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25年12月05日】
東漢著名的清白吏楊震在拒絕自己舉薦之人暗夜送錢時說的「天知,神知,我知,子知」,成為了千古名句。只是有多少世人會明白這句話的真實含義呢?要知道,人的一思一念都逃不過上天之眼的。今天我們就給大家說一個行醫之人去冥府後知曉因果並悔過的真實故事。
清朝嘉慶道光年間,浙江衢州府開化縣有個叫汪雲鵬的人,很小的時候就是縣學生員,長大後靠行醫為生。
道光十三年(1833年)四月十四日這天,五十四歲的汪雲鵬突然感染了疫病,不省人事。到了二十一日,他在昏迷中看見一個頭戴纓帽、身穿綢衫的小吏,乘坐轎子而來,並指著帶來的一頂空轎子讓汪雲鵬儘快坐上去。不得已,汪雲鵬坐到轎子中。
須臾間,兩人來到了一座府衙,但見大門口貼著一副對聯:「陽間作惡,人盡道沒有報應,我這裡早定下遠報、近報、順報、逆報;暗室虧心,你且喜密無知覺,那時節已難瞞天知、地知、神知、鬼知。」
看了這副對聯,汪雲鵬心生疑惑,懷疑自己來到了冥府。又見台階下兩邊松柏森然,烏鴉亂噪,陰氣逼人。於是又四處張望,看見兩邊石獅分別鎖著兩名囚犯,走上前去觀瞧,原來左邊的人是本縣音川的朱璣璣,右邊是朱璣璣的店夥計、徽州人王樹滋。汪大驚問道:「你們為甚麼被鎖在這裡?」朱回答說:「我的叔叔龍光與華埠鹽倉黃鳳峩,還沒有到案,所以沒辦法結案。」
這時,汪雲鵬聽到大堂上一陣喧鬧,於是走回儀門,向內窺視,但見無數鬼差,披頭散髮,從地中湧出,各執叉棒,無一和善的面相。他頓感心驚肉跳,魂魄盡失。正在恍惚間,那個帶他前來的小吏將他從大堂的右側引入,廳堂懸掛的什麼匾額,他已記不得。他們徑直來到了內堂,門上寫的匾額是「出入無時」,門額上的對聯是「元宰公侯,於今安在;妻財子祿,到此皆空」。
汪雲鵬此時心知自己已死,如今已在冥府。他跟隨小吏進入內堂,匍匐在桌案前。他偷偷向上觀瞧,看見一位年約六十左右,額頭寬廣、面頰豐潤、白面長須、穿著本朝官服的冥官,坐在上面。
冥官招呼汪雲鵬上前,厲聲大罵道:「可惜啊,可惜啊!你自暴自棄,竟然到了這種地步。你前世是江南徽州歙縣篁墩的醫生程贊成,一生施捨藥丸,存心濟世,積下大德。因此輪迴時註定你今生有四子二女,並且在道光五年(1825)考中第四十三名舉人,七十三歲壽終。誰料想你今生品行不端,僥倖考取秀才,卻恃才傲物,看不起甚至欺負他人。你還不信因果,不敬字紙,貪圖錢財,恣情縱慾,累計已犯有七十二條淫邪之罪。不僅如此,你為人刻薄,伶牙俐齒,每次與朋友談論,都譏諷世俗,誇耀自己的才能,透露別人的隱私,所造口業無數。更有那大損陰德的,就是你專門代人寫訴訟,包攬訴訟案件,勾結官府書吏,魚肉鄉民。你造下的種種罪業,數不勝數。按照陰間的律法,已經將你的子嗣、功名全部削去。只是因為你的先祖還有遺留的陰德,所以保留你的秀才身份,將你的壽命減去十年。」
汪雲鵬想要為自己強辯,冥官大怒,命人掌責。他剛一發令,一個鬼差突然從地中湧出,手提一尺長有密密麻麻釘齒的皮掌,打了汪雲鵬的側臉一掌,汪雲鵬立即感到痛徹骨髓,右邊槽牙被打掉了兩顆。他立即伏在地上,再不敢辯解。
冥官說道:「此處不容強辯矯飾。」說罷,命人將一本黑色的簿冊扔給汪雲鵬看,其所犯的淫邪之罪,逐條註明,包括勾奸某婦,何日起意,何日得逞。對於其所犯的貪過,也是逐條註明,或借或騙,或索要或私吞,是銀錢還是米穀,也都記載的清清楚楚。
汪雲鵬越看越心驚,自覺沒臉繼續看,就要將簿冊呈上歸還。冥官卻命他將所犯罪行一一念出,看看一共犯了大小多少罪。無地自容的汪雲鵬只得遵命。讀罷,總計貪罪、淫罪、口業,共三千五百八十五條。冥官道:「罪過達到一千,就算是惡貫滿盈,你所犯的卻超過三千五百條,罪不容誅,況且你還犯有殺人的重罪,你可知道?」汪雲鵬哭著說不知道。
