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0年12月29日】
由來
唐文宗開成年間以《孝經》、《論語》、《爾雅》三者,刻石於國子學,並列與三禮(《周禮》、《禮記》、《儀禮》),三傳(《左傳》、《公羊》、《穀梁》),《詩》、《書》、《易》九經之後,是為十二經,孝經自是始列入經書。
《孝經》,乃本「夫孝,天之經也」而取名。然先秦及漢皆不以經書視之。孔門初亦無《孝經》之說,先儒多以孝經為傳。歷來相傳《孝經》出於曾子之筆,而宋邢.m則以為直呼仲尼,懷疑稱謂之不當。又不宜獨對曾子一人而言。故云:「夫孝經者,孔子之所述作也」,則斷為孔子親撰。司馬遷之《史記》、班固之《白虎通》、俞樾之《古書疑義》,均持此見。
然孔門傳授六經中,並未列有孝經,倘若孝經如《詩經》、《春秋》,經夫子校刪,焉有不列入六經之理?由是觀之,則當如《論語》出於弟子後人所補敘夫子一席之教言,則較切乎情理事實。宋司馬光、晁公武,及清紀昀所編四庫全書職目,則持後見。至於《孝經》之問答體裁,獨對子貢、子由、子張、子路或專論一事,或專闡一義,則屢見於論語而不鮮。
故《孝經》縱非曾子親筆,其為孔門子弟後人補述,夫子孝道之見,非不可信。
沿革
秦火之前未聞有《孝經》,秦火之後,至漢河間士人顏芝之子顏貞,獻乃父所藏「孝經」書,凡八章,一千八百七十二字。後經鄭玄所注,乃通稱為鄭注本,或稱今文本,由隸書手抄為之。到南北朝,北周、北齊及南陳,均立鄭注本於學官,至為推崇。北魏孝文帝且訂為律令,令民間一律恪守遵行。
漢武帝時,魯恭王拓孔廟壞壁,得藏大籀所書古文經書,其中亦有《孝經》。無人能識,乃交還孔裔十二世孫孔安國,安國再獻於朝廷,並以今文本加以校注,通稱為孔傳本,或古文本。後復經大儒馬融加注,亦流傳一時。
孔傳本廿二章比今文本多出四章。兩相比較,乃古文孝經除「閏門」一章,為今文所無,而今文孝經「庶人」一章,古文則分為二章,「曾子敢問」一章,則分為三章,故篇目多出四章。隋代即立孔傳本為尚,後世因而有鄭注本孔傳本並立同傳者。
後世流傳《孝經》,據傳為唐玄宗詔學官群儒集議,以鄭注孝經為本,參酌古文本芟除蕪雜,取其義理,定為十八章。於天寶二年立於學官,四年御札勒石,稱之為「石台孝經」。無論章旨辭義均屬正大閎深焉!
