的動態過程。如果在第一層地區法院運作的時候,我們整體做到在所有需要的領域和範圍都講清真象,整個形勢可能會推進得更順利。到了人中高一級的層次,對我們的要求也更高,過去沒有作好的,僅僅按原來的要求去做,已經可能不夠了。對我們在法理上理解的要求也更高。
最近,兩、三地的弟子有機會給法律界專家講真象。第一次跟這個等級森嚴的行業面對面的講真象,有些弟子從來沒有作過政府和媒體工作,自認為英文可能也不是非常棒,有些膽怯。大家本著救度眾生的願望,不斷的突破著自己,大膽的面對常人中的專家,講自己親人受迫害的事實,講為甚麼他們應該重視法輪功弟子在中國受迫害的情況,為甚麼一個合理的司法制度應該幫助制止這樣的迫害,為甚麼在經濟利益的表面誘惑和立國精神衝突時要作出良知的選擇,效果非常好。大家成功的經驗之一是,沒有執著他們簽名或不簽一封具體的信或決議,而是踏踏實實的讓每個聽真象的專家了解事實。專家們答應在可能的機會開設有關法輪功起訴案的教學討論,有的願意讓學生接觸並參與可能的案件,等等。
另一個地區的弟子也有新的突破,他們不停留在給個人專家講真象的水平上,向法律會議主持人事先講清真象,在此基礎上要求給三、五分鐘,再向全體與會專家概括法輪功真象,效果也非常好。每天交流晚上大家在一起交流當天的心得,向內找出整體的不足,每天都有很大的提高,人人都講得非常好,常人中的專家也很滿意,不少人感謝弟子前去系統的介紹了法輪功真象。
但是,我們畢竟不是在人中做工作,好的經驗,在後來也遇到效果欠佳的時候。原因是我們重複經驗,疏忽了自我在整體上的突破,對可能出現的情況預計不足,對深入講清真象的質量提高還需要更充份的準備。在表面出現反彈時,大家沒有被現象唬住,而是在法理上切磋,找到提高的可能。
從法律入手,大家看到了許多機會。運作的過程都是講清真象的機會,講真象不是以推進項目運作為目地的,講真象卻在實質性的推進運作進程。大家還看到了向其他領域的專業人士、向各界人士講真象的機會。
四、整體向內找,看到存在的問題
* 主動參與的人還很不夠,仍有隻限於「少數精英」參與的情況。這是各地普遍存在的一個現象。不同的想法是,我不懂法律,沒法參與;有人在做,我可以去做別的事情,等等。到關鍵的時刻到來之際,大家發現原來自己對情況並不真正了解,說不出個所以然來。還怕說錯了,給實際運作帶來麻煩,就不敢主動出去講真象,要「懂」的弟子提供談話要點,規定範圍,寫講演稿。另一個相關的現象是一個訴訟案似乎主要是當事人和當事地區弟子的事,儘管這些弟子非常積極的在講清真象,畢竟人數在總體上形成大的人間正義之場還是力量不夠,在整體上也缺乏其他地區弟子協調參與的大局面和大面積講清真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比如芝加哥地區的弟子從美國訴江案一開始就深入向地方政府和法律界人士講真象,其他地區就沒有完全跟上。
* 過多的糾纏在法律問題上。要主動的從法理上思考和理解訴訟案, 理解正法、救度眾生和訴訟案的關係。給人講真象可能帶有下意識的「求」心,就像師父講的我們對聯合國人權態度的狀態。不能完全把「救度眾生」作為項目的宗旨。著眼點下意識的停留在訴訟的進程上,時不時的流露出我們做好了,病就會被拿走的症狀,把講真象當作了推進的途徑,而不是認識到訴訟是講清真象的方式之一。法律上的運作要解決法律問題。其他廣大弟子講清真象的工作不能讓我們過多的糾纏在法律問題上、把講真象圍繞著程序運作去設計並進行,根本的執著要完全放下,法律運作中不能把講清真象當「工具」。
