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撿錢的一點認識

河南大法弟子


【正見網2009年06月18日】

在六月九日的正見週刊上,有一篇切磋撿拾錢物的文章:《按照法的要求 時刻把握好自己的心性》。在我們煉功點也出現過類似的事情,我想把我們煉功點上的切磋,拿出來和大家一塊交流,共同提高。有不符合法的地方,請大家慈悲指正。

在早期,有一天晚上,一個年歲大的同修拿著五拾元錢來到煉功點,說是在路上撿到的,要交到煉功點上用來購買資料。一看到這事,大夥都議論開了。有的說不該拾這個錢,有的說自己沒有用,拿來買資料也無妨。針對這個事,我們進行了切磋。

師父在《轉法輪》中講:「我跟大家講,人與人之間發生了矛盾,他踢人一腳,他打人一拳,可能弄不好是以前那人欠他的,他倆結帳了。你要管的話,他們之間沒結成,等到下回還得重來。這就是說你看不到因緣關係,容易做壞事,從而失德。」我們認為,丟錢拾錢這個事也不是偶然的,也是有因緣關係的,也是業力輪報的一種形式,我們作為一個煉功的人,如果無意中撿了別人用來了卻恩怨的錢財,是不是打亂了這種安排?如果你拾到後轉給別人了,你轉的人也不一定是應該得到這錢的人,那你同樣是打亂了安排,這樣的話是不是要造業,如果造了業,那不就影響修煉了嗎?一個新功友提到:那這錢前後都沒人,是不是就是別人欠我的呢?大家又進行切磋認為:這也有可能。但是,我們煉功人不是講守德嗎,別人欠了錢是用德來補償的,你又撿回來了,那不就失德了嗎!那不也影響修煉嗎!所以,在這個事上我們應該講無為。況且我們用來購買資料的錢,都是功友自己的錢,是不能用這不義之財的,這也是為了維護我們的這一片淨土。所以,這錢煉功點不能收。

第二天,我們看到在那位功友撿錢的地方,張貼了一張告示:在此撿到五拾元錢……

其實在這個事情上,我們中國的傳統文化是很好的――路不拾遺,無論是在常人層面上還是在更高的層面上來講,都是很好的。

只是後來黨文化的宣傳,撿到錢要交給誰誰誰,對中國的傳統文化造成了嚴重的破壞,也在人的思想中形成了這個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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