冥官冷笑道:「你行醫三十多年,不肯救人於急難,這是第一條殺人之罪;你故意拖延時間救治病人以多收錢財,這是第二條殺人之罪;你看病要區分貧富,這是第三條殺人之罪;別人請你上門治病,你就危言聳聽,恐嚇病人家屬以謀利,治好病人則以功自居,治不好則推卸責任,這是第四條殺人之罪;你在寒暑天氣不願出門看病,是不以救人為重,這是第五條殺人之罪;看病如果不見效,你卻不讓去看其他醫生,進而耽誤了病人病情,這是第六條殺人之罪;你每次出診都要坐轎子而去,讓病家額外花費,這是第七條殺人之罪;你自詡醫術高明,好似扁鵲再世,詆毀他人,這是第八條殺人之罪;你診脈不明,就胡亂開藥,試著看是什麼病,這是第九條殺人之罪;你開真方賣假藥,索取錢財,代人炮製,這是第十條殺人之罪。犯了此十條殺人之罪,罪過與謀財害命者等同。天下的殺人者,難道一定要持刀刺入腹中,才算殺人嗎?」
汪雲鵬磕頭哀求道:「我也知道行醫可以救人,但是怎奈我生活貧困,又能怎麼辦呢?」冥官被氣笑了,說道:「財祿的有無,是根據人的善惡而定。世上貪財之徒,視錢如命,千方百計的鑽營謀取,損人利己,甚至不顧親情,他們後來能如何?況且世人所犯罪過,以貪財為最多,地獄中受罰的也無非是貪財貪色兩種人。貪色以年輕人為主,貪財者則無論老少。殊不知佛家以施捨為根本,道家以清淨為真修,能施捨且視錢財為虛空,能清淨則見財不愛。人能看破『財』字,便可修佛修仙,大則利世濟人,小則隨緣施捨,父子兄弟不起爭端,親戚朋友互相周濟。反之,若看重利益,則只會選擇利己而不肯利人,為官則貪贓枉法,富戶則唯利是圖,剝削他人,貧窮之人則傷天害理,昧己欺人,毫無廉恥。經查,你三十多年來所取的不義之財已經累積三千多兩銀子。如果獲取的不義之財你可以享用的話,你早就是個小富翁了。但因為你是不乾不淨得來的,所以仍讓你乾乾淨淨的失去,並讓你妻亡子喪,得不償失。你自作之孽,和別人有什麼關係呢?」說完,冥官下令將其趕到地獄中去。
無比驚慌的汪雲鵬哀嚎著求救,不斷的說自己實在是不知曉因果,才犯下如此罪孽,如果得蒙寬宥,一定痛改前非。良久,冥官回頭對身邊的小吏說:「查查這個人是否還有善行?」小吏很快呈上一張紅色字條,冥官查看後,神色有所緩和道:「你亦有五次善行。第一件是嘉慶十三年,蓬山居民廖一梅控告楊世清霸占女兒不還,還嫌貧悔婚,你從中勸解,出資幫助其完婚。第二件是嘉慶二十年,張映川死後沒有留下後代,婆媳都成了寡婦,無人贍養,你出面勸說其本家過繼一個兒子為張映川延續子嗣,也讓婆媳有了依靠。第三件是嘉慶二十一年正月,你用自己的一千文生活費,幫助華田寶購買棺材,收殮他死去的弟弟。第四件是道光三年,你募集資金收殮埋葬挑夫余大生的屍骸,並保護擔子中的東西,張貼告示讓人認領。第五件是道觀十三年,在七都孔山莊,你倡議捐錢置土,名八仙墓山,設立義冢。」
說罷,冥官還將字條遞給汪雲鵬看。汪雲鵬說:「前四件事是我無意間做的,置義冢之事因為山主沒有同意而沒有做成,怎麼也算功德呢?」冥官道:「陰司定人善惡,看心是怎麼動的而不是事跡。你提倡建義冢,雖然沒有建成,但你的善心不可被隱沒,所以也作為善事被記錄下來。就像黑簿冊上所記的三千五百多條罪過,難道每件事都真切做過嗎?你的惡念一萌生,陰司就會記錄下來。你如今知道悔悟,暫且讓你還陽,回去後,儘快將本司的判語和你半生的罪過,不許半點掩飾,告訴你周圍的人。遇到那些愚頑之人,要廣為勸說,使他們知道陰司的報應,毫無差錯。你如果從此誠心向善,便可消除往日的罪惡。如果能堅持不懈的持戒修行,老年後仍會有一子一女。堅持奉行十年,便可恢復原有壽命。但是如果你膽敢怙惡不悛,那大禍就將臨頭。你好自為之吧。」