* 看到問題,但不知道怎麼解決。如當面去給法官講真象不容易,不知道如何進行;遇到機會可以和真正管事的律師和法官在某個場合見面,不太清楚如何才把真象講清;知道訴訟案應該有更多的人參與,但不清楚怎樣親身投入;需要其他弟子指點如何講真象,有依賴性,不能獨立負責。主要是沒有把聽真象的對像當作救度的對像,也沒有真正把自己當作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有依賴他們的心,也有被專業知識障礙,不敢突破自己的怕心。
* 懷疑別的弟子講真象時在不在法上。加拿大弟子在法庭上作聽證時,一個弟子正在想前邊那個弟子講的話是不是在法上時,對方的律師就針對他心中的疑問發問了。他一下就明白了,舊勢力無孔不入,時時尋找這樣的漏洞鑽空子。他馬上調整了自己的狀態,堵上了這個漏。整體的互補和配合,是我們取勝的決定因素。另一位加拿大弟子說,關鍵不在法律戰役本身,而在於舊勢力在戰役的另一端,它們正怎樣兇猛的反對我們。
* 對各案進展情況不甚了解。每個弟子並不需要對每個訴訟案了如指掌,需要的是正法弟子參與證實法的狀態,一往無前,任何舊勢力製造的困難都擋不住的狀態。一位加拿大弟子在向內找自己時說,「非常抱歉,沒有跟蹤美國的訴江案。從芝加哥弟子介紹的情況來看,我們非常需要馬上展開大面積講真象活動。應該讓所有弟子了解訴訟的進展,知道存在的問題。否則同修們的正念參與就受到限制。大家的強大能量能否聚集在一起?訴訟案都不是孤立的項目,我們怎樣面對讓所有同修了解情況,協同行動,把我們的正念聚集到需要的時刻上來?」
五、怎樣對待講真象中遇到的問題
師父《在2003年美中法會上的講法》中說,「這次大家告這個流氓頭子的事,我也在觀察著,我也在看著大家,發現什麼問題我也對個別大法弟子講:不能夠太執著於常人。真的把它告上法庭,真的告成了,真的能夠往前推進這件事情,是我們大法弟子做的。哪裡有問題我們就上哪裡去講真象,法官、律師、牽扯的方方面面的人物,我們都去講。人心正了,法庭就會站在正義一面。那麼這不是我們大法弟子在做嗎?不是大法弟子證實法造成的嗎?這不是大法弟子做成的嗎?這就不能說成是常人來證實法,是大法弟子在走自己的路。就差那麼一點兒。(笑)我一直在觀察這件事,別叫舊勢力鑽空子。」
1、常人不認識鎮壓的嚴重性,只有大法弟子講真象能救度他們
現有的法律,犯下「群體滅絕」的人沒有豁免權。世界上已有這樣的法律,為甚麼人們還袖手旁觀?其實是對這場迫害的性質認識不清。一些國家政府不認識鎮壓的嚴重性,不認為是「群體滅絕」,所以不讓訴訟案進入,用法律上的技術方法來擋,根本是思想上的原因。如果我們把這些真象都講清楚了,就足以推動了,只是我們沒有講到,沒有講清楚。對另外空間是發正念清除,這個空間除了清除還要講真象。人們真正認識到了,就會讓訴訟案進入,經濟利益擋不住。
以法律程序進展來推動訴訟、推動講清真象,其範圍和作用都受到限制。如果我們思想上沒有限制,我們可以把講真象的工作廣泛開展起來,就不會受限制。我們不是人中反迫害。講真象的結果不是法庭操作可以衡量的,講真象就是在度人,不是指望他們幫我們。治病的思路是一種根本執著,不放下不行。講真象容易陷入用證明自己對來說服別人,應該引導人們去重新思考。
因為對利益的追求,世間的人、組織、國家,往往被邪惡的壓力和誘惑所動,把法律、人權等這些被人們普遍認為代表社會進步與文明的東西棄之不顧。只有大法弟子才能恪守堅定正念,通過講清真象來救度世人。講真象是救度世人,不僅是抑制邪惡。講真象是萬能的鑰匙。法律也是講真象的途徑和工具之一。不知道真象的人就要去對他們講,他們早晚要知道。身邊見到的每一個人都是講真象的對像,不是求他們幫我們做什麼事,就是讓他明白真象。
