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帝范》賞罰第九 」

無語


【正見網2007年04月02日】

唐太宗在《賞罰》篇中說:「天之育物,猶君之御眾」,其旨並不止於賞罰分明,而在於適度,這正是禮的要求。「禮也者,物之致也」,禮是萬物的準則。天育萬物,何為準則,就是使萬物無論高低尊卑,各得其宜。那麼由此推之,人君統治百姓,就是要使百姓各得其所,自然是當賞則賞,該罰則罰。但賞罰絕不是目地,不過是輔助手段而已,「顯罰以威立,明賞以化之」,終極目地在於施行教化。過猶不及,只有賞罰適度,百姓才能信服,才能各務其業,國才可安。

賞罰適度,就要求人君中正無偏私,看來賞罰適度與否實在是關乎一個帝王的胸懷與德行啊,非是人謂之能力所能及的。

王道蕩蕩,德才是根本啊。修身才能治國,這就是唐太宗一生所踐行的,並以此訓誡太子的最根本的治國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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