內容
孔孟之學以「仁」為中心,而仁之「本」歟,則在「孝弟(通悌)」。儒家之思想精髓即在建立五倫之社會體系;而五倫之根基,即由「孝」親為始。孟子云:「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這也是由父母親子之情,擴及人倫社會。因此《孝經》開宗明義第一章,就明示:「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以「孝」為一切道德之本,一切教化之始。
《孝經》共分十八章,由「開宗明義」、「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人」、「三才」、「孝治」、「聖治」、「紀孝行」、「五邢」、「廣要道」、「廣至德」、「廣揚名」、「諫諍」、「感應」、「事君」而至「喪親」。總其內容所謂孝有三綱之說,即:「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這也正是《禮記》中「祭義」篇所云「為孝有三,大孝尊親,其次弗辱,其次能養。」三個層次。
◎所謂「能養」即是「事親」。事親不僅在供養父母口體之養,尤其當有敬重之意。晨昏定省,噓寒問暖,更在雞豚(古時祭祀土地神後,鄉人聚餐的交誼活動之謂)之上。如果有養無敬,則與養犬養馬何以區別?事親並重在自愛自重,不可使父母擔憂。所謂:「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曾子曾以此教導子弟,因而有「全受全歸」之說,先人遺留給你的軀體,不可任意損傷,所以不可去作奸犯科,而被斷肢斬首,所以自愛自重、全受全歸為孝之第一步。
◎次為「事親」,又謂「不辱」。即忠於職守,勇於負責。為君王效忠,為國家盡責,言行舉止,莊敬自守,不可自取其辱。曾子曾於「祭義」中說:「居處不莊,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蒞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戰陣無勇,非孝也;五者不遂(沒做到),災及於親,敢不敬乎?」因此立身社會,若是放蕩逾檢,疏忽職守,作官不正,為人失信,戰場怯懦,臨陣脫逃,均屬不孝!因而為人詬罵,為眾不齒,為官府懲辦,乃至於牽連父母,受侮受辱,甚至株連滅族,自為大不孝。故忠君報國,清廉操守,嚴正為官,戰陣用命,才能「不辱」,均包含在「孝」之內。
◎最上為「立身」,即「尊親」。要「立身行道,揚名後世,以顯父母」。就必須立德、立言、立功,三不朽。這也正是儒家所教導子弟奉為終身最高之目標。孟子說「居天下之廣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與民由之,不得志則獨行其道。貧賤不移,高貴不淫,威武不屈,此之謂大丈夫」。張載說:「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男兒志當有如此胸襟,有如此抱負,才可揚名顯親。堂堂正正,頂天立地。立身處世於天地間,自有原則,自有志節,自有氣魄,自有持守,不為外在名利物慾左右。有所不為,也有所必為。不在名位大小,而在人格清高,不玷不辱。殺身捨生,只要有益於國家社會蒼生,千古浩氣長存,也是立身尊親了。
五致與三戒之說,為紀孝行章中所強調。五致即:「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平日家居,必須對父母敬重,不可失禮;日常供養,必須盡心使父母歡愉、不可拂逆;若有病痛,則當操憂關切、盡力醫療、不可漠視;父母去世,應當守禮盡哀,以志痛悼、不可草率;祭禮之日,必須莊重,以誠以敬,以示祭如在,不可疏怠。
而三戒為「居上不驕,為下不亂,在丑不爭。」兒女若有成就就驕恣張狂,則置父母於何地?故當謙卑自約。若貧賤低微,即自暴自棄、沮喪放蕩,也使父母傷心,理應力爭上進。若父母偏心,有所輕看,如遭斥責、歧視、冷落、怨恨,亦不必分辯抗爭,仍應盡孝心,方是做到「在丑不爭」。
結語
姑不論孔門原有無《孝經》及《孝經》究為何人所作,但自兩漢歷魏、晉、南北朝、隋唐以來,以迄宋之明、清,已訂為儒家修身範本及社會道德最高規範。也超過二千二百年以上,其和中華民族文化道統水乳交融,並無違悖之處,而有貫通踐揚之旨。應當不宜因有所存疑爭議,而悉予抹煞揚棄。
夫子之道,原以孝悌為本。《孝經》自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人,無不以孝行為本。此為《孝經》首六章之義。子曰「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人之行也」,又曰:「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由上符天德,下閎聖治。自治國、事君、奉親、養生、送死,有始有終,此孝經後十二章之旨。與論語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再告樊遲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豈不一貫相通?妻能身踐力行,於世道人心,豈非莫大補益?
論語:「其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歟。」大學亦云:「平天下在治其國者,上老老而民興孝,上長長而民興悌,上恤孤而民不背,是以君子有潔矩(量度)之道也。」則《孝經》與孔門之本旨並無兩致。詩經大雅所謂:「先民有言,詢於芻蕘(割草、打柴者)。」孟子所謂:「吾於武成,取二、三策而已。(備註)」有德之言,既皆可取,則《孝經》縱為漢代人托古偽作,又有何傷?況托古之說,尚遽難定論也。
備註:周朝的開國文獻──「周書」,其中的一篇為「武成」,那是一篇描述周朝開國領袖周武王,討伐商紂王的歷史文獻。