2、整體形勢推進和儘量當面講真象
對法官和其他人還是要儘量當面講真象,當面講清真象的效果最好。能否見法官和整體形勢推進直接相關。正法速度是非常快的。我們很謹慎,小心翼翼的不敢大膽去講真象;邪惡可不管,它們會用任何方法去干擾。被謊言欺騙時,常人會做出錯誤的決定。我們給法官、整個法律界、社會中的各級政府官員、地方媒體、各州的議員、各界民眾講清真象,法官的正念才能得到一個強大公眾輿論和正念之場的支持。
舊勢力迫害我們的目地是什麼呢?打出我們的正念?我們的正念來自大法,來自證實大法的偉大使命,不是舊勢力打出來的。已有的法律系統是不是足以制止這場迫害?我們應有超越法律的認識,具有思想意義深度的討論。
有一個「關」得過。我們怎麼樣在面上與常人,特別是專業的常人,如律師、媒體、學者、官員打交道?長期以來,怕心,「保守」,為私,甚至怕自己不夠善,都是我們路上的障礙。多數時候只做到把善放在口氣上,生怕得罪了別人。我們是救度眾生這個大前提得相當明確。這關過了,法上的智慧會源源不斷的出來。在法上認識,「佛光普照」,修煉人是有能量的。我們的正念、正性是不是在同化大法中出來了?
3、幫助常人理解法律是保護我們的價值的
我們要告訴世人,鎮壓法輪功是違法的。「天賦人權」怎麼解釋?法律是保護我們的價值的,而不是限定價值。美國是先有價值,立國在價值上。如果用法律來限制自由,就沒有美國了。華盛頓、傑佛遜是違背英國法律的鼻祖,不是他們不按法律辦事,他們是按人類應有的價值辦事。
我們給人們講真象,應把我們的內容加入到他們的議題中去、議事日程中去,讓他們討論我們提出的問題,講我們在講的迫害事實,討論我們在討論的天賦人權問題。大家一起動起來力量就很大,整體配合協調力量就大。
4、媒體是我們講真象的弱處
媒體現在是我們講真象的最薄弱環節之一。許多真象,中國發生變化的事實都沒有正常渠道傳播給主流媒體。一些國家的媒體被舊勢力封得非常死。而象加拿大,媒體上衝破一點,邪惡就再也封不住了。當然,我們也可以反過來做,讓民眾、媒體明白真象,動起來更好的影響社會。針對迫害的各訴訟案也應為更多人所知道,最好能通過常人社會的地方媒體達到廣為人知、形成公眾輿論的作用。
我們有缺乏的方面,比較突出的是在不熟悉的領域缺乏足夠的正念。另外的缺乏是不下功夫學習。大法弟子中花功夫的事都做得非常漂亮,可是政府和媒體方面沒有那樣花功夫,把這些看成幾個人或者幾個小組的事,好像和自己沒關係,以致於迄今仍留下一些重要的空白。其實所有講真象的內容,比如訴江案、其它針對迫害的訴訟案、明慧網持續每天大量報導的大陸迫害案例、大陸和國際社會人心對真象的反應,等等,都是和講真象的形式,比如給媒體講真象,通過網路、傳單、小冊子、網站、報紙、打電話給世人講真象,給政府官員講真象,給人權組織講真象,等等,內容和形式都是溶匯貫通的。「全面、廣泛、深入、細緻的講真象」是幾年前大法就對我們提出的要求,這裡的「全面、深入、仔細」,應該包括每個參與講真象的大法弟子也全方位的把多種形式和內容結合在一起,才能真正在短期內達到溶合的效果。
舉個例子,中國判刑、關押李祥春的理由是說他計劃插播電視。「法律」不是應該犯什麼法懲什麼罪嗎?現在洗腦是為啥,打他是為了讓他放棄法輪功!我們真象沒講清楚、沒給所有可能相關的人都講到、講到足夠的深度,常人沒法按我們的正的做。
5、講真象的知己知彼
