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8年03月19日】
(一)標準
有一天晚上回家,發現附近有個很多人的集會,所以路邊沒有停車的位置。因為不願意到遠處去找停車位,所以在街道的拐角處停了下來。
第二天一大早要上班時,發現車上有兩張違章停車的罰單。心裡意識到自己做錯了。
這只是一個例子,最近還發現一些其它事情,自己稍微一疏忽就會犯錯;而身邊常人也那麼做時,可能就什麼事都沒有。很顯然,這些都是在提醒著自己,真的要按修煉人的標準來要求自己。
同一件事情,常人有常人的對待方式,其他同修也都有其對待方式。當自己照葫蘆畫瓢也那麼做時,卻未必奏效。因為在修煉與證實法的道路上,就是要在法中提高從而領悟到什麼樣的方式才是對眾生真正最好的方式。所以說,每一件事情的出現都是在檢驗。而自己的對待方式卻直接關係到眾生能否被救度。
(二)負責
最近對責任一詞,有了進一層的理解。
比如說,一個因貪玩不用功而成績不好的學生,可能會說自己課也上了、作業也做了,所以盡了力了。當然,是否盡力了在老師眼裡看的很清楚。
又比如,公司的一個雇員,老想著自己的課題與利益,不顧及他人感受,更不去關心他人。那個雇員可能覺得自己做的不錯了。是不是這樣,同事與旁觀者看的很清楚。其實公司這一場所不只是給自己做課題的地方,善待他人也是自己責任的一部分。
也就是說,是否盡到責任,僅從當事人自身出發,很難看清楚,也容易找藉口。而從對方或者旁觀者那裡就容易看清楚。
這樣想來,我們在修煉中、在證實法與救度眾生中,不是以自己已經做了多少來衡量。在眾神眼裡,在等待救度的眾生看來,我們還有哪些不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