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6年09月13日】
在家裡我是一名家庭主婦,家裡燒菜煮飯都由我來做。修煉前,我家裡很注重吃新鮮的食物,尤其是海鮮總喜歡吃鮮活的。修煉後,我明白修煉人是不能殺生的,殺生造的業很大,從此以後我不再買活跳蝦、活魚。
記得有一次我帶女兒去買一隻雞,由於那裡的雞肉都是現宰的,兩個女兒看到雞隻被屠宰後那種血淋淋的畫面,回家便描述給我聽,從此我就不到現宰的攤位買雞肉。
修煉以後,我上市場買菜,尤其是海鮮,基本上都是買冷凍的。我丈夫尚未修煉,他喜歡吃鮮活的蛤蜊,偶爾買一些鮮活的來放在冰箱裡。做為家庭主婦的我真是左右為難,煮也不是,不煮也不對,最後還是拿來煮了。
今晨我夢見自己到市場買了三條鮮活的魚,心裡也很矛盾,我怎麼能買活魚呢?可轉念一想這活魚也不是我殺的,就把魚交給魚販,魚販把魚處理過剁成塊交給我。此時,我也從睡夢中醒來。
想一想自己修煉以來,已經不曾買過活魚了,夢境中的情節,與我現實生活中煮蛤俐的心態是雷同的。當我要煮那些鮮活的蛤俐時,心裡也很矛盾。可是心裡又想:這些東西不是我買的呀,是我丈夫買來放冰箱的。把它丟掉可惜,況且我丈夫也不能理解。我安慰自己這不是我買的,我並不是有意傷害生靈,大概無所謂吧。
今晨的夢大概是師父點悟我,到現在還在煮鮮活的海鮮吧。我想清楚了,我應該告訴丈夫,讓他以後別再買鮮活的海鮮。我想自己可以用符合常人的理來跟我丈夫溝通,他應該可以接受的。
前幾天全家人到餐廳用餐,夥計拿來菜單,我們點了一道菜是醉雞,當我吃到嘴裡,才知道這是紹興酒醃製的雞肉,後來上了幾道菜,也都多少摻加一些酒作為調味料。明知道修煉人不能喝酒,有摻酒的食物最好嚴格要求自己不要吃,我還是沒有放下口腹之慾吃了一些。
幾個月前開車過馬路,看到紅燈沒有停下來,被警察撞個正著,說是要給我開罰單。由於有些路口巷子很窄,很少有車輛進出,每個過路的駕駛人,幾乎都無視於交通號誌的存在,左右觀看一下,看著沒車就開過去了。我也習慣性的跟著常人趕時間,不理會交通號誌。直到有一天,警車就在我前面,我竟然沒發現,被攔截下來,才恍然大悟,我一直不注重自己的安全,也不注重別人的安全。
以上僅舉幾個例子為例來說明:很多時候,我們不能按照法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總以為惡小而不去注意它。其實不管是大惡小惡,都有牽扯到造業的問題,造了業就得消業,就得吃苦。我鼻子過敏的毛病,時而會再犯,一部分原因與我日常生活中不小心又造了業有關,例如沒有做好修口、殺生等。
另外一方面,修煉人能不能按照法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也是修煉中心性的體現。在此,與大家共勉:「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隨時以真善忍來檢測自己的言行,一思一念都要在法上修,才能算是合格的大法弟子。
個人所在層次的一點體悟,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