我們講真象也存在知己知彼的問題,這是我們比較弱的一點。有些常人表面應付我們一下,我們有些學員就高興得不行,也許是常人中經驗不足、也許是執著成績等人心起了作用。什麼是真正的支持,什麼不是,要冷靜理性的判斷。知己知彼的含義是,是什麼情況,是什麼問題的癥結,我們要做的基點是什麼,我們時刻心中有數。這樣才能因勢利導,用大智慧做好我們該做的。
6、江××發動的這場鎮壓也在敗壞全世界的良知和民主國家司法制度的責任感
對於法官和政府講真象,我們可以提醒他們,法律的基點是維護正義和公平,而不是維護經濟利益和個人權勢。西方民主社會的法律系統應該是最講獨立性的,法律維護自己系統本身的公正性比維護總統不被起訴重要得多。
西方民主國家的司法制度在社會中承擔的責任是什麼?(1)中國前頭目江××鎮壓和屠殺人民,拿法輪功開刀鎮壓,針對的是修「真善忍」的善良人。(2)用欺騙手段,把屠殺合法化,把真善忍不合法化,製造仇恨,給世界帶來另外一種挑釁,誤導全世界良知。我們原本應該捍衛的價值,現在卻反對。三權分立是民主國家立國的框架。立國後很長時間沒有制定法律。不是法律要怎麼樣就怎麼樣,而是法律維護基本價值和精神,國家根本利益。經濟利益不在立國之本之內,尤其不能誤導國家精神和法律原則。
我們可以講他們的同行受迫害,法官受迫害,政府官員受迫害,整個社會都受迫害。給法官講真象,和給其他常人講真象是一樣的。要把最邪惡的東西講出來,那就是這場迫害是什麼性質的迫害。
江××集團利用人中很不好的一點,怕賺不著錢,來卡各國的脖子。這也可以是講真象的一個突破口。沒突破的地方就是一個問題,是個問題就是一個突破口。
7、純淨的向眾生講真象
我們講真象時要特別純淨的講給眾生,他明白的一面就會更明白,他對應的龐大天體中的生命也會明白,還會幫助他明白。
華盛頓DC的一位弟子根據自己的修煉經歷說,每次我們沒有想明白的事,做起來都不順利,原因是我們沒有搞清楚。每次我們真正從法理上想明白了,做起來就非常清楚,堅定不移。
8、越放開,大家越主動
一位歐洲弟子說,開始她對其他弟子做事不放心。通過學法,她明白了,所有弟子都在走自己圓滿的路,任何人都能把工作做好。講清真象的工作越放開,大家越主動,弟子真的是成熟了。
不少同修說,為甚麼我們自己感到沒有做什麼,相互看到不少缺點和問題,師父卻經常說弟子偉大?這可能是每個弟子在修煉中還沒有修好的部份與正法中師父賦予我們的偉大歷史使命不可同日而語。我在走師父安排的路,其他所有同修都在走師父安排的路。
9、弟子間是在法上的協調
同修之間的誤會和不同意見怎麼對待?在同一個層次上看別人的問題,處處都是問題。在高層次上看,大家其實做的都非常好,整體是一個證實法的修煉集體。在下面看,什麼都看不明白。跟自己所在的層次直接有關。一個生命太小,就容不下別的生命。每個生命都是一個成長過程。修成很高的生命,以下的都可能是沒有那麼好的。允許其他生命變好的機會,我們的世界才不是非常簡單荒蕪的,而是繁榮的。
一位弟子深有感觸的說,當不久前一個媒體的記者對我們發起攻擊時,我們沒有整體正念清除邪惡,這時的找自己實際上是找「我們中的他人的不足」,認為是別人沒有按法的要求去做,把問題按常人的反饋表面化。舊勢力是迫使邪惡人間集團用國力烘托法輪功。每一次對我們的打壓,都是對我們的洪揚。我們在被打壓時看不清楚問題的迫害實質,互相指責,互相限制,難於認識到是舊勢力在迫害我們,由此形成的壓力非常負面的壓下來,導致嚴重內耗,甚至致使個別同修承受不住而離開集體。這樣的事情發生過不只這一次。
