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7年03月28日】
編者按:本網站發表了由李劍同修寫的「《帝范》─盛世明君唐太宗的治國之道」系列文章,由於該同修被嚴重迫害致殘,該系列不能繼續。另有同修開始將原文譯成白話文,但是不能完成「評析」部分。如有同修能協助完成「評析」部分,請將來稿寄正見編輯信箱([email protected])。
原文:
夫天之育物,猶君之御眾。天以寒暑為德,君以仁愛為心。寒暑既調,則時無疾疫;風雨不節,則歲有饑寒。仁愛下施,則人不凋弊;教令失度,則政有乖違。防其害源者,使民不犯其法;開其利本者,使民各務其業。顯罰以威之,明賞以化之。威立則惡者懼,化行則善者勸。適己而妨於道,不加祿焉;逆己而便於國,不施刑焉。故賞者不德君,功之所致也;罰者不怨上,罪之所當也。故《書》曰:無偏無黨,王道蕩蕩。此賞罰之權也。
譯文:
上天養育萬物,就如同君主統治百姓一樣。上天是以寒暑有序,陰陽調和作為德行,君主應以仁德和慈愛作為本性。寒暑如果調和,四季就不會流行疾病和瘟疫;如果風雨違反時令,則四季之中人們就會挨餓受凍。君主如果以仁愛對待黎民,那麼百姓的生活就不會困苦;而如果頒布的法規制度不適宜,則政務就會不順並有過失。預防發生禍患的根源,是使百姓不去觸犯法律;為百姓開創利益的根本,是使百姓們各務其業。明令刑罰用以威懾百姓,彰顯獎賞用以教化百姓;威懾的力量如果形成,做惡的人就會感到畏懼;教化得以實行,行善的人就會受到鼓勵。有的人雖能順應君主,卻有傷於治國之道,那麼就不能給他加官進祿;有的人儘管不順應君主,但他的意見有利於國家,就不能對他進行處罰。因此受獎賞的人不一定去感激君主,之所以受獎賞,是因為自己有功的緣故;受懲罰的人也不會去怨恨君主,之所以受懲罰,是因為自己罪有應得。所以《尚書》中說:不要偏於私情,也不要結黨營私,那麼君主的事業就會暢行無阻。這就是賞罰適度起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