冥官又召汪雲鵬近前道:「你知道我是何人?我就是你的授業老師遂安縣汝南的鄭琬錫。」汪雲鵬仔細觀瞧,果然是恩師生前的模樣,不由轉驚為喜,重新以師禮見過,對於僅僅是副榜貢生的恩師,何以在此地任冥官心生疑惑。冥官告訴他:「我家三代良善,我一生安分守己,謹言慎行,只以教書為業。上天獎賞我,讓我掌管浙江省城的城隍廟。陰間之事本不可在陽間泄露,念在你前世有善根,我們又有師生之誼,又因不久前在奉東嶽大帝考察全省的善惡文書時看見你名列其中,才知道你三十多年來都未能修善,所以特地將你招來訓誡。」
汪雲鵬遂請恩師設法庇護。冥官說不可,因為記載他罪惡的簿冊,一共有三本,一本存放於天庭,由南北二鬥掌管,考察人的善惡,註定人的生死;一本存放在地府,分別由東嶽大帝和西嶽大帝掌管,考察人的善惡,分別給予治罪;一本存放在我這裡,以便遵命辦理。三本簿冊記載的罪惡完全相同,根本不能修改。
冥官告訴他,求人不如求己,除了精心念誦教人向善之書外,還要一心向善,濟世救人,凡是與他人有財物往來時,一定要寧可他人負我,也不可我負他人之心。
說罷,冥官又指著左邊的判官說,這是他昔日的同窗劉起鵬,一生品行端方,年少外出時就能堅拒女色。冥官讓劉起鵬送汪雲鵬還陽。劉對他說:「兄台今日還陽後,希望你可以轉告我的次子,讓他早日辭去縣衙的差事,回家安守本分,如果不聽,大禍將至。到時不要說我對他不講父子之情。」
在汪雲鵬出山門後,見十幾個鬼差,用鋼叉鐵鏈帶著兩人進來,後邊還跟著一人,未帶鎖鏈。一看都是七都孔山人。一個是余雄才,一個是余世貴的弟媳徐氏,後邊的是余成。他驚問劉起鵬他們犯了何事,被告知「他人的事,你還是莫要管」。隨後,他被催促上了轎子。
這邊在人世間的汪雲鵬猛然驚醒過來,看見家人都圍在床邊,並說他已經昏迷了六天。汪雲鵬便將自己在冥府中的所見所聞告訴了他們,大家都十分駭然。過了五天,待他可以坐起來,便將夢中之事一一回憶起來,據實以記,傳於四方,希望以自己為戒。
關於其夢中之事,其後也多有驗證。當年八月,汪雲鵬來到音川,向朱璣璣的堂兄朱佩卿講述了夢中之事,後者大為驚異。他說堂弟朱璣璣和叔叔龍光曾在杜征莊賣油票,存放在鹽倉黃鳳峩的十石桐油,都被店夥計王樹滋侵吞。王樹滋被發現並被朱璣璣催討後,因為不能償還,自縊身亡。地保將此事稟告縣衙,朱璣璣害怕受到牽連,驚嚇而死。這與二人被鎖在石獅上的夢吻合。第二年正月十六,龍光病逝,朱佩卿更加相信因果,修德行善不倦。這是第一個驗證。
汪雲鵬還將夢中看到的余雄才、徐氏和余成之事告訴了左鄰右舍,大家聽後十分驚異。不久,余雄才染病去世,幾個月後徐氏也走了,而余成病了好幾個月都沒有痊癒,過了許久才突然好轉起來。這是第二個驗證。
十月,汪雲鵬又找到劉起鵬次子劉在邦,轉告了其父所言,劉在邦不信。第二年二月來到音川,汪雲鵬又將所夢之事告訴了縣衙的戶房張瑞成,讓他勸說劉在邦,但劉在邦仍置若罔聞。八月,劉在邦在戶房做事時,被人在背後偷襲,回到住所後吐了很多血,百般治療,也沒有效果。道光十五年(1835)年正月吐血而死。這是第三個驗證。
汪雲鵬在受冥府責罰時,右邊的槽牙被打掉兩顆。他的續弦徐氏說在他昏迷不醒時,看見他嘴唇不停哆嗦,用手探其口中,掏出兩顆大牙,右邊的牙床已經生瘡潰爛,這與其受罰時間吻合。這是第四個驗證。
汪雲鵬從夢中知曉自己已被剝奪道光乙酉科(1825)舉人的功名。他的同窗好友朱佩臣曾在楊涑川先生門下學習,楊先生曾夢見汪雲鵬考中了道光乙酉科舉人。這是第五個驗證。
汪雲鵬的故事講完了,他的經歷告訴我們,人千萬不能做任何虧心事,你自以為無人知曉,殊不知天地神鬼早已知曉,而報應也早已註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