對其他弟子的幫助,要正念看到是真正的幫助。當我們心念不穩時,可能把同修的幫助誤會成不是幫助。正念對待同修是弟子相互協調,密切配合的基礎。一位弟子交流說,起訴薄熙來時,看到同修們能克服重重困難,長時間堅持工作,正念一致清除邪惡,整體的力量強大,一下子從根本上改變了她的觀念。正法需要時,同修們立刻出現在應該去到的地方,這就是拿出各自最好的東西,整體協同配合,同化大法。用法的標準看同修,就應該看到這樣的情形,而不是用我們沒修掉的人的標準去束縛同修。
10、支持各國訴訟案,從今天起,在身邊講真象
各國的訴訟案形成了一張天羅地網,緊緊的套住了邪惡之首和它的隨從們。各個訴訟案相互支持,共同推進,造成洪大的陣勢,直接影響著涉及的國家和政府,給整體講真象提供了有力的工具和事實。
每個訴訟都是一個緩慢推進的過程,其爭取來的時間是給我們講真象用的,是讓我們有更好的理由接觸平時不易接觸的領域和人士用的。大法弟子眼中的訴訟不是幾個法庭辯論日組成的單線條時間流程。法庭運作的順利與否,取決於平日大面積講清真象的整體推進。只有在人間布下強大的正義之場,法官才有膽量為國為民作出正直決定,立法的初始原則才得以實施,行政部門才能維護法律尊嚴,擁護法庭獨立裁決。從現在起,在每個地區,向各個國家的政府,議會,媒體,法律界,其他學術界,關心人權的團體深入講清真象是非常重要的。我們都做到了,也就是真正有效的幫助了開展法律工作的弟子。比如,我們沒有在當地作好深入全面講真象的工作,而又一次開車從一個地方到達另一個城市,有可能把工作簡單化、表面化了。正如群眾集會是講清真象產生的結果,而不是為了集會去講清真象一樣。當每一個弟子正念加入,形成這樣的勢頭時,無論我們在那裡進行自己手中的工作,都是幫助正法洪勢,都是幫助其他弟子的項目,都是幫助法律訴訟案的順利進行。
六、易於加入的方式
除了明慧網上發表的弟子切磋文章中大家的建議之外,各地的集體學法可以討論出適合當地情況的方法。但要注意避免流於表面活動的形式,把注意力放在踏踏實實講清真象,救度眾生上。
教育界的沉淪,民族的災難
李致清
通過最近網上一系列的消息,人們可以比較清楚的了解到江澤民集團在對法輪功的迫害中給教育界帶來的災難。可以毫不過分的說,中國的教育界正走向全面沉淪,如何制止這場浩劫,已經擺在了每個國人的面前。
資料表明,在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當中,大批堅持「真善忍」信仰的教師和學生遭到來自校方、610機構和公安的野蠻迫害。他們被學校開除,被剝奪公職,按分數線錄取了最後卻入學被拒,他們遭到歧視、恐嚇、毒打、洗腦、非法關押,甚至被迫害致死。
據不完全統計,至少有70多名教育系統中的教職員工和在校學生被迫害致死。如四川成都大學副教授張川生被成都看守所惡警毒打後活活勒死,死時臉青黑紫腫,嘴角血痕斑斑,脖子上有二指寬青紫色深度勒痕。警察還對其家人謊稱張因心臟病而死,並恐嚇張的家人說要是說出張的死因,他全家人都別想活了。
更多大中小學校的法輪功學員遭受到不同程度的迫害。在高校中,以清華大學為例,已知至少有16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至少有18人被非法勞教,很多學生和教職工被強制休學、退學、停職、非法拘禁和洗腦。類似案例也發生在北京大學、中國科技大學、復旦大學、南開大學、吉林大學、重慶大學、浙江大學、武漢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河南大學等等高校。在不少中小學校,也有學生因為習煉法輪功而被學校勒令退學。
除此之外,在江澤民親信陳至立的直接操控下,全國中小學被強行要求進行詆毀法輪功的宣傳,強迫師生觀看造謠誣衊法輪功的光碟,對廣大師生進行洗腦,並把誹謗法輪功的題目強行塞入升級考試試題,在各級學校開展「百萬簽名」,以此來毒害數以億計的未成年學生。
看到這些,實在是難以用言語來形容這種沉淪的悲哀與可怕。學校是教學育人的場所,教師是淨化人類靈魂的工程師,而學生則是一個國家與民族的未來。這裡本應成為人間的一片淨土,成為人類走向美好未來的希望,因為它承傳著一個民族文化血脈,一個文明古老價值,讓那些美德、做人的準則代代流傳不息,跨越時代,也跨越種族、跨越國界。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世界上每一個有遠見的國家,都非常重視教育。從教育的質量,就可以預見一個國家與民族的未來。教育的質量,從根本上取決於教師、學生以及學校的獎懲機制。一個好的教育系統,一定會爭取得到好的教師、學生,並獎勵表現優秀的學生。而教師與學生的表現,首先體現在道德素質之上。早先有位著名的中國教育家就曾說過,教師首先是教人做人,學生首先是學習人生之道。「千教萬教,教人求真」;「千學萬學,學做真人」。他還說,道德是做人的根本。根本一壞,縱然使你有一些學問和本領,也沒什麼用處。
但是,在江澤民的迫害中,中國教育界已經迅速走向了截然相反的方向。
那些信仰「真善忍」、具有良好道德素質的教師、學生,被剝奪了教學與受教育的權利。學校鼓勵的不再是真與善,而是謊言與仇恨。政治迫害被放進了課堂,學生純淨的心靈被注灌了毒素。這裡不再是淨土,不再鼓勵民族優秀的道德,甚至遠比外邊社會還要烏煙瘴氣、道德淪喪。學校學生的主體都是青少年,他們心靈比較單純,在這種惡意宣傳的毒害之下,讓他們從小就接受謊言,學會仇恨,不辨善惡,這對他們的個人成長和國家的危害是何等巨大!
現在各地學校問題不斷、危機四伏,從考場舞弊到非法挪用教育經費,從禽獸教師糟蹋學生到校園殺人案,一案未平,一案又起,這難道不是好人遭迫害,社會整體與教育界道德淪喪的必然結果嗎?這不是一個教育系統敗壞崩潰的前奏嗎?
當一個教育系統走向與「真善忍」崇高信仰為敵的時候,這個教育體系就只能走向萬劫不復的深淵。如果說,教育將決定民族和人類的命運,那麼,當一個國家的教育體系竟然不能容忍「真善忍」的信仰時,這個民族的命運將走向何方?
法輪功發源於中國,洪傳世界60多個國家和地區。不論在同屬中華文化的台灣,還是在西方發達文化的美國,法輪功在各地校園都廣為傳播,只有在中國,因為江澤民個人的嫉恨而遭到禁止,這難道不是中國人的恥辱嗎?著名詩人惠特曼說,沒有信仰,則沒有名副其實的品行和生命;沒有信仰,則沒有名副其實的國土。沒有「真善忍」這樣的崇高信仰,則更是如此。
文革搞的政治運動,已經耽誤了中國整整一代人的教育,使中國落後了至少30年。今天,對法輪功的迫害,將從道德的根本上動搖我們民族生存的根基,後果將更加嚴重。因此,所有關心個人、民族前途的仁人志士不能不緊急行動起來,共同制止這場對無辜百姓的迫害,尤其是對教育界的迫害。
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誰在摧毀民眾未來,其最終會被民眾所摧毀,誰對國家民族犯下罪惡,其最終會被這個國家民族所唾棄,並承擔相應的責任。陳至立在教育界積極推行江澤民的迫害政策,大搞政治運動的做法,已經對國家民族犯下了深重的罪行,引起了民間強烈的公憤。在不久的將來,等待她的,將是歷史公正的審判與更嚴厲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